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从《先秦社会文化丛论》的选题来看,题目虽小而不失宏远,源于先秦而尽力贴近上古的社会生活。不管是论述先秦时期人们行路、洗澡、挖井、筑台等行为,还是谈论先秦人们内心的忧患、感觉中的味觉、视觉、嗅觉、听觉等现象,都很有生活味。一滴水可以映射世界,这些为先秦研究大家所忽略的先秦生活细切面,到了智勇同志的笔下则宛然成文,顺理成章,很使人称奇--原来先秦时期的社会生活是这么的丰富,远不是教科书中的那么贫瘠和枯燥。 另一方面,该部书的生活味中又透露着文化味。在只重视政治史的年代,难得被学术界青目相待的社会生活史研究,近年得到了重视。这也是在还历史的本来面目。生活史更多文化味。可能很多人对这也文化那也文化的现象不以为然,是不是文化太泛滥了?我们挖出商代的某一器物,在商代可能是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东西,那么商代的这些器物到了今天,难道还不“文化”?那些精神领域的东西,今天我们看不到,但是同样是祖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值得我们后人致以敬意的。说这些,我重在说明文化不是什么象牙塔内神秘的东西,高不可攀的东西,文化就在生活中。用文化的视角端详商代的器物、先秦时期人们的日常行为甚至当时人们的内心感觉,其实就是在以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为对象,专注于一个切入点进行解剖,实际上给我们打开了先秦社会生活的一小扇窗户,虽然窗户很小,但是透过它我们看到了先秦社会生活的丰富性,甚至可以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富性。
作者简介
陈智勇男,1970年生,河南荥阳人,副教授。2000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博
士学位。历任海南师范大学政治法律系副主任、郑州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等职。自1998年以来,在《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史学月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中国古代社会治安管理史》等著作若干部。
目录
第一编 先秦政教文化
Ⅰ商代巫、史以及贞卜机构的政治意向
Ⅱ商代的宗庙制度及其政治功用
Ⅲ商代宗教的世俗化特征及其礼治作用
Ⅳ殷人的祭日习俗及其文化传承功能
第二编 先秦朝聘文化
Ⅰ先秦时期朝聘场合的文化交流与传播
Ⅱ先秦时期朝聘仪节的文化特征
第三编 先秦忧患文化
Ⅰ先秦时期的问题意识
Ⅱ夏商时期的忧患意识
Ⅲ西周时期的忧患意识
Ⅳ春秋时期的忧患意识
Ⅴ战国时期的忧患意识
第四编 先秦生活文化
Ⅰ先秦时期的行路文化
Ⅱ先秦时期的洗浴文化
Ⅲ先秦时期的台文化
Ⅳ先秦时期的井文化
第五编 先秦感觉文化
Ⅰ先秦时期的味觉文化
Ⅱ先秦时期的视觉文化
Ⅲ先秦时期的听觉文化
Ⅳ先秦时期的触觉文化
Ⅴ先秦时期的嗅觉文化
第六编 先秦和谐文化
Ⅰ夏商时期的和谐文化
Ⅱ西周时期的和谐文化
Ⅲ春秋战国时期的和谐社会观
Ⅳ商代的生态文化
Ⅴ先秦时期的生态意识
第七编 先秦海洋文化
Ⅰ夏商时期的海洋文化
Ⅱ春秋战国时期的海洋文化
后记
序言
智勇同志是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1994年至1997年,他在郑州大学殷商文化研究所跟随我读书三年。在这三年学习中,智勇同志给我的印象是读书勤奋,踏实用功,生活简朴。在郑州大学,四年本科加三年硕士的“十年寒窗”不只是使智勇掌握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撰写史学论文的材料,提升了认识并致力于史学研究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在学校良好的学术氛围中他能够静下心思研读史书,甘于坐冷板凳,认真撰写论文。
