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下卷)》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第一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共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年。全书三编出版后,黑格尔又着手修订,仅完成了第一编“有论”部分。 黑格尔著作共有三种全集本,即米希勒本,格罗克纳本和拉松本。中译本依拉松本的编例,以“有论”为上卷,“本质论”和“概念论”为下卷。译文亦以拉松本为主要依据,并参考了格罗克纳本。
编辑推荐
《逻辑学(下卷)》: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作者简介
黑格尔,1770年8月生于德国的斯图加特。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其哲学思想才最终被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因此,说他大器晚成毫不过分。
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
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一。恩格斯后来给其以高度的评价:“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黑格尔一生著述颇丰,其代表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和《美学》等。 目录
第二编 本质论
第一部分 作为反思自身的本质
第一章 映象
甲、本质的与非本质的
乙、映象
丙、反思
1.建立的反思
2.外在的反思
注释
3.进行规定的反思
第二章 本质性或反思规定
注释 在命题形式中的反思规定
甲、同一
注释一 抽象的同一
注释二 第一条原始思维律
乙、区别
1.绝对的区别
2.差异
注释 差异命题
3.对立
注释 教学中对立的大小(量)
丙、矛盾
注释一 正和负的统一
注释二 排中命题
注释三 矛盾命题
第三章 根据
注释 根据命题
甲、绝对的根据
1.形式与本质
2.形式与质料
3.形式与内容
乙、被规定的根据
1.形式的根据
注释 用同语反复的根据所作的形式的说明方式
2.实在的根据
注释 有一个与已有根据者相差异的根据而作出的形式的说明方法
3.完全的根据
丙、条件
1.相对地无条件的东西
2.绝对的无条件的东西
3.事情在存在中的发生过程
第二部分 现象
第一章 存在
甲、事物及其特性
1.自在之物与存在
2.特性
注释先验唯心论的自在之物
3.事物的相互作用
乙、事物由物质组成
丙、事物的消解
注释 物质的多孔性
第二章 现象
甲、现象的规律
乙、现象的和自在之有的世界
丙、现象的消解
第三章 本质的对此
甲、整体与部分的对此
注释无限的可分性
乙、力及其外在化的对比
1.力的有条件之有
2.力的推动
3.力的无限
丙、外与内的对此
注释 内与外的直接同
第三部分 现实
第一章 绝对物
甲、绝对物的展示
乙、绝对属性
丙、绝对物的样式
注释 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的哲学
第二章 现实
甲、偶然或形式的现实,可能和必然
乙、相对的必然或实在的现实,可能和必然
丙、绝对的必然
第三章 绝对的对比
甲、实体性的对比
乙、因果对比
1.形式的因果性
2.被规定的因果对比
3.作用与反作用
丙、相互作用
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
前言
概念通论
分类
第一部分 主观性
第一章 概念
甲、普遍的概念
乙、特殊的概念
注释概念的普遍类别
丙、个别的东西
第二章 判断
甲、实有判断
……
第三章 推论
第二部分 客观性
第一章 机械性
第二章 化学性
第三章 目的性
第三部分 理念
第一章 生命
第二章 认识的理念
第三章 绝对理念
译后记
附录:页码对照表 后记
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的第一部分——《逻辑》,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年。黑格尔晚年会准备为《逻辑学》出第二版,但只完成了“有论”的修订工作,在“有论”的“量”的部分,增加了许多专门讨论数学问题的篇幅,1831年11月他写成第二版序后七天即因霍乱病逝,致使对第二、三编的修改增补工作未及进行,而达也是第一编篇幅较后两编为多的原因。他的弟子如甘斯、霍多等人因黑格尔未能完成对《逻辑学》的修订,因而在第二版中未能增补许多关于科学的新内容而威到惋惜。黑格尔死后不久,他的弟子们为他出全集,《逻辑学》的“有论”出版于1833年,“本质论”和“概念论”出版于1834年,仍旧分为三册,这就是通称的米希勒本。拉松所主编的《黑格尔全集》中的《逻辑学》出版于1922年,他作了不少校订工作,改正了米希勒本的一些错字,对黑格尔原稿中少数疏忽漏字或明显笔误,也用方括弧添补进去或加以订正,应该说对于米希勒本是有所改进的。 文摘
两个相对无条件的东西,首先每一个都在另一个中映现,作为直接物的条件,在根据关系中映现,而根据关系则在直接的实有中映现为它的建立起来之有;但每一个都在它的他物的这种映象之外,是独立的,并且有其特殊内容。
首先,条件是直接的实有;它的形式有两个环节:一个是建立起来之有,实有依照这个建立起来之有,作为条件,就是质料和根据的环节;一个是自在之有,依照这个自在之有,实有便构成根据的本质性或根据的单纯的自身反思。形式的两个方面,对于直接的实有,都是外在的;那是被扬弃的根据关系。——但是,第一,实有本身只是在共直接性中扬弃并消灭自身这样的实有。有总之只是到本质的变;使自身成为建立起来之有和成为同一,乃是这个有的本质的本性,达个同一通过其否定而成为直接物。所以建立起来之有和自在之有的形式规定,乃是直接的实有由之而成为条件的那种形式,因此对于实有都不是外在的,而是达种反思本身。第二,有作为条件,现在也被建立为它在本质上所是的那个东西,即因此作为一个他物的环节并同时作为同样是一个他物的自在之有;但它只有通过自己的否定,即通过根据井通过根据的自身扬弃并从而事先建立的反思,才是自在的;因此,有之自在的有只是建立起来的。条件的这个自在之有,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条件的本质性作为根据的本质性那样,另一方面则是条件的实有的直接性。或者不如说,两者是同一回事。实有是一个直接物,但直接性则在本质上是有中介的东西,即通过自身扬弃的根据。
| ISBN | 9787100011464 |
|---|---|
| 出版社 | 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
| 作者 | 黑格尔 |
| 尺寸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