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帮助一点通:家庭财产纠纷 [平装] 7546111919,97875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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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1346927 类别: 图书 家庭与育儿 法律法规
《法律帮助一点通:家庭财产纠纷》内容简介:生活中的法律纠纷让人头疼,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都离不开基本的法律知识。即使有时可以借助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但是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自己弄通它们来得迅捷方便。如果生活中没有纠纷或者少有纠纷,那才是和谐的,更是少了一件麻烦事。这就要防患于未然,就要懂法,而不是去做法盲。
编辑推荐
《法律帮助一点通:家庭财产纠纷》:以案说法,分解到位,面临问题,轻松应对,贴近生活,实用相助。
作者简介
刘东根,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现在北京某重点政法高校法律系任教,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资深律师。在全国重点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从2004年起已连续出版7年)等法律图书,现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是经济犯罪辩护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目录
第一章 概述/1 1.如何理解家庭财产纠纷的相关法律?/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 3.什么是“家庭暴力”?/3 4.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4 5.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如何被确立的?/6 6.如何准确理解《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9 7.事实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关系有哪些不同?/10 8.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有何特殊规定?/11 9.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是什么意思?/13 10.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的主体有哪些?/18 11.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的财产纠纷按照什么原则处理?/21 12.事实婚姻中的财产纠纷应该如何处理?/24 13.婚姻法律关系有何特点?/28 第二章 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纠纷/34 1.什么是财产共有?什么是按份共有?什么是共同共有?/34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34 3.如何理解夫妻间财产处理权的“平等性”?/39 4.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40 5.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有什么实际意义?/42 6.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否应归夫妻共同所有?/43 7.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43 8.夫妻如何约定财产归属?/45 9.约定财产的法律效力如何?/48 10.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50 11.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52 12.离婚后男女双方如何承担债务?/56 13.男女双方在什么情况下享有追偿的权利?/57 14.离婚时怎样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58 15.男女双方结婚时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吗?/59 16.公证的程序和步骤有哪些?/59 17.男女双方订婚后但没有结婚所引起的财产纠纷应如何解决?/62 18.恋爱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应如何处理?/63 19.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应如何处理?/65 20.如果不离婚,能否因家庭暴力起诉请求民事赔偿?能否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68 21.如果不离婚,是不是就不能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70 22.离婚的方式、条件和限制有哪些?/72 23.夫妻一方如果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76 24.离婚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其法定条件有哪些?/76 25.离婚后分割共有财产时需要注意哪些原则?/80 26.离婚纠纷应提供哪些必要的证据?/82 27.协议离婚企图逃债法院如何判决?/82 28.协议离婚能反悔吗?/84 29.协议离婚有哪两种途径?各自可能存在哪些问题?/86 30.夫妻离婚时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如何?/89 31.离婚后应否退还彩礼?/92 32.如何分割存款、股票、企业财产权益等夫妻共同财产?/94 33.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进行的投资及收益,在离婚时如何处理?/97 34.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不动产部分?/98 35.离婚案件中对于公房的使用、承租应该如何处理?/108 36.离婚案件中福利房如何分割?/111 37.离婚后还可以再次请求分割财产吗?/112 38.夫妻分居期间各自产生的财产和债务,在离婚时也按各自所有原则处理吗?/115 39.再婚会引起什么财产纠纷?/118 40.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能否请求离婚补偿?/122 41.因夫妻一方婚内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124 42.离婚时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谁?/130 43.离婚时请求过错损害赔偿应该注意哪几个时间问题?/131 44.离婚之后能否向前夫或前妻要求精神损害赔偿?/132 45.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闰能否请求配偶支付生活费?/134 46.子女能否请求父母支付生活费?/135 47.《婚姻法》对于婴儿的权益是如何保护的?/140 48.《婚姻法》对子女姓氏是如何规定的?/140 49.未成年人所生的子女,谁应该对婴儿负责?/141 50.父母离婚后谁是有权追索子女抚养费的主体?/141 51.如何确定不同时期的抚养费?/142 52.父母能否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142 53.哪些人是老年人的赡养人?/145 54.探望权的意义是什么?/146 55.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承担什么责任?谁承担赔偿责任?一旦其他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谁来承担责任置/149 第三章 继承关系中的财产纠纷/152 1.如何理解《继承法》?/152 2.如何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和地点?/154 3.什么是遗产?遗产的范围有哪些?/155 4.抚恤金、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158 5.被继承人的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159 6.不能继承的遗产有哪些?/159 7.被继承人的遗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有何区别?/160 8.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可否优先分割遗产?/160 9.小孩如何行使接受遗赠的权利?/162 10.儿子企图杀害母亲未遂,还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吗?/163 11.请求保护继承权有时效限制吗?/165 12.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167 13.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或者其他人可以分得遗产吗?/170 14.如何确定继承的顺序?法定继承的原则有哪些?/171 15.什么是代位继承?什么是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17l 16.如何理解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174 17.法律如何规定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176 18.法律如何规定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176 19.法律如何规定祖孙之间的继承权?/177 20.法律如何规定兄弟姐妹间的继承权?/177 21.什么是遗嘱?什么是遗嘱继承?/178 22.遗嘱有哪些形式?如何订立遗嘱?/179 23.如何执行遗嘱?如何完成遗嘱的变更与撤销?/181 24.被宣告死亡后所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183 25.什么是继承权的放弃?如何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185 26.《继承法》保护胎儿的利益,如果出生的是死婴,应该如何处理?/189 27.遗产本身不能平均分配时应该如何处理?/190 28.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其法律特征有哪些?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什么区别?/192 29.如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允许“父债子还”的做法吗?/193 30.涉外财产如何继承?/196 …… 第四章 家庭财产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序言
生活中的法律纠纷让人头疼,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都离不开基本的法律知识。即使有时可以借助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但是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自己弄通它们来得迅捷方便。如果生活中没有纠纷或者少有纠纷,那才是和谐的,更是少了一件麻烦事。这就要防患于未然,就要懂法,而不是去做法盲。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旨在普及法律知识,替百姓解惑,为百姓维权,帮助百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丛书力求通俗易懂,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解释了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辅之以针对性强的实际案例及专业而通俗的案例评析和维权技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丛书在每个问答之后都配有简明扼要的“一点通”,帮助广大读者正确选择适用法律,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顺利解决各种法律问题。 本套丛书拟出版近50个品种,覆盖普通百姓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与同类图书相比,它具有以下特点: (1)通俗易懂。本套丛书通篇采用问答的形式,简明扼要,一看就懂。先是对问题作简要解释,再精选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评析,然后通过“一点通”予以要点归纳。 (2)以案说法。本套丛书的优势是针对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附上针对性强的案例和评析,让读者很直观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文摘
插图: 结过婚的人与合法配偶以外的异性共同居住,通常会以隐蔽的方式存在,对外不以夫妻名义公开,且这种行为持续发生,比较稳定。现实生活中俗称其为“包二奶”,这是不道德的,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受害者可以在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来弥补其所受到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在财产分割时还可以主张要求多分;如果过错方的行为构成重婚罪的,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意“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 依照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重婚罪有两种情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很少,同居生活以夫妻名义对外公开的也很少。在举证时,很难证明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结婚之前,已经同居的,想要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当事入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ISBN7546111919,978754611
出版社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书社
作者徐晓三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