今天,智勇同志对其硕士论文进行部分修订补充,并结合工作以后的研究方向进行整合完善,写成这部著作行将出版。作为导师,我甚感欣慰,故愿缀数语于篇首,权以为序。
政治和宗教的密切关系,早在人类社会初期就已经出现了。梁漱溟先生说过:“人类文化都是以宗教为开端,且每依宗教为中心。人群秩序以及政治,导源于宗教,人的思想知识以至各种学术,亦无不导源于宗教。”可知早期宗教囊括了政治在内的一切文化要素。关于商代政治和宗教合二为一关系的研究,学术界研究成果颇丰。但是,从政治视角分析商代宗教的政治功能,这一现象的研究相当薄弱,智勇同志硕士论文的。
后记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小书,她的诞生是与笔者的人生历程和心路历程分不开的。
1994年我大学毕业后,考取了郑州大学殷商文化研究所的硕士研究生,师从尚书学研究专家李民先生。李先生对待学生宽厚仁慈。但是在学业上要求甚严。在如何选题写沦文方面,他指出,要虚心看别人的文章,细细地看,并不是所有商代的问题都研究完了,学无止境嘛。当然,要写出惊世之作、发前人所未发,决非易事,其难度是很高的。如果对别人研究的问题细作分析,从小处着眼,做一增砖添瓦的工作,发现其不足,进行补充和修订,这同样是推动了学术研究的发展。我想,李先生这样说,实际上是对于我们这些刚入门的学生说的。在李先生的教导下,我把硕士题目定为研究商代政治和宗教的关系,为此我阅读了大量的有关文章。沦文写成后,我从中提取了一部分,详加修订和补充,从而构成了本书的商代宗教文化部分。
1997年我硕士毕业后,考取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研究生,师从先秦史专家晁福林教授。晁先生对学生非常严格,但是为人谦和,非常和蔼。晁先生对我的学问指点和人生。
文摘
可见,商人所祭祖先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传说中由氏族强神嬗变为超氏族神的所谓始祖及始祖所自出的祖先,未必就有血缘关系,再一类才是血缘关系密切的先公先王近祖。这样区分的主要原因,无非是出于世俗功利性的目的:以传说中的英雄人物作为人们共同的远祖,可以用来突破族类差别上的融合障碍,人为制造人们在血缘上的某种关系,最大限度发挥这种祖先崇拜的政治作用和社会的凝聚力,保持其政治联合体内各族氏、家族间的联系整体。
同样,正如上帝崇拜一样,商人的祖先崇拜也显示出很大的“兼容性”。殷商在祭祀王族祖先的同时,也存在着各种部族神的祭祀活动。这主要是因为商族祖先神尊位的出现是各部族的兼并融合推动着各部族神的兼并融合的结果。《史记-殷本纪》云“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氏、相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左传》定公四年有“殷民六族、殷民七族、怀姓九宗”的记载;甲骨卜辞中亦有许多“王族”、“子族”、“三族”、“五族”等多子族的记述。对于这些众多的族类,在祭祀祖先时,不但要适当地保留他族的先神,更有必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加以分疏区别,以此来厘定各自的从属地位。在殷商时期,同姓者有共同的“宗庙”,同宗者有共同的“祖庙”,同族者有共同的“祢庙”。做出这样的设置,旨在划分族内的血缘亲属关系,并加强族与族之间的宗法关系,相互之间不得僭越。
这样,在商人的祖先神灵信仰体系中,就形成了以商族祖先神为中心,各部族神并存的层次系统。这一具有伦理性质的层次系统就使得商人的祖先崇拜活动被规范于日常人伦的宗法关系之中,逐渐发展成为社会礼仪制度,人们对祖先的崇敬之情也被演化为一系列的忠孝节义等伦理观念。而神圣的宗教情感一旦投向浓缩于世俗的人伦关系之中,就势必导致人们对世。
| ISBN | |
|---|---|
| 出版社 | 中州古籍出版社 |
| 作者 | 陈智勇 |
| 尺寸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