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军法研究 (平装) 978750048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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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军法研究》内容简介:历史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科学。她不仅记录着人类、民族、国家及社会的发展演变历程,传承着文明的智慧和种子,而且昭示着未来的趋向。人们说:历史是一面镜子,因为她为当代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其实,历史又是了解现实的一把钥匙,因为她提供的经验教训,使人们能更理性地把握和认识现实。
编辑推荐
《宋代军法研究》是西北大学史学丛刊。
作者简介
张明,女,t977年出生,江苏无锡人,历史学博士,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讲师。1999年、2001年,先后毕业于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获历史学学士、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2005年,入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宋史。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宋代军法制度研究 第一节 宋代军法的内容 一 军中阶级法 (一)禁军、厢军阶级法 (二)乡兵、弓手阶级法 (三)余论 二 擅兴律 三 士兵逃亡法 (一)不同军种、职责的士兵逃亡法 (二)敏感地区的士兵逃亡法 (三)士兵逃亡追官法 (四)士兵逃亡首身法 (五)余论 四 战时军法 (一)战时军法的初创 (二)战时军法的成熟 (三)战时军法的完善 (四)余论 五 军中诸禁律 (一)禁止军人躲避征役 (二)禁止军人典卖军事装备 (三)禁止军人私蓄、私造兵器 (四)禁止军人赌博 (五)余论 六 主兵官禁约 (一)禁主兵官交结 (二)禁主兵官私役军士 (三)禁主兵官刻剥军士 (四)余论 七 小结 第二节 宋代军法的适用对象 一 惩治干预政事的宦官 二 惩治泄露国家机密者 三 惩治国家或地区遭遇天灾人祸之时而趁火打劫者 四 惩治导致国家铸币外流者 五 惩治私自渡淮者 六 惩治从事非法跨界贸易者 七 惩治造成临安城火灾者 八 惩治犯罪情节恶劣者 九 惩治其他方面的犯罪者 第二章 宋代军事刑罚制度研究 第一节 宋代军事刑罚的种类 一 基本军事刑罚 (一)死刑 (二)流刑 (三)徒刑 (四)杖刑 (五)笞刑 二 军中小杖制 三 法外之刑 四 赎刑 (一)军官赎刑 (二)士兵赎刑 第二节 宋代军事刑罚的适用原则 一 军人从重的原则 二 战时从严的原则 三 禁军从重的原则 四 配军从重的原则 五 边地从重的原则 第三章 宋代军事司法制度研究 第一节 宋代军事司法机构 一 中央军事司法机构 (一)大理寺 (二)刑部、审刑院 (三)御史台 (四)枢密院 (五)三衙 二 京畿军事司法机构 (一)开封府、临安府 (二)纠察在京刑狱司 (三)排岸司 三 地方军事司法机构 四 临时军事审判机构 第二节 宋代军事审判制度 一 日常军事审判制度 (一)起诉 (二)审判管辖 (三)上诉、复审、死刑复核 (四)军官奏裁制度 二 战时军事审判制度 第三节 宋代军事司法制度的特点 一 中央军事司法机构的专门化 二 地方军事司法权过于分散 三 各军种的军事司法管辖不尽相同 四 重视军人死刑案件的复核 第四章 宋代军法实际操作问题考察 第一节 宋代对军官触犯军法的处置 一 宋太祖、宋太宗时期 二 宋真宗、宋仁宗时期 三 宋神宗时期 四 宋哲宗、宋徽宗、宋钦宗时期 五 南宋时期 六 小结 第二节 宋代对士兵触犯军法的处置 第三节 宋代对叛军的处置 第五章 宋代军法与军政 第一节 宋代军法与“崇文抑武”治国方略 一 “崇文抑武”方略下的宽纵武将之道 二 将权不专对军队执法的影响 第二节 宋代军法与军政之走向 一 北宋“将懦卒骄惰”现象及亡国 二 南宋“将骄卒惰”现象及亡国 结语 附录一 《宋刑统·擅兴律》 附录二 《武经总要·罚条》 附录三 建炎“军制二十一条” 附录四 南宋忠义巡社条法 附录五 宋代军婚保护法考 主要参考论著 后记
序言
