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TO知识200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是专门为一般读者编写的普及读物,也是全国WTO知识指定用书。WTO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简称,它是当今世界上规范、调整各国经济贸易政策与贸易关系的全球性经济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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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知识200问》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 目录
第一编 WTO概况
1.什么是WTO?WTO是联合国的一个附属机构吗?
2.为什么要成立WTO?
3.成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包括哪些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所规定的世界贸易组织的调整范围包括有哪些?
4.世界贸易组织以推行贸易自由化和公平贸易为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世界贸易组织会不惜一切手段吗?
5.世界贸易组织由哪些组织机构构成?各机构的职能和地位如何?
6.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方式和程序是怎样的?
7.加入和退出世界贸易组织必须经过什么样的程序?
8.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是否一定要在所有成员间相互适用?
9.世界贸易组织与关贸总协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10.世贸组织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经贸组织,它是如何处理与一些区域性国际经贸组织的关系的?
11.世界贸易组织为其成员方规定了哪些权利和义务?
12.世界贸易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作了哪些照顾性安排?
13.世界贸易组织对于如何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作出了哪些规定?
114.什么是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它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15.为什么说世界贸易组织是“经济联合国”?
16.中国为什么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第二编 WTO的基本规则
17.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就是WTO的基本原则吗?它包括哪些内容?
18.什么是非歧视待遇原则?确立非歧视待遇原则的意义是什么?非歧视待遇原则是通过关贸总协定的哪些条款体现出来的?
19.什么叫最惠国待遇原则?为什么要确立该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通过关贸总协定的哪些条款体现出来的?
20.关贸总协定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
21.什么叫国民待遇原则?确立国民待遇原则的意义是什么?国民待遇原则是通过关贸总协定的哪些条款体现出来的?
……
第三编 WTO与国家机关职能转变
第四编 WTO对行业及企业的影响
第五编 WTO与百姓生活
第六编 WTO典型案例介绍
附录 文摘
版权页:
(4)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普遍优惠制也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一个重大例外。《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全体子1979年11月28日在“东京回合”谈判结束时通过的“授权条款”,授权发达国家可以不受最惠国条款的约束,可以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的、更加优惠的、非互惠的待遇。这种待遇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提供对等的互惠,它是国与国之间无差别待遇的一个例外。
(5)《关贸总协定》缔约方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规定所采取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以及在争端解决机制下根据授权所采取的报复措施可以背离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6)政府采购协定和民用航空器协定所规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仅适用于该协定的参加国,对没有参加该协定的缔约方不能适用。
21.什么叫国民待遇原则?确立国民待遇原则的意义是什么?国民待遇原则是通过关贸总协定的哪些条款体现出来的?
国民待遇原则,通俗地说,就是在民商事权利方面,一国对在其境内外国人和本国人一视同仁,给予外国人和本国人一样的待遇,外国人包括外国自然人、企业和商船。
《关贸总协定》第3条对此作了规定。《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1款规定:“国内税和其他国内费用,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条例和规定,以及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要求的国内数量限制条例,在对进口产品或本国产品实施时,不应用来对国内生产提供保护。”
ISBN | 978750392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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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文化艺术出版社 |
作者 | 丁晖 |
尺寸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