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苔丝》主人公苔丝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姑娘,由于家境贫穷,给与自己同姓的贵族德伯家打工。结果她被主人家的儿子亚历克?德伯诱奸,并生下了一个私生子。由于这个“罪过”,苔丝很受鄙视。在巨大的压力下,再加上小孩夭折,苔丝离家来到一个牛奶场工作,遇到了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尔。两人相爱并结婚。但在新婚之夜,苔丝向他坦白了自己的过去,安吉尔竟将她抛弃,独自去了巴西。生活困苦,备受侮辱的苔丝苦等安吉尔回来无果,无奈成为了亚历克的情妇。就在这时,安吉尔抱着忏悔的心情,来到苔丝身边想和她重新在一起。这时苔丝杀死了亚历克。在他们逃亡的途中,苔丝被警察抓到,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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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由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苔丝》创作于1891年。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文摘
第一章
5月底的一天傍晚,一个中年男子正从夏斯顿回到黑荒野山谷的马勒特村家中去。他双腿瘦弱。一路上都不能走成一条直线。有时他点点头,但是实际上他没在思考什么。他手挽一个盛鸡蛋用的空篮子。帽子又旧又破。走了一会儿。他遇见了一位骑匹灰马的老牧师。
“晚安。”挽着篮子的人说。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说道。
刚走出一两步,这人停了下来。转过身对牧师说:
“先生,打扰一下。上次赶集,大约也是这个时候,我们在这条路上碰到过。当时我向您道声‘晚安’,您也和刚才一样回答说‘晚安,约翰爵士’。”
“我是那么说的,”牧师说道。
“而且更早以前还曾有过一回——将近一个月以前吧。”
“我也许是说过的。”
“那么你为什么要称呼我‘约翰爵士’呢?我只不过是约翰?德北呀。”
牧师骑马走近,犹豫一下,便解释道:“那是因为不久前我发现了一些史实。我是特林厄姆牧师,历史学家。难道你不知道自己来自于古老而高贵的德伯家族吗?这个家族起始于培根?德伯爵士.他是在1066年随同征服者威廉国王从诺曼底来到英格兰的。”
“这事我以前从没听说过。先生!”
“哟,这可是千真万确的。让我看看你的脸。没错,你有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德伯家族非常富有,拥有大片土地。他们很有名,而且数百年来效忠于国王。你们家族中有过好多个约翰爵士呐。而你可能就是其中一个。”
这人很惊讶,问道,“特林厄姆先生,这事情,你知道有多久了?”
“根本没有人知道,直到去年春天我开始发掘有关德伯家族的情况才偶然发现了。我在村子里注意到了你的名字。”| ISBN | |
|---|---|
| 出版社 | 延边人民出版社 |
| 作者 | 王迈迈 |
| 尺寸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