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法律制度研究:以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亚自由》主要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greement,FTA)问题成为我国“十一五”发展的重大问题。本文以WTO为背景,以全面实施CEPA协议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契机,研究了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东盟和(IEPA协议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粤港澳特殊合作区制度构想和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概念,综合运用了历史考察、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等论证方法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所涉及的若干法律问题(譬如原产地、知识产权、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贸易救济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等)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借鉴了NAFTA经验,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策略提供了参考路径和法律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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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法律制度研究:以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亚自由》为“中山大学港澳研究文丛”之一。“中山大学港澳研究文丛”是中山大学港澳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985工程”二期研究系列成果。丛书从经济、政治、法律、社会几个方面研究了港澳问题,探讨了港澳社会经济发展、粤港澳存在的法域冲突、区域行政协作的机制、区域经济深度整合、社会的有效治理等问题,表达了对港澳,特别是对香港问题的见解。分析和总结了“一国两制”以来港澳建设与发展取得的宝贵经验。对保持香港和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对进一步推动港澳与内地以及粤港澳区域合作进行了建设性的研究。 作者简介
代中现,中山大学国际法学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中山大学公共管理学博士后,现为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国际商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在《法商研究》、《学术研究》、《国际法学》(人大复印资料)、《国际经济法论丛》、《电子知识产权》等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三十篇。主持和参与五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包括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和上海WTO咨询中心博士后招标课题各一项,参与的国家级课题《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在WTO中的“一国四席”法律问题研究》,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参著《区域经济一体化与CEPA的法律问题研究》和《WTO中的“一国四席”》等六部。 目录
第一章 区域贸易一体化制度基础
第一节 区域贸易一体化制度背景
第二节 国家间竞争的新形式
第三节 自由贸易协议(FTA)典型案例
第四节 《区域贸易协议透明度机制》分析
第二章 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制度
第一节 NAFTA和FTAA原产地规则比较
第二节 NAFTA贸易救济机制经验
第三节 FTA与知识产权法的冲突与协调
——NAFTA框架下美澳与美智FTA中IPR案例比较分析
第四节 国际贸易争端管辖权选择
第三章 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制度
第一节 韩国区域自由贸易协议(FTA)
第二节 日本区域自由贸易协议(FTA)
第三节 新加坡自由贸易协议(FTA)
第四章 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制度
第一节 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基础
第二节 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定位
第三节 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路径
第四节 中国FTA谈判策略模式的选择
第五章 《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实施问题
第一节 《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基本问题
第二节 CEPA协议中服务贸易法律问题
第三节 CEPA协议中货物贸易法律问题
第六章 粤港澳特殊合作区制度设计
第一节 粤港澳特殊合作区法律性质
第二节 粤港澳特殊合作区制度障碍和价值目标
第三节 粤港澳特殊合作区具体制度构建
第四节 特殊合作区司法审查和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香港和澳门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港澳回归祖国使“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从理论变为现实,在实践中日益丰富。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以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作为内地对外开放的中介和桥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总结“一国两制”在港澳的实践及其经验,探讨实现香港和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良策,研究港澳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祖国和平统一中的作用,思考港澳与内地以及粤港澳区域合作的前景,是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由于地缘关系和岭南文化的共同背景,广东与港澳、中山大学与港澳的高等学校之间,在历史上一直具有紧密的联系。中山大学历来十分重视对港澳问题的研究,发展到今天,港澳研究已经成为中山大学的优势研究领域和特色学科之一,在境内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2000年,“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之一。2004年,经教育部审批立项,“中山大学港澳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成为中山大学“985工程”二期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之一。港澳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整合了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地区研究中心、法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的研究力量,吸纳了香港城市大学、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深圳大学的相关学者,设立了“港澳经济研究”、“港澳政治研究”、“港澳法律研究”、“港澳社会研究”四个研究方向,开展系统的港澳研究。 后记
伴随着本书的搁笔,难忘的博士后学习生活也将画上句号。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我有幸师从刘恒教授,刘老师朴实的做人风格、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诲人不倦的师德风范两年来一直激励着我潜心读书和科研。刘恒教授不仅时时督促和鞭策我刻苦学习,而且十分关心我的生活情况,为我的科研工作尽力提供方便条件,使我在艰苦的读书过程中,时时感受着温暖。
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慕亚平教授在我求学过程中,不仅在学习上时时督促我,而且在生活方面给予照顾;在他的帮助下,我得以顺利地完成学业,简短的致谢之词难以表达我对他的谢意。
我还要感谢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的郭志坚教授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张斯虹副主任,是他们的言传身教使得我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在品格上进一步得到完善。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法学院一些教授也曾在百忙之中给予宝贵的指导,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在此深表感激。感谢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和法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在他们创造的良好法学教育环境下,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而且锻炼了法律思维能力。
感谢所有在学习、生活上关心和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学长们。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到了做人的道理,这将惠泽我的一生。为上述老师学长提供的帮助,再次深表感谢。
最后,我尤其要感谢的是辛苦操劳的妻子崔彦女士以及关心支持我进步的家人,是他们辛苦的操劳才使我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潜心于学习和科研。 文摘
第一章 区域贸易一体化制度基础
国际贸易法律制度正朝向多边化、双边化和区域化维度发展,“一系列含蓄或明晰的原则、规则和决策程序以及行为体的期望日渐趋拢。”①
自WTO成立以来,以建立自由贸易区为基本内容的各种区域贸易协定如雨后春笋,“区域一体化(reginal integration)”一词可能是国际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最为“炙热”的话语之一。区域一体化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而且体现在政治、军事以及外交领域,最明显的体现在经济领域的一些制度性安排。在国际法律制度背后同时也体现国际经济领域的两条主线——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相互作用——冲突和协调并存。欧盟和NAFTA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政府间国际制度安排的体现,在东亚地区建立东盟提出的中日韩(10+3)或者(10+1)东亚自由贸易区也涉及区域贸易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等问题,本书将以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多边主义(以WTO为代表)和区域主义为背景来探讨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若干法律问题。
第一节 区域贸易一体化制度背景
一、以WTO为代表的国际法律制度背景
伴随着全球化、多边化趋势的方兴未艾,区域主义发展趋势也日渐明显;为了共同的机遇和挑战,各国和各地区加强了地区内的协调和区域外的协作。
| ISBN | 9787301142 |
|---|---|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 作者 | 代中现 |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