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问题的比较研究》是从牟宗三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问题出发的中西哲学比较研究。论述了牟宗三建立在“智的直觉”基础上的中国哲学的新范式;探讨了牟宗三与康德在“智的直觉”概念定义上的同异,围绕两位哲学家的主要著作中涉及“智的直觉”的思想展开具体深入的比较研究;最后借用冯达文教授在其《宋明新儒学略论》中信仰性道德与规范性道德的二元对立的框架,对两位哲学家的上述思想作了进一步的结构性的深层原因的探究,并给出了结论性的判断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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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问题的比较研究》:牟宗三的以“智的直觉”为基础的中国哲学新范式的意义,牟宗三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的概念之定义的比较,围绕牟宗三的著作《现象与物自身》进行两人关于“智的直觉”问题的比较,围绕牟宗三的著作《心体与性体》、《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展开对两人关于“智的直觉”思想的比较,牟宗兰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问题的差异的深层原因的探究: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 媒体推荐
本论文是在牟宗三的康德研究这一课题上迄今为止国内研究得最深最透的一部专著。作者立足于中国哲学的立场对牟宗三改造康德的做法作了相当客观的同情的理解,但同时又系统地、层层深入地分析了牟宗三对康德的误读和曲解,揭示了在“智的直觉”问题上牟宗三从康德的批判哲学堕入到中国传统独断论陷阱的细致而复杂的原因,不仅分析了牟宗三的努力之失败,而且上升到这种失败在中西文化背景之差异中所埋藏的根源。全文新见迭出、目光如炬,令人拍案叫绝之处不胜枚举!
——邓晓芒 作者简介
盛志德,1964年生于合肥。北京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史硕士,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博士,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现中山大学教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是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与方法、中西哲学比较研究。在《哲学研究》、《世界哲学》、《现代哲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参编《20世纪西方人生哲学》,《人生修养导论》等著作,并参与了国家及广东省的多个课题研究。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牟宗三的以“智的直觉”为基础的中国哲学新范式的意义
第一节 中国哲学的直觉性的特点:康德称之为具体普遍的知识
第二节 牟宗三以“智的直觉”为基础的中国哲学新范式的优缺点
第三节 牟宗三自觉进行与康德哲学的比较研究,其目的、价值和意义
第二章 牟宗三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的概念之定义的比较
第一节 牟宗三关于“智的直觉”问题的思想定位与历史发展
第二节 牟宗三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的定义及两者的异同
第三章 围绕牟宗三的著作《现象与物自身》进行两人关于“智的直觉”问题的比较
第一节 从牟宗三的观点批判康德哲学的“一间未达
第二节 围绕《现象与物自身》展开两人关于“智的直觉”思想的比较
第四章 围绕牟宗三的著作《心体与性体》、《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展开对两人关于“智的直觉”思想的比较
第一节 围绕《心体与性体》涉及“智的直觉”问题的一些比较
第二节 围绕《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关于“智的直觉”的比较研究
第五章 牟宗三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问题的差异的深层原因的探究: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
第一节 冯达文在《宋明新儒学略论》中的研究框架
第二节 牟宗三以“智的直觉”为核心的新体系是超越这种二元对立格局的新努力,但并不成功
第三节 康德哲学是人类思想史上自由与必然关系问题上的前无古人的伟大解决方案
第四节 康德在道德基础上建立信仰,实即在规范性道德上建立信仰性道德;而否定人有智的直觉是防止信仰性道德走向狂妄与迷信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出版后记:笨人的美丽世界 后记
想不到我这篇中西哲学比较研究的论文,竟然写了七稿。七稿是在总共七年时间中不断修改完善的。
被别人否定、批判是痛苦的,被自己的导师批评为“对中国哲学缺乏基本的同情的理解”、被批评为“狂”,是刻骨铭心的。虽然我当时曾难以接受,然而今天我却能坦然接受并真诚地感谢,因为我通过这颇不平顺的研究之路,不仅锤炼了自己的研究能力,还意识到如何自我评价与如何看待别人的批评,更是需要锤炼与提高的能力。
对我而言,这篇中西哲学比较研究论文虽然没有完全成熟、不够完美,但至少是可以接受的了。说它不够成熟、不够完美,一是读博士本身七年时间已到,不容我再有时间去作重大修改;二是我原先西方哲学的读书背景,仅用七年时间去把握差异很大的中国哲学是完全不够的,我深切认识到自己许多方面力有不逮,内心里虽不满意,但以现有水平做到如此程度是目前可以接受的了;三是,我选择的虽然是一个小问题,却是一个核心的小问题,它几乎牵扯到中西方哲学的所有问题,过于庞大,使我很难做到既彻底深入又能兼顾结构安排上的完善。
说可以接受,是基于以下两点:其一,虽然就智的直觉问题的比较不能说没有遗漏,但就涉及的问题而言,基本可以成立;其二,第五章借助冯达文教授的研究框架,我找到了一个对牟宗三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问题之差异的评价的客观尺度,即必然与自由的关系问题。正是这个客观尺度,某种程度上使我实现了我所追求的客观比较的目标。 文摘
插图:
康德在知性的纯粹概念的第一版演绎中说:“这样一种概念……应当完全先天地被产生并应联系到对象(an o bject)……”(A95)“纯粹先天概念,……它们仅能作为可能经验的先天条件。仅在此根基上才存在纯粹先天概念的对象的实在性。(their objective reality)”(A95)“如果我们可以证明仅通过范畴的方式一个对象(an object)就可以被思维,这将是范畴的充分演绎,并将证明他们的对象的有效性(objectivevalidity)”(A9697)。这里要特别注意,“对象的实在性”通常被译为“客观实在性”(objective reaIity),“对象的有效性”通常被译为“客观有效性”(objective validity),这些都是误译,因为康德在这儿是围绕着“对象”(an object)来使用这两个概念的。康德第二版演绎在这一点上也是同样的,即“范畴仅适用经验的对象(objects)的知识”(B146)“范畴……仅应用于可能经验的对象(objects)的事物”(B147-148)。
牟宗三认为,康德所作的现象与物自体的区分“是超越的,不是经验的。但若吾人只内在于知性,这种超越的区分是不能被见到的。我们必须外在于知性而对于我们人类的知性(连带感性)加以反省,始能作到此种超越的区分”。康德的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别,固然是超越的,不是经验的;然而康德的认识论的“超越的区分”,恰是通过经验实现的,否定性地实现的,不是人类感性的时空接受性的对象,但作为其根基的来源的是物自身,它是一个限制性、推论性的设定。
| ISBN | 9787563399352,756339 |
|---|---|
| 出版社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 作者 | 盛志德 |
| 尺寸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