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含最新实施细则) [平装] 97875093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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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1412760 类别: 图书 经济 法律 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含最新实施细则)》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l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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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含最新实施细则)》是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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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l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文摘
插图: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十条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第十一条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ISBN9787509311615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