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贸易组织主要成员贸易和投资壁垒之2》介绍了欧盟、瑞士、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台湾等世界贸易组织主要成员的贸易概况、进口政策、政府采购、出口补贴、服务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投资壁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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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主要成员贸易和投资壁垒之2》: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广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欲获成功,必须深入了解WTO成员各种限制、禁止或阻碍贸易投资的壁垒和障碍,其中包括:进口政策,出口补贴,反竞争惯例,标准、标签及认证,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服务贸易壁垒,投资壁垒,其它壁垒等。 目录
一、欧盟
(一)贸易概况
(二)进口政策
(三)标准、检验、标签及认证
(四)政府采购
(五)出口补贴
(六)知识产权保护
(七)服务贸易壁垒
(八)投资壁垒
(九)互联网和电子商务
(十)其他壁垒
二、瑞士
(一)贸易概况
(二)进口政策
(三)标准、检验、标签及谁
(四)服务贸易壁垒
(五)投资壁垒
(六)电子商务
(七)政府采购
(八)出口补贴
(九)反竞争惯例
三、韩国
(一)贸易概况
(二)综述
(三)进口政策
(四)非关税措施
(五)数量限制、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
(六)标准、检验、标签及认证
(七)政府采购
(八)出口补贴
(九)知识产权保护
(十)服务贸易壁垒
(十一)投资壁垒
(十二)反竞争惯例
(十三)电子商务
(十四)其他壁垒
四、新加坡
(一)贸易概况
(二)进口政策
(三)政府采购
(四)出口补贴
……
五、马来西亚
六、泰国
七、印度民西亚
八、菲律宾
九、台湾
十、南非
十一、印度 文摘
版权页:
1999年和2000年两年内,美国多次向欧委会提出建议,试图解决这一长期争端。这些建议,是针对WTO的调查结果和欧盟的目标而设计的。美国最近建议欧盟建立一套过渡性的关税配额制度,以保证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国家,尤其是弱小的加勒比地区的生产者,可以继续向欧盟出口香蕉。1999年11月,加勒比海国家根据美国的提案拟定了一份建议。这一建议尽管在某些方面并未完全达到美国的预期,但美国最终还是予以认可。早在1993年,加勒比海国家已对欧盟的香蕉贸易政策提出了类似建议。新的建议虽然符合欧委会的主要目标(包括保护加勒比海弱势国家出口商和维护欧盟市场价格,以保护本地生产的香蕉),但欧委会仍拒绝了建议中的要求。就类似建议进行的磋商从2000年开始一直延续到2001年初,欧盟仍然坚持为其公司保留进口许可安排,并未对其香蕉政策进行根本性改革。
2000年秋,欧盟开始探讨制订基于“先来先领”原则的许可证制度方案,并将该方案作为对关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过渡性方案,拟于2006年实施。美国和绝大多数拉美、加勒比海国家明确表示,欧盟这一方案未能解决问题。
影响美国酒类出口的措施
美国和欧盟酒类产品的双向贸易非常活跃,但欧盟对美国酒类产品的出口量大约是从美国进口量的10倍。美国酒类产品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获准进入欧盟市场。准入的方法是,欧盟逐年审议延长给予美国产品临时性不受欧盟一系列与酒类生产相关法规的管理。这些法规要求,进口酒类产品的生产工艺必须符合欧盟批准的酒类生产工艺。如果没有对此类规定的例外考虑,或者欧盟不接受美国的酒类生产工艺,许多美国酒类产品将立即被挡在欧盟大门之外。
在美国的强烈要求下,欧盟于1998年12月批准给予对美国酒类生产工艺例外规定5年的延长期,或直至双方达成新协议,两者中以时限先至者为准。美国与欧盟的酒类产品谈判于1999年成功启动。欧委会与美国谈判代表举行定期磋商,互相交流各自关于涉及酒类产品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有价值的信息,以期达成一项双边协议。2001年,谈判继续进行。美国仍然对欧盟审核酒类生产工艺的要求表示关注,并质疑欧盟出口补贴政策和对葡萄种植者、酿酒者的补贴。欧盟关注的主要问题涉及美国酒类产品上的半属名说明。其他存在争议的问题,主要包括关税、品牌的审批程序、在标签上允许使用的某些说明以及进口许可。美国将继续在谈判中向欧盟施加压力,以使美国酒类厂家在进入欧盟市场时获得均等的机会。
另外,美国对欧盟第881/98号指令中有关传统描述的规定表示置疑。所谓传统描述,一般是指与某些其他说明方式(经常是地域说明)共同使用,以识别酒类产品品质的词语。
ISBN | 978780004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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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
作者 | 王世春 |
尺寸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