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是高等院校财政、税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的主干课程。《税法》结合各专业教学及本课程特点,在系统阐述税收与税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详尽地介绍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车辆购置税等各实体税法的具体内容,以及税收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收行政法制的内容。
《税法》既可作为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类等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税务干部加强税收征管、企业会计人员办理纳税的参考用书,同时也是自学税法者的理想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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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面向“十二五”规划教材 目录
第一章 税收与税法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
三、税收的类型
四、税收的职能
第二节 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和特点
二、税法的类型
三、税法的作用
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四、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二章 税收制度
第一节 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
一、税收制度
二、税制结构
三、税制结构的类型及其影响因素
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
一、课税对象
二、纳税人
三、税率
四、纳税环节
五、纳税期限
六、纳税地点
七、税收优惠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三章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类型
二、增值税的产生和发展
三、增值税的特点
第二节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
三、一般纳税人的人认定及管理
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
第四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增值税计税方法
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应纳税额计算
第五节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
二、减、免税
第六节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四、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第七节 增值税的征收与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四、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先评估后退税管理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四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征
二、消费税的历史沿革
三、消费税的意义和作用
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税率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二、税目
三、消费税的税率
第四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从价定率征收
二、从量定额征收
三、复合征收
四、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八、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的特殊规定
九、酒类产品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第五节 消费税的征收与管理
一、消费税的减免退税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税期限
四、纳税地点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五章 营业税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的概念和特征
二、营业税的生产与发展
三、营业税的意义
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二、营业税的税目
三、营业税的税率
第四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第五节 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
二、减免税
第六节 营业税的征收与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六章 关税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和特征
二、关税的产生与发展
三、关税的类型
四、关税的作用
第二节 关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一、关税的纳税人
二、关税的征税范围
三、关税税率
四、原产地规定
第三节 关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关税完税价格
二、关税应纳税额计算
第四节 关税的税收优惠
一、关税减免
二、关税退还
第五节 关税的征收与管理
一、关税申报
二、关税缴纳
三、关税保全
四、税款的补征与追征
五、税款清缴
六、关税争议
第六节 进境物品进口税
一、进口税的纳税人
二、进口税应纳税额计算
三、进口税的征收与管理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
第九章 土地增值税
第十章 资源税
第十一章 印花税
第十二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章 房产税、车船税和契税
第十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车辆购置税
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
参考文献 序言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的指导思想。根据这一构想,以2004年1月1日的出口退税制度改革为标志,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2009年1月1日的增值税转型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全面展开,在这期间还调整了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政策。新一轮税改以分步、渐进式改革为主要特点,各项税收政策根据需要分步实施、分步推进。为了适应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步伐,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国税制改革的新成果,满足税法教学的需要,我们编写了《税法》这一教材。
本书的编写力求概念表述准确,体系设计完整,分析方法科学,课后练习实用。本书的特点一是新:一方面在教材编写中,力争将作者及其他学者的最新观点呈现给读者,如提出生产型增值税的课税基础与国内生产总值(GDP)而不应是国民生产总值(GNP)大致相当等观点;另一方面紧紧把握税制改革的最新动态,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编写本教材。二是适用性强:一方面本书的编写体例在课前提炼了学习目的与要求,课后总结了本章小结,并在思考与练习中归纳了概念术语、简答和案例,便于使用者根据授课对象的不同需要,在重点、难点的掌握上合理安排讲述时间,使用案例;另一方面在内容的编排上,尤其是税收优惠不再是政策的罗列,而是在对国家陆续发布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根据一定标准进行了摒弃和重组,同时对某些细节本着宜粗不宜细的指导思想,既给授课教师讲授时以充分的发挥空间,又可以延长教材的使用寿命。 文摘
(三)固定性
固定性又称规范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按事先确定的标准、对象连续征收。税收的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要求,保证了税收分配活动的有效和有序,维护了国家和纳税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税收的固定性包括征收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上的限定性。税收的固定性要求国家征税应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使得纳税人无所适从。同时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分配应有一定的限度,不能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生活或生产。
税收的固定性并不是税收政策制度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因新的征税对象的出现而开征新的税种,原有征税对象的消亡而废止原有税种,继续存在的税种其征收范围、征收比例也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国家需要而调整。
税收“三性”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其中无偿性是其核心,强制性是其保证,固定性是其限定。无偿性要求强制性,强制性要求固定性,没有强制性就无法实现无偿性,没有固定性,强制性和无偿性就会泛滥,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具有税收的三个特征是衡量一种财政收入形式是不是属于税收的基本标志,具备了税收的三个特征,不论其名称如何,也属于税的范畴;不具备税收的三个特征,即使冠以“税”的名称,也不属于税的范畴。
| ISBN | 7512102046,978751210 |
|---|---|
| 出版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
| 作者 | 王京梁 |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