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生活与公民伦理 [平装] 978730308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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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生活与公民伦理》内容简介:人们曾习惯于把经历这种转变的发展看作必定要我们远离自己的精神家园,这种见解今天已经不再令人信服。我们文化传统的精髓仍然保持它弥久常新的生命力,并且有待我们继续发现它的价值。但是,中国社会当前仍然在经历交往生活的公共性转变的阵痛。一个公民社会及其实践领域的发育健全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判断:私人交往与公共交往领域的适度界分,法律的可依赖程度和社会在公共交往领域的确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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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生活与公民伦理》是公民伦理研究系列。
目录
导言从应用伦理学到公民伦理研究 第一章 公共生活何以可能 第一节 资本、市场与公共交往 第二节 公共交往与公共生活的基本样式 第三节 由公共交往和公共生活到公民社会 第四节 公共生活的伦理文化基础 第二章 市场社会、公民社会与公民 第一节 市场社会与公共资源_ 第二节 市民、公民与公民社会 第三节 公民社会概念演进 第四节 公民社会的伦理基础 第三章 公民伦理的基本形态 第一节 作为理论形态的公民伦理 第二节 作为政府发展理念形态的公民伦理 第三节 优良政府对合理公民观的建构 第四节 植根于日常生活中的公民伦理 第四章 公民伦理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公民伦理之基本原则的确立 第二节 权利原则 第三节 交互性原则 第五章 公民伦理的性质 第一节 共识、思想与公共理性 第二节 自由及其限度 第三节 价值立场与价值多元性 第四节 不伤害原则与宽容 第六章 公民伦理的实现方式 第一节 公民伦理的显现领域与实现方式 第二节 在以公民为主体的交往中的伦理问题 第三节 企业、产权与生产性交往:营利性组织的公民伦理 第四节 非营利性公共组织的公民伦理问题 第七章 传媒:实现公民伦理的手段 第一节 传媒与公共权力 第二节 传媒与公民权利 第三节 媒体与公共理性I 第四节 媒体伦理及其实现 结语中国公民社会与公民伦理建设 参考文献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插图: 第一节 公民伦理的显现领域与实现方式 由于公民伦理是植根于公共交往与公共生活之中的,因此,公民伦理的显现领域一定是在公共交往和公共生活中。依照组织化和非组织化的标准,我们把公共交往分成组织化的公共交往和非组织化的公共交往。所谓非组织化的公共交往是指,个人以公民身份在公共生活领域为着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和其他公民、组织,甚至政府发生的利害关系。这个几乎所有公民都可以出入的公共生活领域,主要是由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构成的一个物理的空间,原则上,这个空间向所有公民开放。这是一个为公民通过付费或免费可以分享或共享的物质生活资料和空间。而这些生活资料和空间在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只是一些基本的部分,但却不是与公民的生活须臾不可分离的部分。因为这些公共设施和空间只是在公民休闲、远足、外出时才使用和享用的,因而不是经常的,公民无须为着自己的偶尔需要的满足而和其他使用或享用者或这些设施和空间的管理者签约,用以界定使用和享用者的行为。之所以如此,乃由于这样两点:其一,出入于这些公共场合的公民只是出于偶尔的需要,而不是经常的行为,只是相遇甚至遭遇,因此,无须与其他公民建立经常的往来关系,陌生与偶然是这种关系的基本特征。其二,由于是不经常的、反复进行的交往,类似于契约那样的有效性要求就不可能产生。但是,由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构成的公共生活领域,其资源也是稀缺的,使用和享用者必须分别使用或先后使用,而不能同时进行,因而必有一个使用公共设施和空间的规范,但这个规范不可能由偶然相遇的使用者经过讨论给出,而只能由公共道德(公德)给出,而公德又是在反复进行的公共交往中养成的行为习惯,具有约定俗成和社会惯例的性质,它无须通过反思的、批判的、理性的商谈和讨论的过程。那我们能否说,公德就是公民伦理呢?准确地说,公德相似于公民伦理又相异于公民伦理。所谓相似,是指它们都是用来处理与公共物品的分割与使用有关的利害关系的行为规范,进言之,它们所处理的都不是私人事情。
ISBN9787303089079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晏辉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