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民委员会建设》讲述了: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新世纪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13亿多人口,9亿在农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绝不能忽视广阔的农村区域和众多的农村人口这一客观现实。只有农村民主法制加强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增强了,整个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才有坚实的基础。始于20世纪80年代推行的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世纪之交,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战略部署。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委第五次会议颁布了修订后的《村委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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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建设》为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 目录
第一章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
一、村民委员会的产生
二、村民委员会设立的原则
三、村民委员会设立的程序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一、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二、村民委员会的任务
三、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的意义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的任期制度
二、村民委员会的办公制度
三、村民委员会的自律制度
四、村民委员会的财务制度
第四章 村民委员会的经费及管理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的经费来源
二、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
三、村民委员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四、村干部的补贴
第五章 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
一、下属委员会的设立
二、下属委员会的职责及开展工作的方法
三、村民委员会与下属委员会的关系
第六章 村民小组
一、村民小组的设立
二、村民小组的任务
三、村民小组会议
四、村民小组长
第七章 村民委员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一、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
二、村民委员会与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
三、村民委员会与乡级组织的关系
第八章 21世纪的村民委员会建设
一、21世纪村民委员会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二、村民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努力为村民委员会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 序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取得进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基本保证。
为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决定,将已开展三期的“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由城市全面拓展到农村,“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委会开展农村图书室援建和读书活动,使两亿多农民由此受益,让这项造福城市居民的民心工程同时也造福亿万农民群众。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发展中一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在农村开展图书室援建和读书活动,为亿万农民群众送去读得懂、用得上的各种有益书刊,对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满足农民全面发展的需求,将发挥重要作用。 文摘
(三)农村费税改革与村干部补贴
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农村费税改革的试点工作。这项工作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其出发点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制度,遏制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后来,中央又专门发文取消三提五统和农业税费,从根本上改革了农村费税,涉及村级经费的重大政策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兴办公益事业的费用实行“一事一议”,二是村干部补贴从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中补贴。
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必须遵循“量力而行、上限控制、一事一议、民主决定、使用公开”的原则,主要用于本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和修建村级道路等,不得用于其他非公益事业事项开支。村民委员会或党支部必须在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筹资议案,然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根据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作出决定。必要时可以向每户村民发放征求意见表(卡),通过每户表决的方式决定,不能违背村民意愿强行筹资。筹资意见一定要从本村实际出发,立足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不能超越本村实际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更不能乱立项目,强制实施。所筹款项要按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办理,专款专用,不准随意改变项目或提高标准,不准只筹资不办事,或把资金挤占、挪用,收缴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查询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ISBN | 9787801465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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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社会出版社 |
作者 |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
尺寸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