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传播伦理案例教程》针对伦理学体系与传播活动、大众传播伦理的特点与作用及其道德义务,以及大众传播伦理规范体系的建构展开论述,书中收集整理了大量有关新闻传播伦理方面的案例并给予相关的分析,内容丰富,阐释清晰有条理,可以用作新闻伦理与法规课程的配套用书。
编辑推荐
《大众传播伦理案例教程》:21世纪新闻传播学案例系列教材。 作者简介
陈绚,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讲究方向为:传播伦理(新闻传播伦理、广告传播伦理、网络传播伦理)、传播法(新闻传播法、广告法、新闻出版法、网络传播法)等。已发表论文数百篇,并出版了多部著作、教材:《跨文化广告传播中的道德选择与评价》、《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教程》、《新闻传播法案例教程》等。 目录
第一章 伦理学体系与传播活动
一、伦理学体系特点
二、伦理学的价值、原则、发展
三、伦理行为的分类与动因
四、案例及评析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二章 大众传播伦理的特点与作用
一、大众传播伦理的特点
二、大众传播伦理的作用
三、大众传播伦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内容
四、“应该”的概念体系
五、案例及评析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三章 大众传播的道德义务
一、真实与客观
二、追求社会正义
三、中庸之德
四、传播中的人道精神
.五、自尊、谦虚、智慧、勇敢
六、案例及评析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四章 大众传播道德评价
一、大众传播活动主体的良心
二、大众传播活动主体的名誉
三、良心与名誉的作用
四、良心与名誉的评价依据
五、良心与名誉的真假对错
六、案例及评析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五章 传播主体品德(德性)与幸福
一、传播主体品德结构
二、影响传播主体品德的外部因素
三、传播主体品德培养
四、传播主体的幸福
五、案例及评析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六章 大众传播伦理规范体系构建
一、媒体传播伦理存在的问题
二、媒体传播伦理失范的原因
三、建立网络传播伦理规范
四、案例及评析
本章小结
思考题
后记 序言
案例教材在法学、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社会科学的教学中早已普遍使用,但在新闻传播教学中却应用不多。到目前为止,除了西方学者撰写的少数几本新闻法规案例教材之外,大多数专业课程都还缺乏支撑案例教学的适用教材。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正式启动“十五”期间“211工程”的子项目“新闻传播学案例库建设”,率先开始了对新闻传播学科中所有专业领域的案例开发研制工作,希望以此带动新闻传播学科的案例教材建设和案例教学法的推广,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案例库建设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在新世纪的重大工程,可以说是倾全院之力而为。参与案例库建设的有八个教研室:新闻采写教研室、新闻编辑与评论教研室、新闻摄影教研室、广播电视新闻教研室、新媒体教研室、广告与公关教研室、编辑出版教研室、媒介经济教研室,共计20多名专业教师以及他们指导的数十位研究生,组建了11个案例库建设小组,分头建设11个子库:新闻采写案例库、新闻编辑案例库、新闻评论案例库、新闻摄影案例库、,广播新闻案例库、电视新闻案例库、新媒体传播案例库、广告案例库、公共关系案例库、编辑出版案例库、媒介经济案例库。在缺乏可参照样板的情况下,经过不断的讨论研究和艰难摸索,最终完成了中国第一个新闻传播学案例库的整体框架设计并开发研制出了第一批案例。 后记
“新闻伦理与法规”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新闻传播学的一门专业课程,伦理道德和法律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前者属于哲学人文科学领域,后者属于法学社会科学领域,将这两方面内容放在一起作为一门课程也是中国特色。因为早在20世纪90年代,教育部就将新闻道德和法制列为一门必修课,而当时这方面研究的内容的确太少了,新闻道德主要就是围绕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1991年制定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新闻法制更是处于起步阶段,加之当时可参考的资料又少,所以那时本科生的周课时尽管只有两课时,但任课教师还是感觉可讲的内容不多。现在,这门课程所传授的知识早已不能与十几年前同日而语了,三年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就已将这门课的课时调整为每周三学时,但作为任课教师,还是感觉课时不够用,需要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的内容很多。在本书交付排版的过程中,也因为“伦理”、“法规”放在一起内容太多,最终还是将内容分成了两本。
学科的不断发展,与学术前辈开创性的探索研究是分不开的。在这十几年的教学过程中,所幸的是我国伦理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日渐丰富,如宋希仁先生《当代外国伦理思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王海明先生《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等,这些著作对我启发良多。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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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伦理学体系的价值原则
1.道德体系的最小化原则
道德体系是道德条文的集合。最小化意味着其中不包含“多余的”道德。“多余的”道德就是得不偿失的道德,也就是遵循此道德条文给社会(即每个人)所带来的利益不大于所付出的代价。由于道德条文总是与生物价值相反,因此其代价是永远存在的(至少限制了人的自由选择范围),问题在于该道德条文所带来的利益是否足以弥补代价的损失,并有所盈余。如果一个道德体系中不包含得不偿失的道德,我们就称之为最小化道德体系。道德体系的最小化原则体现了一个超乎常识的主张:道德条文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少越好。
如何对道德条文进行代价和利益分析,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法是对比几种不同文化的道德体系,找出其共同的道德条文,那些只存在于部分体系的非共同道德条文就可以作为重点怀疑对象,优先进行审查。
对比东西方文化可以发现,与西方文化相比中国文化中的道德体系比较接近最小化。这是由于中国文化中不大重视超越的东西,宗教情绪淡漠。一旦道德体系不再适应社会现实,中国道德体系很容易产生自发的最小化倾向,考察“个人隐私”的概念也可以从侧面印证这一点。中国人对于个人隐私权远不如西方人那么重视,这是由于在中国的道德体系中,“多余的”道德禁令比较少,人们不像西方人那么动辄得咎,所以隐私的保护就不像西方那么显得重要。西方宗教的“原罪”理论迫使他们把很多人人都做的事情说成罪恶,人们不得不强化隐私权以保护自己的名声。
2.无知之幕
“无知之幕”(the veil of ignorance)的概念是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在他的伦理学名著《正义论》中提出的。“无知之幕”设计了一个理想的契约环境,在这种思想的契约环境中,人们可以超越时代、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局限性,来选择他们最希望得到的正义原则。罗尔斯认为古代人的中心问题是善的理论,而现代人的中心问题是正义观念。换言之,正义是现代政治哲学的主题。正义是主题,意味着正义关注的问题是“社会基本结构”。所谓社会基本结构,是指社会的主要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以及它们是如何融合成为一个世代相传的社会合作之统一体系的。
ISBN | 7300126693,9787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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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作者 | 陈绚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