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与世俗的二维建构: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研究 [平装] 97875651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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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与世俗的二维建构: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研究》见证了我在攻读博士期间的辛苦付出,代表了传承自导师张荣教授的知识积淀。正是在恩师的引领下,我踏上了在南京大学哲学系的求学之路。张老师与人为善、治学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研究精神,促使我领会朴实、勤奋对于立身立言的重要性。哲学系诸位老师为我的生活与学业提供了慷慨的帮助和引导,伴我度过人生中最重要的求学生涯。 除了导师张荣教授为《神圣与世俗的二维建构: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研究》主题方向的确定、资料搜集,以及写作、修改给予精心指导外,《神圣与世俗的二维建构: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研究》的写作过程中还得到了系里许多老师的关爱,如徐小跃教授、赖永海教授、洪修平教授、杨维中教授等,他们的教导使我受益匪浅,在此特别表示感谢。 还要感谢我的同事兼朋友陈协平先生,是他的鼓励与帮助,使我决心完成《神圣与世俗的二维建构: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研究》的出版。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万斌、向磊等编辑老师,也为《神圣与世俗的二维建构: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研究》耗费心力,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编辑推荐
《神圣与世俗的二维建构: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研究》是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作者简介
卢传斌,男,1979年11月29日生于江苏邳州。1998至2005年就读于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获硕士学位。2005年起就读于南京大学哲学系,师从张荣教授,研究西方中世纪哲学。现为南京金陵科技学院人文学院讲师、思政教研部副主任。
目录
绪论 一、法、法律与法哲学 二、著述缘起:缺乏与必要 三、著述路径:二维与六章 四、著述方法:诠释与比较 五、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的来源 第一节 古希腊哲学巾的正义和法律思想 一、柏拉图理念论和分有学说基础上的正义和法律思想 二、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和伦理学语境下的正义和法律观念 第二节 古代自然法资源 一、斯多葛派的自然法观念 二、西塞罗的自然法理论 第三节 罗马法源泉 一、罗马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自然法、市民法与万民法 第四节 基督教神学和法哲学根源 一、《圣经》中的法律文化 二、奥古斯丁的宗教法律思想 三、中世纪天主教的教会法体系 小结 第二章 托马斯论法的本质 第一节 神学与哲学基础 一、神学与哲学融合的著述目的和体例 二、神学与哲学融合的经院哲学思想 第二节 法的本质形式是理性命令 一、法律与理性关系的论辩 二、法律是理性的命令 第三节 法的本质目的是共同善 一、法律与共同善关系的辨析 二、法律以共同善为目的 第四节 法的本质动力是统治者 一、立法者身份的界定 二、统治者立法 第五节 法的本质质料是共同体 一、法律质料的考察 二、城邦的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第六节 法的本质环节是颁布 一、颁布作为本质性环节的辩解 二、颁布是法律约束力的保证 小结 第三章 托马斯论法的多样性 第一节 基础和方法 一、上帝与人类观点奠定的二维基础 二、分有与类比理论构成的划分方法 第二节 法的基本类型 一、永恒法作为上帝统管宇宙的永恒理念 二、自然法是理性存在物对永恒法的分有 三、人法乃是人类依据自然法的决定 四、神法是上帝在《圣经》中的启示 第三节 神法构成的差异与同一 一、神法的新旧之分 二、神法的内在同一 第四节 原罪与市判:欲望之律 一、欲望乃罪与罚的结果 二、欲望之律的存在方式 小结 第四章 托马斯论法的秩序 第一节 永恒法是形上顶端 一、永恒法是上帝心中的范型 二、永恒法是其他法律的源泉 第二节 自然法是中枢 一、自然法是习惯保有的原则和命令 二、自然法是实践理性的多样性命令 三、自然法命令的稳定性与改变方式 第三节 人法是形下末端 一、人法的起源 二、人法的分类 三、人法的性质 四、人法的变更 小结 第五章 托马斯论法的效果、行为与权限 第一节 法的效果 一、法的效果是使人向善 二、自然法是德性的源泉 三、人法训练和培养德性 第二节 法的行为 一、法的行为的权威论断 二、实现法的效果的手段 第三节 法的权限 一、永恒法是所有受造物的规则 二、自然法命令的普遍性与内在等级 三、人法的普遍性与失效之处 小结 第六章 神圣的世俗化——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的历史变奏 第一节 世俗主义运动巾的托马斯主义与法哲学 一、托马斯主义的形成与法哲学的地位 二、第一次复兴与国际法的肇始 三、第二次复兴与自然法的再现 第二节 从人性到法律——人性论根基 一、人之构成论预设法的多样性 二、灵魂能力论建构法的本质论 三、人的超越性理论造就法的秩序论 第三节 恶法与良法之辨——当代价值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围绕以上列举的问题,本书以总体上三大部分共六章的篇幅展开对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的研究。“三大部分”即历史梳理、理论探究、问题拓展,分别探讨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的来源、内容结构与论证过程、历史发展与意义。具体而言,第一章梳理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的来源,第二至第五章分别探讨托马斯法哲学思想中的法的本质论、法的多样性论、法的秩序沦以及法的效果、行为和权限论,第六章概括托马斯主义与法哲学在近现代世俗主义运动中的发展,辨析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的人性论根基和当代价值。 如此编排.使各部分内容与论述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前一部分为后一部分奠定理论前提和论证基础。 1.思想来源的梳理,寻求到托马斯法哲学思想建构的理论和方法,预定了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的结构和特色,并为余下全部章节奠定基础。 2.对托马斯法的本质论的探讨,确证了法的五大本质要素,乃是对法的概念的根本性限定,并形成法律的概括定义。 3.依据法的本质与定义的基础和前提,解析托马斯法的多样性论证,确立了具备法的本质要素、符合法律定义的法律类型,包括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圣经》神法和欲望之律,从而确定诸种法律类型的存在和分类。 4.在确证法律诸种类型本质性存在的基础上,展开托马斯法的秩序的研究,解析诸种法律之间的联系。以诸种法律类型所具有的等级、层次和效力,以及递进下降的产生顺序,将永恒法置于法的秩序的形上顶端、自然法置于法的秩序的中枢、将人法作为法的秩序的形下末端,并详细解析各自的内容、等级、效力、性质等。 5.联系法的秩序论,展开对托马斯法的效果行为和权限理论的研究。
ISBN9787565100673
出版社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卢传斌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