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3阶段)(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the emissions of pollutants from motorcycles on the running mode (CHINA stage Ⅲ)) bkbk85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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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3阶段)》规定了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 kg、发动机排量大于50 ml或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 km/h的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工况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3阶段)》规定了两轮或三轮摩托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法、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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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3阶段)》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型式核准的申请和批准
5 技术要求
6 型式核准试验及排放限值
7 生产一致性检查
8 型式核准扩展
9 标准的实施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型式核准申报资料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型式核准证书格式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平均排放量的测量(工型试验)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v型试验)
附录E(规范性附录) 生产一致性检查规范
附录F(规范性附录) 基准燃料的技术要求 序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排气
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盟(Eu)对97/24/EC指令《关于两轮和三轮摩托车主要部件和特性》中第五章附录2《关于两轮和三轮摩托车产生的排气污染物测量要求》进行修订的2002/51/EC指令《修订97/24/EC降低两轮和三轮摩托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和2003/77/EC指令《修订97/24/EC和2002/24/EC关于两轮和三轮摩托车排气污染物型式核准要求》中的型式核准试验要求和2002/24/EC指令《关于两轮和三轮摩托车型式试验的规定》中生产一致性检查要求,以及欧盟《适应技术进步修订97/24/EC指令(关于两轮和三轮摩托车产生的排气污染物测量要求)和2002/24/EC指令的指令》草案中耐久性试验要求的有关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和三轮摩托车第Ⅲ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 kg、发动机排量大于50 ml或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 km/h的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工况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或三轮摩托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法、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法。 文摘
插图:
ISBN | bkbk853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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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