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之光:费希特与海德格尔论SEIN [平装] 978721404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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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之光:费希特与海德格尔论SEIN》主要内容:在通往有之真理的道路上,真理的表达性问题显露出来。柏拉图以来的“光”与“逻各斯”这两种真理打开方式,既复现在费希特那直观与概念之间的复杂关系中,也映现在海德格尔对前谓词真理与命题真理的思考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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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之光:费希特与海德格尔论SEIN》并未停留于字面的翻译,而是通过讨论,寻求一种表达。说哲学的纯粹性,乃是针对一种现状,即现在有些号称“哲学”的书或论文,已经脱离了“哲学”这门学科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要求,没有了“哲学味”,但美其名曰“生活哲学”或者甚至“活的哲学”,而对于那些真正探讨哲学问题的作品,反倒觉得“艰深难懂”,甚至断为“脱离实际”。在这种氛围下,提出“纯粹哲学”,以针砭时弊。全书讨论的是有关sein的问题,共分7章以及导论和附录,具体内容包括导论中的有之问、正文中的我在问题、我在的先验论、我在的本体论、否定之有、绝对之有、本真之有、有之真理等问题以及附录中对柏拉图《国家篇》中善之理念的归纳。
目录
导论有之问 第一章 我在问题 第一节 知识学是什么? 一、知识学的概念 二、从亚里士多德到笛卡尔 三、康德的批判哲学 四、赖茵霍尔德的基本哲学 五、知识学的本质 第二节 本体论问题 一、形而上学 二、先天综合判断 三、我在 第二章 我在的先验论 第一节 先验哲学 第二节 我在的先验还原 一、先验还原的动机 二、反思与抽除 三、本原行动 第三章 我在的本体论 第一节 有之设定 第二节 我在的自我学 第四章 否定之有 第一节 表达性问题 第二节 直观与概念 一、智性直观的引入 二、智性直观的新发明 三、自我的概念构造 第三节 有之否定 一、否定的概念 二、有之让渡 三、有之分裂 第五章 绝对之有 第一节 同一性问题 第二节 绝对之知 一、绝对之知的描述 二、有与自由的结合 三、智性直观的再运用 第三节 本体论的转向 第六章 本真之有 第一节 真理的表达 一、有真理 二、绝对的分裂图式 三、理解不可理解的 第二节 自我意识的剥离 第三节 真理之光 一、纯粹行动的esse(有) 二、在场(Dasein)现象学 第四节 在场与λσγοζ(道) 一、太初有道 二、道化肉身 第七章 有之真理 小引费希特与海德格尔 第一节 解读转向 一、返回步伐 二、转向问题 第二节 逻各斯、无蔽与到场 一、λσγοζ、αληθεια、ουσια 二、本体论与真理论 三、生存与在场 四、在场与有 五、被抛在世 六、情感与领悟 七、生死、到时与空明 附录柏拉图《国家篇》中善之理念 小引 一、善的问题 1、善与教育 2、善与知识 二、善之理念与直观 1、善与直观 2、善之理念与直观 三、善之理念与λσγοζ 1、善与λσγοζ 2、善之理念与λσγοζ 结束语善之理念的历史命运 参考书目 后记
序言
江苏人民出版社自2002年出版这套“纯粹哲学丛书”已有五年,共出书12本,如今归入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文库”继续出版,趁改版机会,关于“纯粹哲学”还有一些话要说。 “纯粹哲学”的理念不只是从“纯粹的人”、“高尚的人”、“摆脱私利”、“摆脱低级趣味”这些意思引申出来的,而是将这个意思与专业的哲学问题,特别是与德国古典哲学的问题结合起来思考,提出“纯粹哲学”也是希望“哲学”“把握住”“自己”。 这个提法,也有人善意地提出质询,谓世上并无“纯粹”的东西,事物都是“复杂”的,“纯粹哲学”总给人以“脱离实际”的感觉。这种感觉以我们这个年龄段或更年长些的人为甚。当我的学生刚提出来的时候,我也有所疑虑,消除这个疑虑的理路,已经在2002年的“序”中说了,过了这几年,这个理路倒是还有一些推进。
后记
本书的主要内容,除新增写的海德格尔部分外,原为两篇论文,一篇是我12年前关于柏拉图的硕士论文,另一篇就是讨论费希特的博士论文,到现在也有6年了。当时都是“急就章”,想得很多,落笔很急。写完后就不满意,一直也没兴致拿出来发表。这次发表前本想好好修改,可是如今的我,已为杂事所困,难有心情和时间。再说多年不做第一哲学,许多重要的参考书也不在手头,自然也难做到。所以,论文的内容只添了“在场(Dasein)现象学”的部分文字与“在场与(道)”一节,另外改动了几个术语与若干章节的标题。不过,这几个术语的改动,却是关键性的,所以想多说几句。 这几个术语涉及到Sein-Seiendes-Ontologie的中译。我讨论柏拉图的时候,当时的翻译是“存在”、“存在者”和“存在论”。这个译法当时是流行的,我也没有考虑过贴切与否,因为脑子里出现的还是外文符号,所以基本不影响理解。1994年7月,我刚从莱茵河畔回来,从关于直观、词与物的苦恼思考中走出来时,就着手以Sein与直观为主题,讨论费希特的知识学。这一计划首先遇到的困难是,如何来翻译Sein-seiendes-Ont01一ogie等这几个西方形而上学的核心概念。
文摘
在《论知识学或所谓哲学的概念》中,费希特与赖茵霍尔德一样接受了学院派的科学体系概念,将科学看成是一种严格的系统知识,它必须表达为一个完整的命题系统。作为命题系统,它就必须在一个唯一的原理(Grund-satz)中统一为一个整体,而这一原理是不经系统本身而确实的,其他命题都必须从这一确实的原理中推导出来。费希特认为,哲学上升为知识学,就应该是一门真正的科学,因而也应具备科学的表达形式。由于知识学是回答一切具体科学如何可能的问题,因而知识学本身也就获得了科学的形式。但由于知识学是关于一般科学的科学,它给一般科学所依赖而本身不能证明的一切确实的原理,提供最终的确实性证明,因此,这一意义上的知识学不同于具体科学而具有最高原理,它是绝对确实而不可证明的,知识学正是基于这一绝对自明的最高原理,在确立对一切科学都普遍有效的形式同时,也确立对自身有效的形式。在这里,知识学的命题,其内容与形式是统一的,内容决定了形式,形式也决定了内容,因为知识学的原理是通过自身并且只有通过自身而确实的。 费希特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全面贯彻了这一知识学观念,知识学体系通过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表达,将人类精神的自由行动方式提升到意识面前加以反思。这一概念反思体系,作为一个命题系统,其根本任务就是通过自我与非我之间正一反一合的最高综合,完成康德改造形而上学追寻一般科学最终基础而提出的先天综合判断的演绎。这一演绎的核心在于追问构成一切综合判断的客观有效性与统一性的本体论(Ontologie)基础。费希特试图通过智性直观与本原行动对“我在”(Ichbin)的自明性进行前所未有的阐明,以此确立科学现象的本体论基础。
ISBN9787214049230
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
作者李文堂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