历史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科学。她不仅记录着人类、民族、国家及社会的发展演变历程,传承着文明的智慧和种子,而且昭示着未来的趋向。人们说:历史是一面镜子,因为她为当代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其实,历史又是了解现实的一把钥匙,因为她提供的经验教训,使人们能更理性地把握和认识现实。 当今,全球化下的人类社会发展日益面临诸多紧迫而又深远的重大问题,如人口膨胀与资源短缺、大工业生产与环境破坏、技术突变与道德危机、经济差异与社会和谐、文化宗教融合与冲突以及战争与和平等等矛盾。这些困扰人类社会以及各国发展的矛盾,固然是现实问题,其实都存在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演变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站在更长远的时间段和更广阔的视野来认识分析,对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无疑具有更大的益处。这便是历史学价值的现实体现。 西北大学的前身为陕西大学堂,创立于1902年。此后校址校名几经变迁,至1937年抗战爆发时,又一度与内迁的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等共同组建了西北联合大学。其后,正式定名为国立西北大学,直至今日。 西北大学历史学科,自1937年正式创建以来,一直是传统优势学科。数十年来名家辈出,如黄文弼、马师儒、王子云、侯外庐、陈登原、马长寿、史念海、陈直、张岂之、彭树智、林剑鸣等等著名学者先后在此执教,并推出了一大批有影响的论著。
后记
自学史以来,宋代军法问题一直是我的研究旨趣。在结束五代军阀混战、兵变频仍局面之后建立起来的赵宋王朝,终其之世,政局上没有出现武夫恃兵弄权的现象,军中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变乱,军队有效地维护了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保障了社会持续稳定的发展,这些都与军法从军事领域强化和巩固中央集权的作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两宋长期“积弱”的国防状况,两宋王朝均未亡于“内患”,却先后亡于“外忧”的历史结局,亦与军法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军法在宋代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双重功效,最终影响到了国家命运的悲剧走向。基于对学界研究现状的了解,更是基于对宋代军法的浓烈探知欲,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阶段的研学,都围绕着该问题展开。时至今日,终于形成一部书稿。此刻,我的内心毫无释负之感,而是甚为忐忑。由于学识所限,本书难免会存有一些不足和失误,敬祈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时光荏苒,从1999年起,我师从陈峰先生学习宋史。多年来,先生不仅予我谆谆的学术教诲,而且予我殷切的人生关怀。在学业方面,先生对学生的要求十分严格,反复教导我们做学问一定要扎实、勤勉、善于思考,使我们自涉史之初就养成了良好的专业习惯。问学路上,每每遇到困惑求教于先生时,先生总会耐心地帮我分析问题,并高屋建瓴地指出问题的症结,令我茅塞顿开。我对宋代军法问题的基本认识,即始成于这一阶段。当年,在我谨慎地说出拟以北宋军法作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想法时,先生那肯定与赞许的目光令我迄今记忆犹新。正是先生,将我一步步引领进了宋史研究的大门。
文摘
插图: 一“崇文抑武”方略下的宽纵武将之道 众所周知,中唐“安史之乱”以后,各地节度使拥兵自重,尾大不掉,全国藩镇割据。武人逐渐成为政坛上的主角。至五代时期,武夫悍将完全左右政局。后晋大将安重荣就曾公然宣称:“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宁有种耶!”正如南宋范浚所言:“五代之所以取天下者,皆以兵。兵权所在,则随以兴;兵权所去,则随以亡。” 为了革除前代积弊,赵宋王朝从建国伊始便全力强化中央军事集权,重新确立天子权威。开国皇帝宋太祖除了采取“杯酒释兵权”、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更戍法”等举措收夺兵权外,还尊崇儒学、重视科举制度,广泛地吸纳文人参预政权,提高文臣地位和权威,以形成对武将群体的制衡机制。在宋太祖看来,文人儒士不可能对王朝统治构成威胁。他曾对宰相赵普说:“五代方镇残虐,民受其祸,朕令选儒臣干事者百余,分治大藩,纵皆贪浊,亦未及武臣一人也。” 宋太宗时期,随着两次北伐的失败,宋代立国政策发生了重大转变。淳化二年(991),宋太宗对近臣说:“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表明统治者眼光已经转向内部。这种确立于宋太宗时的“守内虚外”国策,被其后世统治者奉为圭臬。宋太宗在继续大力推行“崇文”方针的同时,在文官集团的支持和配合下,对武将群体实行了前所未有的抑制,甚至打击政策。禁军将帅换成唯命是从、资望俱浅的武臣;前方将领则受到严格控制,实施“将从中御”之法,等等。这些做法,不仅严重地钳制了将帅的行动,而且极大地削弱了将帅的权威,贻患无穷。如,名扬北疆的大将郭进便因不堪监军田钦祚的多次凌辱,自缢而死;“老于边事,洞晓敌情”的名将杨业,也是在监军王
ISBN9787500485759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张明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