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程序法论:监控征税权运行的法理与立法研究 [平装] 730106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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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1276843 类别: 图书 经济 法律 税法
《税收程序法论:监控征税权运行的法理与立法研究》以税收征纳活动及程序制度的界定为逻辑起点,以现代控权理论为基础,分析论证了税法实施过程中(“程序”视野下)的价值、原则、范畴、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等基本理论问题,并对税收立法中的问题及其对策进行了理论分析,以高扬现代税法在监控税权、保障民权中的“权利之法”的属性和本位。 监控征税权依法理性行使,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是实现税收法制的核心,成为现代国家国民财产法律保护体系和法制社会建构的突破口。
编辑推荐
《税收程序法论:监控征税权运行的法理与立法研究》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施正文,男,1964年5月生,安徽省庐江人。于1996年、2002年分别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国家财政部从事财税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并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职从事财税理论方向的博士后研究工作。要《中国法学》、《税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参编著作等10多部。主要研究方向;财税法、经济法、法律经济学。
目录
导言 上篇 税收程序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章 税收程序法的界定与分析 一 税收程序的法律分析 二 各收程序法的理论界定 三 税收程序法的地位和渊源 第二章 税收程序的价值 一 法律程序价值的一般理论 二 税法程序的外在价值:税收程序的工具性 三 税法程序的内在价值:税收程序的公正性 四 税收程序价值的多元化及其协调 第三章 税收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一 税收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及其体系 二 比例原则:一个程序与实体共通的核心原则 三 税收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中篇 税收程序法的理论范畴 第四章 征纳权利 一 征纳权利义务的理论解读 二 征部职权——保障实体税法实施的专属权力 三 税收程序性权利——保障程序公正机制建立的核心权利 四 征税权与纳税人权利的相互关系 第五章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 一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内涵及性质分析 二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变动 第六章 税收程序法主体 一 税收程序法要素的理论分析 二 税收程序法主体的含义 三 征税主体 四 纳税主体 第七章 征纳行为 一 征税行为的界定 二 征税行为的过程性 三 征税行为的分类 四 征税行为的效力 五 纳税行为 第八章 税收程序制度 …… 下篇 :税收程序法的立法分析 结束语:基本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税法专题研究文库》是继《财税法系列教材》、《财税法论丛》和《当代中国依法治税丛书》之后由我主持推出的另一个大型税法研究项目。该项目的致力目标,不仅在于展示当代中国税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新型理念,更在于激励和促成一批年轻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税法学者脱颖而出,在传播、推广税法知识的同时,加快有共同语言和交流平台的税法研究职业团队的形成和建设。税法学是一门年轻的,开放的,尚处于成长、上升期的新学科。谓其年轻,是因为它不像民法学和刑法学那样拥有悠久的历史渊源;谓其开放,是因为它与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其他法学学科等存在多方面的交叉与融合;谓其成长和上升,是因为它的应用和发展空间无限广阔。在我国入世后,随着税收国家、税收法治理念的深入,纳税人作为独立的权益主体而存在,其对税收的课征比任何时期都更为敏感和关心。税法学的存在价值,正在于去发现和掌握如何更好地把握征纳双方的权益配置和利益平衡,在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下实现国家税收秩序的统一、稳定与和谐。 回首来路,我致力于税法学研究已近二十载。其间,发表和出版了一系列论文和专著,承担了十余项与税法相关的国家级、部级科研课题,对税法和税法学的发展,自问和同行们一起作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一个清醒和不安的感受是,中国税法学的研究力量仍然十分薄弱,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仍不多见,税法和税法学应有的地位与政治、法律现实仍相差太远。在深刻思索这种现状的解决出路后,一个明确的方案逐渐清晰。要想使中国税法学研究摆脱目前的低迷徘徊状态,单靠分散、个别研究的力量绝非力所能及。
后记
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税收程序法研究》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税收程序法是我国法学中一个新的、尚未得到认真研究的领域,这除了“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法学观念影响外,还与它在知识领域上的跨越性有关。税收程序法是经济法、程序法、行政法三者交叉融合的结合部,并且税收程序法中的基本课题,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体现、折射和代表了整个税法的理论问题,这无疑给研究带来了很大难度。我大学毕业后曾经在政法机关从事过涉税案件的侦办工作,在硕士阶段学的是诉讼法专业,后来又在国家财税部门从事财税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特别是在北大读经济法专业博士期间,对北大经济法学说和各位老师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在我的导师贾俊玲教授的鼓励、指导和支持下,我选择了“税收程序法研究”作为自己的博士论文题目。写作过程中,这一领域资料的匮乏和多学科的跨越性,给驾驭和论证带来了很大困难,也的确在一些方面超过了我的学力所及。但是,北大自由宽松的学术风格、北大经济法专业老师们对学术研究的创新精神,鞭策和激励我去克服困难和挑战无知,使我得以在论文中不避浅陋而又独立思考地提出了不少新的观点,第一次以“程序”为视角,对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在此,我首先要衷心感谢我的导师贾俊玲教授。我的博士论文从选题、架构、写作以及修改的各个环节都得到了贾老师的悉心指导,没有她的支持和鼓励,是不可能顺利完成的。并且,自从我进入北大学习以来,贾老师就一直鼓励我进行跨学科研究,提供了很多参加学术活动的机会,她的自由开放的学术思想、严谨求实的治学风范和对学生的关怀帮助,使我感触至深,这些至为重要的精神财富将使我终身量益。
文摘
第五章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是税收程序法律规范作用于税收征纳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是税收程序法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化,也是税法秩序的存在形态。税收程序法律关系是税收程序价值得以表现和实现的形式,后者必须体现在具体的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之中,才能为税收程序活动的主体所感受,并且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性质集中映射了税收程序的价值取向。因此,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作为税收程序法的运行范畴,具有不容忽视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章将对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内在特质、多种类型关系的交织性进行详细解析,提出并论证平衡精神和程序保障原则作为税收程序法律关系本质的正当根据,最后,从与税收实体法律关系进行比较的角度,论述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构成和变动的特殊性。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内涵及性质分析 (一)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丰富内涵的揭示 法律关系是法学的重要范畴,作为科学的税法学,税收法律关系理论是其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税法发展史上,正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债务关系”还是“权力关系”的论战,才推动了税法与传统的行政法相分离,使其逐步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
ISBN7301062370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施正文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