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对外贸易 [平装] 978730116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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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1400652 类别: 图书 经济 贸易经济 WTO
《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对外贸易》介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运行机制及各协定或协议,说明了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渊源,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知识产权四个方面系统地说明了中国入世以来的发展情况,最后阐释了中国互利共赢的对外经济关系。《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对外贸易》对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领域发生的各种现实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有助于人们迅速、准确地理解入世以来中国经济贸易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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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对外贸易》:北大版对外商贸组织教育书系
目录
第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概说/1 第一节 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3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7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各协定、协议/18 第二章 中国的复关及入世历程/29 第一节 恢复中国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创始缔约方地位/31 第二节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35 第三章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及其履行/41 第一节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43 第二节 中国履行入世承诺/56 第四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63 第一节 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概况及特点/65 第二节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经济贸易发展的影响/?5 第五章 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模式所面临的挑战/81 第一节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模式面临的问题/83 第二节 入世后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与争端解决/92 第六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货物贸易发展/99 第一节 入世后与货物贸易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101 第二节 货物出口贸易战略/125 第七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135 第一节 入世后影响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137 第二节 入世后中国服务贸易的管理措施/149 第八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利用外资发展/157 第一节 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及入世后的新变化/159 第二节 入世后中国外商投资环境及其变化/169 第九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175 第一节 知识产权保护及意义/177 第二节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及具体措施/183 第十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互利共赢的对外经济关系/197 第一节 中国的多边经贸关系/199 第二节 中国的区域经贸关系/206 第三节 中国的双边经贸关系/211 第四节 两岸四方经贸关系/218 参考答案/227 主要参考文献/245
序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与科技的迅猛发展,首先,在经济活动和生产过程中,对基础应用科学和实用技术人才产生大量需求;其次,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人们不断地接受继续教育的需求在扩大;最后,适龄人口不断增长,高等教育的需求也在扩大,这些年各大高校不断扩大招生。也就是说,劳动力市场需求和高等教育消费者市场直接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对高等教育需求的膨胀,加快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从而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以适应现时的需求。目前国内的大学教育都在积极开展“通识”教育,向大众教育、普及教育方向发展,由此更需要一些基础的教材来充实。 进入新世纪,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高校办学的一个目标。早在2004年8月,我国教育部举办的“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高等教育国际化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主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甚至呼吁:全球化正在迅速而彻底地改变着世界,大学应当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根本性变革。来华留学生教育正是国内高校国际化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了实现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目标,国际化的课程应是一种为国内外学生共同设计的课程。从实用的角度来说,通识教材应该既可以为本国的普及教育服务,还能够兼顾留学生在目的语国家的实际水平和学习状况,能够提高课程对外国留学生的吸引力。因而有了合适的教材,在中国的环境下,有助于培养出大批具有国际交往能力及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人才;培养留学生在飞速发展的中国寻找到更多的发展合作的机会,赋予他们与占世界五分之一多的中国人交流的能力。未来他们也将是中国与世界融合的纽带与桥梁。
文摘
插图: 第一部分规定了协定的基本原则和成员的主要义务。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要求、权利维护等方面,各成员应遵守长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实体条文和与此相关的专门条约及协定,承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罗马公约》、《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的义务;重申给予其他成员国国民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国民待遇;引入有形商品贸易的原则和机制,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 第二部分规定了成员对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要求,详细界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标准。这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核心内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等知识产权问题也作了规定。 第三部分规定了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措施。内容涉及总义务、民事和行政诉讼、临时措施、边境措施和刑事诉讼等。这部分在程序上将知识产权的国内法保护上升为国际法保护。 第四部分允许成员为获得与维护知识产权而办理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相应的程序和手续,要求对知识产权的最终行政决定接受司法或准司法程序的审查。 第五部分引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透明度原则。规定各成员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终审司法判决等都应用本国语言公布,或用其他方式让公众获得,进而使各成员政府和权利人知道。这有利于成员之间相互了解有关知识产权的立法与司法情况,保证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的实现。同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还引入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其中包括贸易报复内容。 第六部分是关于过渡安排、机构安排与最后条款。《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发达国家成员应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1年内适用该协定,发展中国家成员适用该协定的时间可以再延迟4年,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适用该协定的时间在协定生效11年后。协定规定设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监督协定的实施。没有其他成员的同意,任何成员不得对该协定提出保留。
ISBN9787301162682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诗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