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推荐
人们都说,一个初学法律的学生的首要的目的,就是学习如何“像一个律师那样思考”。然而,法律教师大抵都未明确而系统论述法律推理问题。美国法学院一年级的课程,主要是由那些以选定的基本法律领域为内容的课目所组成,如合同法、侵权法、财产法、刑法和民事程序等。学生阅读所学课目范围内的法律推理案例(大多表述在判决书中),法律教师则向学生提问,要他们解说和评论这些案例,以揭示法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要由学生自己想办法从案例和讨论中抽出有价值的关于法律推理的内容。本书试图帮助学生,让他们学习美国社会中惯常使用的法律推理。 媒体推荐
第 二 版 序 言
第 二 版 序 言
人们都说,一个初学法律的学生的首要目的,就是学习如何“像一个律师那样去思考”。
然而,法律教师大抵都未明确而系统地论述法律推理问题。美国法学院一年级的课程,主要是
由那些以选定的基本法律领域为内容的课目所组成,如合同法、侵权法、财产法、刑法和民事
程序等。学生阅读所学课目范围内的法律推理案例(大多表述在判决书中),法律教师则向学生
提问,要他们解说和评论这些案例,以揭示法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要由学生自己想办法从
案件和讨论中抽出有价值的关于法律推理的内容。本书试图帮助学生,让他们学习美国社会中
惯常使用的法律推理。
第二版整个改写了最初的版本,并加以简化。承蒙许多人的帮助,本书才有现在的成熟样
子。我要重申第一版中的致谢,尤其要感谢欧文·菲斯,塞雷纳·施蒂尔,克里斯托佛·D·
斯通,以及我的父亲。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同事肯·克雷斯,在过去十年间与他的许多交谈,
帮助我提炼了对法律推理的思考。我要感谢科琳·霍利曼,戴微·琼格,琳达·迈耶,塞雷纳
·施蒂尔,以及吉尔·范·沃默,他们对第二版手稿作了有益的评论。安妮·布拉福德广泛的
编辑评论和建议,极有价值,真诚可敬。我要始终感谢N·威廉·海因斯院长慷慨持续的支持
,感谢依阿华大学法学院基金会。最后,我要感谢2500多名依阿华大学的学生,他们在过去十
二年间,听了我讲授的法律推理导轮课,其中有许多学生促进了我对第一版内容的改进。这些
学生是我在这一领域从事教学和写作的最还理由。 作者简介
张志铭,男,1962年生,法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解兴权,男,1969年生,法学博士,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目录
目录
第二版序言
导言
A.法治
B.一种实际的方法
C.范围
第一章案件与规则
A.案件
B.规则
C.法律推理和法律问题
D.规则的使用与案件
1.问题案件中的规则
2.问题案件中的既决案件
第二章类比法律推理
A.类比的形式
B.类比法律推理
1.判例
2.事实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3.判断重要程度
第三章演绎法律推理
A.演绎的形式
B.演绎法律推理
1.规则
2.事实
3.判断重要程度
第四章类比推理和演绎推理的结合
A.普通法规则
1.简易案件
2.编排判例
B.案件和制定法规则
C.题外话——关于司法的角色
第五章法律理由和惯例
A.法律推理是科学的吗?
B.法律的规范性功能
C.案件的家族式关系
D.形式主义、怀疑主义和惯例主义
…… 文摘
书摘
书摘
第三章演绎法律推理
演绎形式的法律推理与从制定法出发的推理联系最为密切。制定法通常由一般规则组成,
这种规则存在于各种官方法律文件之中,如宪法、法律、法典、法规和行政命令等。[1]这些
法律文件由一群授权制定法律的人如国会,州议会或行政管理机构制定和公布。为方便起见,
本章我将主要讨论由国会或州议会制定的法律。然而,这里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适用于其他各
种制定规则(在下一章你们将看到,它们也适用于普通法规则)。
演绎法律推理在若干关键方面不同于类比法律推理。首先,它是以规则而非案件为起点的
推理。在规则支配的案件具体发生前,规则就已经制定。第二,立法至上原则一般要求法官扮
演一种从属于更具民主特色的政府机构的角色。[2]因此,对一项制定法规则的权威性陈述在
非司法的立法者修改或废除它前,仍然如同它被制定时一样,是稳定的。法院无权在解释规则
的判例法产生过程中重新制定这些规则。法院也不能无视一项可以适用的制定法规则,因为在
正常情况下它的权威高于任何不连贯的普通法。第三,对制定法规则的稳定的陈述,使得从这
样一些规则出发的法律推理严重关切规则的解释问题。司法的任务是在由规则指定的一批批案
件中对问题案件进行分类。
以演绎推理的形式提出法律论点,具有若干有价值的作用。法律规则在法律制度中确立了
法律的框架,从而也就建立了一种指定法官所可能作出结论的详尽的分类方案。推理从既定的
规则出发,就使法律有了可操作性,从而使模糊的关于什么是“公正的”这类问题转变为比较
具体的并且时常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即使是在有争议的案件中,规则至少也能确立争论的起点
和终点,设置待决的法律问题,并建立法律对话的共同语言。法官只有在规则授权时并且按照
此授权,才有责任下令给予救济。因此,原告和公诉人都有义务援引一项如果适用就将使他们
的法律要求得到维护的法律规则。然而,演绎法律推理在很大程度上会使人误入歧途,即在实
际上并非由规则支配一个案件的结果时也可能看似如此。如同类比法律推理一样,演绎法律推
理也不能回避对重要程度作出判断的需要。
ISBN | 7562017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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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作者 | 史蒂文·J·伯顿,,,美 |
尺寸 | 32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