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继承更明白》主要内容简介:互谅互让、协商处理,是遗产继承纠纷的最理想、最不伤感情的解决方式。通过自行协商来妥善处置所继承的财产,应是每个公民在财产继承中的首选方式。在协商没有结果、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继承纠纷。采用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同时也可避免因对簿公堂而伤害感情。
编辑推荐
《如何继承更明白》:
框定继承范围才会使继承更明晰
履行相应义务才可继承应得财产
注重日寸效才不会与遗产失之交臂
真实案例86个
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法律盾牌 媒体推荐
百姓维权法律盾牌丛书,通过案例分析,法律解说、法眼识陷阱、防范与对策等栏目,解读了百姓受侵害背后鲜为人知的真实故事。它为百姓量身订做,维护百姓利益,反映百姓心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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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解决继承纠纷的方式与程序
互谅互让、协商处理,是遗产继承纠纷的最理想、最不伤感情的解决方式。通过自行协商来妥善处置所继承的财产,应是每个公民在财产继承中的首选方式。在协商没有结果、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继承纠纷。采用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同时也可避免因对簿公堂而伤害感情。
法官说法与律师支招
继承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吗\2
人民调解委员会如何调解继承纠纷\4
人民法皖如何调解继承纠纷\6
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什么是遗产?其特征是什么\9
什么是继承纠纷?它有哪些种类\11
继承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2
二、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
诉讼是解决所有民事纠纷的法律选择。当继承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就成为解决纠纷的最有效的方式。法律诉讼必然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知识,因此,当事人需要掌握必备的继承纠纷诉讼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诉讼中处于主动地位,从而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与律师支招
提起继承纠纷诉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14
诉讼标的变更导致诉讼争议怎么办\16
继承诉讼中如何进行法庭辩论\18
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法律对继承权是如何界定的\20
继承诉讼的简易程序是什么\21
怎样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22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行使继承权\22
向法院提出诉讼需要考虑时间和地点,这就涉及诉讼时效和地域管辖这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如果过了时效期,当事人的权益就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选择法院不当,诉讼可能就不会被法院受理。因此,当事人在提起继承纠纷法律诉讼时,需要在有效的诉讼期内,正确地选择管辖法院,只有这样,才能尽快地进入诉讼程序。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助于合法、顺利地解决继承纠纷。
法官说法与律师支招
遗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24
怎样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26
两地先后起诉继承纠纷唧个法院享有管辖杈\28
利用管辖权异议.恶意转移遗产怎么办\30
超过20年才要求继承遗产是否已过诉讼时效\32
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什么是诉讼时效?它的特征是什么\34
财产继承诉讼时效应怎样计算\35
什么是继承纠纷诉讼时效的中止\35
民族自治地方的继承案件能否适用继承法的一般规定\36
人们常说“法不容情”。这不仅是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是因为法律只重证据,不讲私情。因此,在解决继承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只有提出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才能胜诉。证据对诉讼的输赢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继承纠纷诉讼中,如果拿不出证据,或者不能正确使用证据,就很有可能导致自己败诉。
法官说法与律师支招
哪一种证据材料具有证明效力\37
当事人需要证明公证遗嘱的效力吗\39
信件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证据\42
法院对当事人陈述的证据是否应予支持\44
遗瞩的二次鉴定结论能作为遗产分割的依据吗\45
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继承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特征\48
什么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49
什么是举证时限\49
……
第二篇 解决继承纠纷的法律实务
一、继承权确认纠纷
二、遗产范围纠纷
三、法定继承纠纷
四、遗嘱继承纠纷
五、遗赠继承纠纷
…… 后记
有家庭,过生活,就难免会产生矛盾纠纷。有矛盾,闹纠纷,就离不开法律的援助与帮助。当亲人辞世后,面对其所遗留下的或多或少的财产,如何分割和继承,有人坦然,也有人茫然:如何权衡利益与亲情,有人释然,也有人不自然。于是,不少家庭在遗产继承中,发生了种种令人担心、令人痛心、令人伤心的法律纠纷。
为了帮助普通公民准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找到有效、合理解决纠纷的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我们精心编著了《如何继承更明白》一书。希望借助本书的法律帮助,让遇有遗产继承纠纷的家庭能妥善合理解决此类问题。
本书在编写中,得到了很多同事、朋友的帮助。他们为本书内容的确立、资料的收集、文字的电脑处理,付出了很多的劳动。他们是:周德田、周泽华、邢江平、夏梁者、于良强、,夏莉、熊增宏、刘海峰、韩荣奎、罗宏、杨四潮等。应该说,本书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大家共同心血的结晶。在此也向他们表达谢忱。
本书在选题策划和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法律图书分社编辑老师们的精心指导,在此谨向他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文摘
(2)遗产必须是原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其个人财产权益包括公民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时,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给其继承人或者其他人的,必须是生前就属于他所有的个人财产,具有专属的性质。那些虽然归被继承人生前占有但并无所有权的财产,则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同时,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3)遗产仅是依继承法能够转移给他人的一定财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一切财产并不能都作为遗产转移给他人。具体包括:
①凡专属于已故公民生前对公共财产的使用权,不得作为遗产继承。例如,已故公民个人生前享有的对公有房屋的租赁权,随着承租人的死亡而合同终止,不能由原承租人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房屋产权单位允许其家属继续租住,应当视为新的租赁合同成立,而非遗产继承。
②国家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而分配给公民享有的某种特定的权利,是专属于某公民的,是与该公民人身不可分离的,如果该公民死亡,则该项权利消灭,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高级公职人员配备的汽车的使用权。
③凡属于死者生前专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财产权,不能转移,也不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复员、转业军人的资助费、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等均不属于遗产。
ISBN | 9787811398687,78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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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作者 | 陈秋玲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