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税收问题研究 [平装] 9787802354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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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1585026 类别: 图书 经济 投资理财 纳税
《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税收问题研究》内容简介:税收是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2007年初,时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名誉会长的卢仁法同志和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的许善达同志,与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的有关同志一起,选定了“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税收问题研究”这个课题开展研究。经过严格评审,层层筛选,该题目被列为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课题组同志经多次调查、研讨,数易文稿,于2009年2月完成了课题研究,并形成了《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税收问题研究》和《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涉税事务指南》两个课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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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税收问题研究》为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目的 一、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国内背景和全球化视野 二、国际资本流动与对外投资合作的关系 三、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必要性、基本方针及现状分析 第二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二、研究的主要范围和具体内容 三、课题研究的结构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税收文献综述 第一节 国外文献综述 一、税收与对外投资的理论模型分析 二、税收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实证分析 三、研究存在的障碍和难点 第二节 国内文献综述 一、领导集体的重要论述 二、现行税制和政策作用机制的研究 三、关于税收政策研究 第三节 归纳与启示 一、本课题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二、本课题研究的基本出发点 三、本课题的研究框架 四、本课题的行文线索 五、本课题研究的重要原则 第三章 中国对外投资合作的现行税收制度 第一节 对中国对外投资合作税收制度的总体分析 一、中国税收制度简介 二、对现行税制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效果评价 第二节 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所得税制度 一、所得税及税收协定概述 二、所得税制度现状的基本分析 第三节 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货物和劳务税制度 一、货物和劳务税基本制度 二、货务和劳务税制现状的基本分析 第四节 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关税制度 一、关税基本制度 二、关税制度现状的基本分析 第五节 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税收征管制度 一、税收征管基本制度 二、税收征管制度现状的基本分析 第六节 国际税收合作 一、国际税收合作基本制度 二、国际税收合作现状的基本分析 第四章 税收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国际借鉴 第一节 对外投资合作的国际经验 一、发达国家 二、主要新兴工业化国家 三、主要发展中国家 四、主要经济转型国家 第二节 国际经验总结 一、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外投资 三、防范国际避税 …… 第五章 完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税收制度的建议 附录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插图: 税收协定属于国际税法的范畴,其内容以缔约各方的国内税法为基础,其法律效力通常优先于国内税法。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投资和劳务进行税收管理与服务通常以税收协定和国内法为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均就中国居民在外国发生所得涉及的税收问题做出了规定。从这些法律、法规看,中国已经初步奠定了对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和劳务进行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法律与政策基础,概括起来主要包括: (1)明确采用纳税人的居住地与所得来源地相结合的税收管辖原则,即对中国居民的全球所得征税,同时对于外国居民,仅就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征税。换言之,在税收管辖权上中国既坚持地域管辖权原则,又坚持来源管辖权原则。 (2)确定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的范围和判定标准。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居民纳税人采用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中,内资企业采用注册地标准,外资企业采用总机构标准。其中,外资企业总机构包含注册地在中国、享有中国法人地位和在中国境内设立负责企业管理控制的中心机构两层含义(同时具备),兼有注册地和实际经营管理地两个标准,实际上是以注册地和总机构所在地双重标准来确定。在中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对不同国家具体采取三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优先标准,但要重视总机构标准,中国与英国、马来西亚、荷兰等近十个国家签订的协定属于这种类型;第二种是采用总机构优先标准,与美国、日本、法国等近30个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使用这一模式;还有与其他一些国家签订的协定则采用第三种模式,不具体规定哪个标准优先,出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种模式的界定面是比较窄的,与中国国情密切相关。因为中国基本上是资金输入国,为吸引外资而制定了许多税收优惠,如果把居民纳税人的面定得过宽,财政意义不大,还会出现境外利润由于税收抵免而征不到税的情况,甚至出现境外亏损冲抵境内利润、减少应税所得的情况。 (3)确立几类主要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对营业利润,国内法基本采用机构、场所的标准;在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则一律采用常设机构标准。对投资所得,采用支付者居住地标准。对劳务所得,采用劳务提供地标准。对不动产所得,采用不动产所在地标准。
ISBN9787802354593
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
作者卢仁法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