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内容简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是中国环境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共同关注的学科前沿问题。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在民法法典化的过程中,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即民事权利化,已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观念,并在《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立法中得到了体现。《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以可持续发展为研究视角,跳出单一的民法思维,对中外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多部门法的比较研究。《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认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片面强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或“泛民法化”不利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解决之道,是厘清宪法和民法在规范与保护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上的不同功能,区分公共自然资源与国有自然资源,通过公法与私法相结合的多元化法律体系,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进行综合调整和分类规范。
《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可供环境法、民法、宪法与行政法、环境保护及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研习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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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目录
总序
引言
第一章 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
第一节 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普遍性及其原因分析
第三节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概念解析
第二章 外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考察
第一节 古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考察
第二节 近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考察
第三节 当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考察
第三章 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及其变迁
第一节 计划经济体制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
第二节 经济转型与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变迁
第四章 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诊断
第一节 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节 当代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
第三节 对当代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物权化的质疑
第五章 完善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建议
第一节 完善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基本思路
第二节 公共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
第三节 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环境法学文库》是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科学出版社悉心培育、联合推出的环境法学学科的大型学术丛书,目的在于加速中国环境法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中国环境法治的不断进步。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武汉大学共同建立的一个以环境法学为专门研究领域的学术研究机构,1999年首批进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2年,基地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被教育部评审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次年,该学科又被列入教育部“211”工程的第二期重点建设项目。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研究基本上涵盖了整个环境法学学科的研究范围,并且,其整体科研水平在中国环境法学界居领先地位,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自20世纪80年代初成立以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紧紧跟随中国环境法治前进的步伐,密切结合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开展研究和教学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20多年来,研究所陆续为国内外培养出了几百个环境法学学科的硕士和博士,出版了几十部环境法学研究的学术专著和教材,发表了千余篇环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参加了中国数十部环境法律、法规和地方性环境法规的起草、调研和修改工作,向国家和地方提供了许多具有参考价值的环境立法方面的研究咨询报告,受到国内外同行的瞩目。
21世纪是中国全面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的世纪,可以预见,中国在许多领域还将走在世界的最前列。为此,中国正在努力着、奋斗着,而在这努力奋斗者的队伍之中就有环境法学人的身影。环境法学人的梦想就是让中国环境法学的研究同样走在世界的前列。 后记
本书是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完成的。选择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作为我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领域,缘于我对民法的热爱和一股"无知者无畏"的勇气。作为一名有着民法情结的环境法学人,成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物权化"理论的信众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最初的设想,只是希望在环境法与民法的对话中,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增添一点绿色而已。然而,随着研究内容的深入和研究范围的拓展,特别是可持续发展时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发展的新趋势在我眼前逐渐展现之时,我不禁为自己狭隘的学术视野和先人为主感到羞愧。正是这种多部门法和跨学科的比较研究,帮助我跳出单一的民法思维,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物权化"理论,展开从毫不怀疑,到半信半疑,再到大胆质疑的学术探索。
从选题到写作,到本书的最后成文,六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悄悄流淌而过。漫长思索的艰辛早已磨灭了当初选题时的激情,由于才疏学浅,面对复杂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我一度迷失了方向。本书便是在这欲进不得,却也欲罢不能的焦虑与茫然中,在一次次的失望与希望之间,在不断的自我否定中,一点一点地成形。这是一段弥足珍贵的人生经历,不仅让我领略为学之苦乐,也让我学会如何从容地去面对困境。
感谢我的导师王树义教授,他的师者风范永远是我前行的动力,王老师为我的论文付出之多,不由让我感慨"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之厚重。王老师的殷殷期望、关怀与信任,使我得以化勇气为坚持;王老师的高屋建瓴,指点迷津,则每每将我从混乱的思维之中解救出来,免于"走火人魔"。感谢师母温敏女士,她以善良、温婉与从容,帮助我跨过人生的一道道沟坎。 文摘
通过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作者强烈地感觉到,近代以来,作为私人所有权的附庸,主要依赖民法或私有财产权利体系来调整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正在经历巨大的变迁。当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不仅是范围的变化,更表现为所有权性质、功能的变迁。尽管在对自然资源利用的权利建构上,整个理论和实践还处于"童年",关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性质、功能的研究也极不成熟,但是,当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已日益展现出它不同于传统民法所有权制度的一面,正在逐渐摆脱私人所有权的附庸地位,获得独立的生存空间。其中,资源环境问题的发展,以及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遍认同等时代因素,成为促进当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变迁的主要推手。
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曾经作为社会主义象征、计划经济基础而建立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也在经历巨大的变迁,其基本方向就是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新中国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历史选择主要受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的影响,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更多地是一个政治概念,而非严格的法学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法律制度的社会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这就需要去除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中掺杂的过多的意识形态色彩,增强其法学技术性。一般认为,所有权当然是一个民法的概念,一个物权的概念。所以,国内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法律研究,以民法研究为主,集中体现在民法法典化的过程中。在学术上,民法研究的主流观点和基本思路,就是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即"通过民法体系自身的调适,通过各种扩张解释",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纳人民法体系之内,把它改造成为物权法意义上的私权。
| ISBN | 9787030294227,703029 |
|---|---|
| 出版社 | 科学出版社 |
| 作者 | 邱秋 |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