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纯粹理性批判》内容包括:与国务大臣男爵瑞特立芝书、第一版序文、第二版序文、导言、先验原理论、先验感性论、先验逻辑、先验分析论、概念分析论、发见一切纯粹悟性概念之途径、纯粹悟性概念之演绎、原理分析论…… 
                    编辑推荐
《纯粹理性批判》:世界汉译学术名著 作者简介
作者:(德国)康德 译者:蓝公武 目录
梵罗拉美之倍科/1
与国务大臣男爵瑞特立芝书/2
第一版序文/1
第二版序文/8
导言/26
一 先验原理论
第一部 先验感性论/3
第二部 先验逻辑/26
第一编 先验分析论/34
第一卷 概念分析论/55
第一章 发见一切纯粹悟性概念之途径/3
第二章 纯粹悟性概念之演绎/49
第二卷 原理分析论/96
导言 泛论先验的判断力/97
第一章 纯粹悟性概念之图型说/99
第二章 纯粹悟性之原理体系/105
第三章 一切普泛所谓对象区分为现象与本体之根据/165
附录 反省概念之歧义/179
第二编先验辩证论/198
导专/198
第一卷纯粹理性之概念/208
第二卷纯粹理性之辩证的推理/224
第一章 纯粹理性之误谬推理/225
第二章 纯粹理性之二律背驰/275
第三章 纯粹理性之理想/365
先验辩证论附录/409
二 先验方法论
导专/449
第一章 纯粹理性之训练/450
第二章 纯粹理性之法规/498
第三章 纯粹理性之建筑术/518
第四章 纯粹理性之历史/530
译者后记/533 后记
本书系据史密斯Norman Kemp Smith英译本译出,惟其中先验分析论部分第一卷第二章第二节的版次顺序,史氏列第一版的原文在先,第二版的修正文在后,我则列第二版在先,以期与全书体例相符。书中句法有过于繁复难解处,我多加圆括号()、引号“”及破折号——,愿能有助于读者了解。
还要说明的是,我开始翻译这部书是在1933年,于1935年秋始全部译完。之后,译稿就搁置一边,迄今二十一年,一直没有再去摸它。这次付印,虽自知其中错误与欠妥处难免,奈近年来为病魔所缠,无法用脑,只好照旧未动,请读者指正。 文摘
(丙)时间乃一切现象之先天的方式条件。空间限于其为一切外的现象之纯粹方式,仅用为外的现象之先天的条件。但因一切表象,不问有无外的事物为其对象,其自身实为心之规定而属于吾人之内的状态;又因此内的状态从属内的直观之方式条件,因而属于时间,故时间为一切现象之先天的条件。盖时间为(吾人心之)内的现象之直接条件,因而为外的现象之间接条件。正如吾人先天的能谓一切外的现象皆在空间中,且先天的依据空间关系所规定者,吾人自内感之原理亦能谓一切现象,即感官之一切对象,皆在时间中,且必须在时间关系中。
吾人如抽去吾人所有“内部直观吾人自身之形相”(以直观形相之名称意义而言,吾人自亦能将一切外的直观列入吾人之表象能力中)而将对象视为其自身所应有之形相考虑之,则无时间矣。时间仅关于现象始有客观的效力,而现象则为吾人所视为“感官对象”之事物。吾人如抽去吾人直观之感性,即抽去吾人所特有之表象形相而言及普泛所谓事物,则时间已非客观的。故时间纯为吾人(人类)直观之主观的条件(吾人之直观常为感性的,即限于其为对象所激动),一离主观则时间自身即无矣。但关于一切现象,以及关于能人吾人经验中之一切事物,则时间必然为客观的。吾人不能谓一切事物皆在时间中,盖因在普泛所谓事物之概念中,吾人抽去事物之一切直观形相以及对象所唯一由之而能表现其在时间中之条件。但若以此条件加之于其概念,而谓所视为现象之一切事物,即为感性直观之对象者,皆在时间中,则此命题具有正当之客观的效力及先天的普遍性。
是以吾人所主张者,为时间之经验的实在性,即关于常容授之于吾人感官之一切对象,时间所有之客观的效力。且因吾人之直观常为感性的,凡不与时间条件相合之对象,决不能在经验中授予吾人。在另一方面,吾人否定时间有绝对的实在性之一切主张;易言之,吾人否定“以时间为绝对的属于事物,为事物之条件或性质,而与吾人感性直观之方式毫不相关”之说;诚以此属于物自身之性质,决不能由感官授予吾人者也。此即所以构成时间之先验的观念性者。吾人之所谓先验的观念性,意盖指吾人如抽去感性直观之主观的条件,则时间即无,不能以之为实质或属性而归之对象自身(离去对象与吾人直观之关系)。但此种时间之观念性与空间之观念性相同,绝不容以感觉之误谬类比说明之者,盖斯时常假定感性的宾词(译者按:如色、味等等)所属之现象,其自身有客观的实在性者。在时间之事例中则除其仅为经验的以外,即除吾人将对象自身仅视为现象以外,绝无此种客观的实在性。关于此一点,读者可参考前一节终结时之所论及者。
七辩释
我尝闻明达之士尝同声反对此“容认时间之经验的实在性而否定其绝对的及先验的实在性”之说,因之我乃推想及凡不熟知此种思维方法之读者自亦反对此说。至其反对之理由则如下。“变化乃实在的,此盖以吾人自身所有表象之变化证明之者——就令一切外的现象以及现象之变化皆被否定。顾变化仅在时间中可能,故时间为实在的事物”。答复此种反对,并非难事。盖吾人固承认其全部论证。时间确为实在的事物,即内的直观之实在的方式。即时间关于内的经验具有主观的实在性;易言之我实有时间表象及“在时间中我所有规定”之表象。故时间之被视为实在的,实非视为对象,而只视为我自身(所视为对象之我自身)之表现形相。设无须此种感性条件,我即能直观我自身,或我自身为别一存在者所直观,则吾人今在自身中所表现为变化之一类规定,将
时间与空间之观念性,绝不容与“感觉之观念性”相混。
                    | ISBN | 9787542633361 | 
|---|---|
| 出版社 | 上海三联书店 | 
| 作者 | 康德 |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