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对1900-1942年的华北乡村作了详细的个案研究。作者力图打通历史学与社会学的间隔,从“大众文化”的角度,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等新概念,且详细论证了国家权力是如何通过种种渠道(诸如商业团体、经纪人、庙会组织、宗教、神话及象征性资源等)来深入社会底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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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海外中国研究丛书 作者简介
作者:(美国)杜赞奇(Prasenjit Duara) 译者:王福明 丛书主编:刘东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早年就学于印度和美国,现任美国芝加哥大学历史学系及东亚语言文明系教授。其《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曾先后荣获1989年度的“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以及1990年度的“亚洲研究学会列文森奖”。其第二本专著《从民族国家中拯救历史:质疑现代中国叙事》,中文译本已于2003年面世。其最新著作《主权与真实性:满洲国与东亚现代进程》,也已于近日出版。 目录
编者的话
中文版序
前言
第一章 权力的文化网络
第二章 清末乡村社会中的经纪统治
第三章 华北地方政权的现代化建设
第四章 宗族与乡村政治结构
第五章 乡村社会中的宗教、权力及公务
第六章 乡村政权结构及其领袖
第七章 国家与乡村社会的重组
第八章 国家政权的现代化与地方领导
结论
后记社会史研究方法浅议
引用书刊目录 序言
中国曾经遗忘过世界,但世界却并未因此而遗忘中国。令人嗟讶的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就在中国越来越闭锁的同时,世界各国的中国研究却得到了越来越富于成果的发展。而到了中国门户重开的今天,这种发展就把国内学界逼到了如此的窘境:我们不仅必须放眼海外去认识世界,还必须放眼海外来重新认识中国;不仅必须向国内读者迻译嗨外的西学,还必须向他们系统地介绍海外的中学。
这套书不可避免地会加深我们150年以来一直怀有的危机感和失落感,因为单是它的学术水准也足以提醒我们,中国文明在现时代所面对的绝不再是某个粗蛮不文的、很快就将被自己同化的、马背上的战胜者,而是一个高度发展了的、必将对自己的根本价值取向大大触动的文明。可正因为这样,借别人的眼光去获得自知之明,又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历史使命,因为只要不跳出自家的文化圈子去透过强烈的反差反观自身,中华文明就找不到进入其现代形态的入口。
当然,既是本着这样的目的,我们就不能只从各家学说中筛选那些我们可以或者乐于接受的东西,否则我们的“筛子”本身就可能使读者失去选择、挑剔和批判的广阔天地。我们的译介毕竟还只是初步的尝试,而我们所努力去做的,毕竟也只是和读者一起去反复思索这些奉献给大家的东西。 后记
作为历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相结合的产物,社会史学者常常面临着使这两类精神探索模式分离开来的许多根本性不同。这种不同表现在一系列的相互对立之中,如研究中央化过程与地方化过程的不同,上层文化与大众文化、机能与结构、历时性与共时性、叙述与分析等的不同。一般说来,历史学家偏重于前者,而社会科学家则倾向于后者。但对社会史学者来说,却力图将两者沟通起来。
例如,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社会史学者的任务是在历史长河中找出事件的原因和结果,并用叙述方式将其展现出来。但社会史学者选择的研究对象——它包括社会生活形式的各个方面——往往很少留下历史记载,而且,地方制度和大众文化(在不同社会中其所占地位亦不相同)也不宜于叙述体裁。无奈,社会史学者只得借用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的研究方法对制度与文化进行共时性研究。 文摘
许各县在原来“附加”之上再为“附加”,收入归县政府开支。在河北,附加税几乎达到正税的50%。①商税是当时的主要税源之一,按规定,其附加税不得超过本县解省税款的50%,但该项附加税的税率一再提高,在二三十年代,其收入往往超过田赋收入的二三倍,而在清朝商税只占总收入的5.1 5%。直到民国初年,其收入亦仅占总收入的30%左右。②这种超过规定的附加税,是县政府非正式收入的主要来源。,县政府正式收入中的另一主要来源是上面讨论过的“亩捐”,即农民所说的“摊款”。最初,“亩捐”是向北方省份征收的供皇帝出巡、官员往船来、军队开拔等费用的差役。在清末,“摊款”已被用来举办各种“新政”,但直到1911年之后,“摊款”才被正式同定下来,向各县摊派,用现银交纳。如前文所示,“摊款”的突出特点在于其摊派方式:以村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派款对象。摊款不同于附加税,它无固定的征收标准和对象,县政府和地方精英为摊款多少往往争论不休。所以,与其将摊款说成是一种正式收入,不如将其视为临时性财政补充。
但是,随着摊款的经常化、正规化,出现了为人痛恨的所谓“白地摊款”,虽然正式预算上并无这一项目,但县区政府、军队,甚至省政府根据“需要”,随时向地方勒索派款。军阀混战之时,战争频繁,摊款不断。进入国民政府之后,由于县政府职能加重、活动增加而资金短缺,“白地摊款”成为县政府预算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非正式收入。④临时(白地)摊款不同于按季征收的正规摊款,但同后者一样,它也是以村庄或其他团体而不是以个人作为摊派对象,至于如何向各户或个人摊派征收,由村庄或各团体自己决定。
ISBN | 7214012707,97872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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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 |
作者 |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