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书)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概论 [平装] 978750432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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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概论》介绍了:本套丛书分两部分,一是个案分析,包括从省、市、行署到县、市、乡、镇,各选一个(级)政府作为案例分析的基础,形成《省政府管理》、《行署管理》、《市政府管理》、《县政府管理》、《乡政府管理》、《镇政府管理》、《特别地区政府管理》等系列研究成果;二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研究,形成《中国政府体制分析》、《中国政府功能的经济分析》、《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概论》等理论著作。这是一套在个案分析中有理论研究,在理论探讨中有案例分析,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的系列丛书。 本套丛书的研究方法呈现多样化趋势,其中有结构——功能主义方法、个案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新制度主义研究法、经济分析法、政治分析法、历史研究法等,其核心是结构——功能主义。结构——功能主义是西方政治学的研究方法之一,它同样适用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该主义试图通过剖析行政结构和功能来揭示行政系统运转的规律。其基本前提是:行政结构的普遍性,行政功能的普遍性,行政结构的多功能性,行政结构的根本功能是维持行政系统的生存。这些基本前提对于中国行政系统来说,无疑都是存在的。运用结构——功能主义有助于理解各种政治现象之间、行政现象之间以及行政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复杂关系,有助于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开辟了一条从部分与整体、结构与功能的相互关系上进行行政分析的途径,提供了新的研究框架。结构——功能主义既为本套丛书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也为本套丛书提供了完整的分析框架。
编辑推荐
《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概论》为中国地方政府管理丛书之一。
目录
总序 第一章 中国地方政府的层级条块结构 第一节 中国地方政府的层级结构 第二节 中国地方政府的条块结构 一、 中国地方政府“块块”结构 二、中国地方政府“条条”结构 三、地方政府的条块关系 第三节 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条块结构的发展 一、 层级结构的调整 二、 条块结构的改革 第二章 中国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与改革 第一节 八十年代以前的机构设置与检讨 一、机构设置的变化 二、机构设置变化原因检讨 第二节 八十年代的机构改革及其得失 一、机构设置与改革 二、两次机构改革的得失分析 第三节 九十年代的机构改革展望 一、正在开展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二、正在开展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与关键 三、正在开展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途径与目标 第三章 中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历史与现实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模式及其发展变化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调整 三、分税制对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影响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 一、改革开放以前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政治关系的调整 第三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的动力与障碍 一、现代化过程中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的动力因素 三、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的障碍因素 第四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的目标、内容和途径 一、中央与地方关系合理调整的目标模式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合理调整的内容 三、中央与地方关系合理调整的途径 第四章 中国地方党政关系 第一节 关于党政关系的理论与实践 一、列宁:“融成一体”与明确划分党政职权 二、原东欧国家:政治领导 三、西方国家:党政分离 四 毛泽东——邓小平:一元化领导与党政分开 第二节 中国地方党政关系的历史与现状 一、地方党政关系的雏形 二、地方党政关系的形成与变迁 三、地方党政关系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节 中国地方党政关系的未来发展 一、关于党政关系的讨论 二、关于地方党政关系的调查与思考 三、地方党政关系的未来发展 …… 第五章 中国地方政府的行政道德规范 第六章 中国地方政府结构的优化 第七章 中国地方政府的职能配置与转变 第八章 社会的需求与地方政府的功能 第九章 中国地方政府的决策体制 第十章 中国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机制 第十一章 中国地方政府运作过程与输出:理论模式与研究方法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插图: 目前,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问题在于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业、党与政的关系尚没有理顺,造成中央集权过多,地方分权过度,该集中的一些权力未集中,该分散的大量权力未分散。调整的目标就是,在理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业、党与政的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改变中央集权过度问题,实行中央与地方适度的分权体制,同时把该由中央集中统一行使的宏观调控、监督、协调等权力,收归中央,完善中央的宏观调控体制。最终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分权分工、互相协调、紧密合作的良好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适度分权体制,在尊重中央所代表的国家主权的完整统一、尊重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尊重中央的经济发展长远战略与规划的基础上,必须承认地方政府追逐本地利益行为的合理性。在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权限的划分上,一方面,为了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保证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转,保证现代化过程中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保证国家主权的完整和统一,凡是由中央掌握的权力,一律由中央统一掌握和行使;另一方面,为了实现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无形调节作用,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动地方参与现代化建设,充分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为了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凡是适宜地方行使的权力,都应由地方决定和行使。中央与地方在不同的利益动机及利益与义务相一致的基础上,实现行政性分权与经济性分权相结合,实现集权与分权的平衡。 在中央与地方适度分权体制下,中央对地方利益的承认应该建立在法律和制度的基础上。权力调适和制度创新之后,应该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范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权力和职能范围,以及与事权相对应的财权划分问题,并以相应的政治结构与之协调,使中央与地方的适度分权关系法律化、制度化,任何个人或组织非经法律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ISBN9787504329868
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作者谢庆奎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