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第2版) [平装] 978711131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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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第2版)》以现代汽车维护保养的“清洁、检查、紧固、调整、润滑和补给”等六大维护作业为主线,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汽车维修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着重介绍了与汽车维护保养润滑、补给作业密不可分的汽车运行材料的正确选用和注意事项;以实例示范了汽车维护作业所需的通用和专用工最器具、保养设备,以及为进行维护竣工检验和确定二级维护附加作业项目而进行检测、诊断的通用和专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技术;详细讲述了汽车定期维护和非定期维护的作业项目、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等内容;针对性地讲解了汽车4S店里的维护操作流程,并增加了现代汽车维护保养竣工后,进行保养灯归零的常规操作内容。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第2版)》章节编排合理,内容系统连贯,图文并茂,可操作性强,与现代汽车4s店作业同步,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主要作为高职高专类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教材,也可供汽车维修行业从业人员、汽车驾驶人员以及汽车运行管理人员学习参考。
编辑推荐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第2版)》是高职高专汽车类专业技能型教育规划教材之一。
目录
序言 前言 第1章 汽车维护与保养概论及相关法规 1.1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概论 1.1.1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的意义及目的 1.1.2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的原则 1.1.3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的分类及作业内容 1.1.4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的作业规范及作业范围 1.1.5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的周期 1.2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的相关法规及业务问答 1.2.1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的相关法规 1.2.2 机动车维修企业相关手续办理及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备案业务问答 本章 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2章 汽车维护与保养的材料及设备使用技术 2.1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的运行材料使用技术 2.1.1 燃油 2.1.2 发动机润滑油 2.1.3 润滑脂 2.1.4 齿轮油 2.1.5 液力传动油 2.1.6 动力转向传动液和减振器液压油 2.1.7 制动液 2.1.8 冷却液 2.1.9 制冷剂 2.1.1 0汽车轮胎 2.2 现代汽车维护与保养的工量具、仪器及设备使用技术 2.2.1 汽车维护与保养所需通用、专用工具及其使用技术 2.2.2 汽车维护与保养所需通用、专用量具及其使用技术 2.2.3 汽车维护与保养常用清洁、补给设备及其使用技术 2.2.4 汽车维护与保养常用检测仪器、设备及其使用技术 本章 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3章 汽车各类维护保养的作业技术 3.1 现代汽车的定期维护与保养 3.1.1 汽车的走合维护与保养 3.1.2 现代汽车日常维护保养 3.1.3 现代汽车一级维护保养 3.1.4 现代汽车二级维护保养 3.2 现代汽车的季节维护与保养 3.2.1 夏季汽车的车况特点与维护 3.2.2 冬季汽车的车况特点与维护 3.3 现代汽车的免拆维护与保养 3.3.1 发动机燃油系统的免拆维护 3.3.2 发动机润滑系统的免拆维护 3.3.3 发动机冷却系统的免拆维护 3.3.4 汽车自动变速器的免拆维护 3.3.5 汽车制动系统的免拆维护 本章 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4章 4S店典型车型维护与保养灯归零操作规程 4.1 现代汽车4s店维护操作规程 4.1.1 汽车4s店的基本运作流程 4.1.2 汽车4s店的安全生产 4.1.3 汽车4s店的5s工作制 4.1.4 汽车4S店的售前检查 4.1.5 汽车4S店保养实例 4.2 现代汽车保养灯的归零与复位操作规程 4.2.1 欧洲车系保养灯的归零与复位操作规程 4.2.2 美国车系保养灯的归零与复位操作规程 4.2.3 亚洲车系保养灯的归零与复位操作规程 本章 小结 复习思考题 附录 附录A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附录B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参考文献
文摘
版权页: 插图: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应当在筹建结束后,向经营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填写规范的《机动车维修业开业申请表》并附交相关资料。 受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应要求申请资料齐全,在决定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请资料的审核并实际核查设备、设施、环保情况后,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机动车经营许可或不予许可均应当向申请者出具书面文书:经审查予以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开业申请表”中填写意见,明确经营范围,交申请者一份并制作发给《许可证》;经审查须完善开业条件暂不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签发“完善开业条件通知书”,写明申请者不具备规定开业条件、不能许可的具体原因。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许可的是准许进入市场经营的资格和核定的机动车维修项目。 1.2.2.2 机动车维修的定义是什么?从事机动车维修应符合的法定条件和具体审查内容有 哪些? 答:在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交通部编写的《道路运输条例释义》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维修,既包括对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维修,又包括对非经营I生道路运输车辆的维修。既包括各种汽车维修,又包括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机动车维修。 《道路运输条例》对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规定了四项条件,分别为: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这些以“相应”、“必要”、“健全”而概括的专项条件,将以执行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04)来具体操作新的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更切合目前我国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现实,也有利于机动车维修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是落实《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的具体内容。 在实施机动车维修行政许可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能附加其他任何条件。1.2.2.3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行政许可,并明确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也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审批的,经营者未经行政许可擅自经营属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其他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因此,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许可证件,是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以下行为属违法经营行为: 1)未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许可证件,仅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行为。
ISBN9787111310747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作者夏长明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