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半年谈(2010.09-2011.02):见证与反思 [平装] 97875618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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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半年谈(2010.09-2011.02):见证与反思》为博文集萃,从经济学者的角度出发,着眼于“民智”“国强”的理念,以向大众普及经济学知识为己任.引导大众理性看待当前房市。透析纷乱房市背后共同的经济学规律,用严谨的行文、理性的思维记录、点评房地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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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半年谈(2010.09-2011.02):见证与反思》:十大影响力博客之博文集萃,编年体体裁评述之楼市乱象,科学的最高境界是“大道尚浅”,经济学关注焦点是“大众民生”。
目录
活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楼市半年谈》的开篇自序 9月之前的10个重要看法 金九银十——房价上升引发的政策加码 通胀中的楼市动态和政策观察 新思维的产生和“新国八条”
文摘
版权页: 插图: 面对住宅的“限购限贷”,以“商住两用房”的名义销售。显然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 “商住房”、“商住两用房”、“商住项目”等房地产名词,不是今天才出现的,只不过近期内由于楼市调控政策收紧,对商品住房的销售实施了较为严格的行政管制,部分闲置资金仍然在千方百计钻进楼市,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开发商开始采用“商住两用房”的幌子在做销售,显得有些引入瞩目罢了。 仔细揣摩一下“商住两用房”不难发现,这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怪胎”。 (1)近年来,受到住房价格节节攀升的诱惑,很多本来是开发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商,受住房项目高利润的诱惑,变相推出“商住两用”的概念,其实是一种违规违法的操作。一方面,商用房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商业用地,出让年限最高50年(部分办公用房的土地如果是工业用地,则最高年限40年),而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私自转为住宅用地已属违规,确权发证上难以定性;另一方面,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在税收、基础设施使用收费方面,也有很大差异,比如用电,前者是工业电价,后者是民用电价,后期使用成本前者远远高于后者。即使开发商有本事通过有关部门协调修改了项目用地属性,也属违反规划的用地行为。投资这样的房产,风险很大。 (2)购买“商住两用房”,多屑投资或投机购房行为。很难想象,自住需求会选择和商业使用混杂在一起。这样的项目,将来在使用上是不伦不类的,后患无穷。办公室选在“居民”楼里,或者,居民住在“办公楼”里,这是何等的难堪呀。这样的项目,注定在使用上沦为“低档”,没有什么投资前景。何况,居民用电收费和办公用电收费不同,怎么解决?所以,这样的项目。多是在住房价格高涨时期,受资金短期炒作的项目,投资的后期风险很大。 (3)有些高档住宅项目,由于面积较大,购房后转为办公使用的情况也不少。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别墅项目和洋房项目中。这实际上也屑不规范之列,有借住宅用房,降低商业成本、逃避商用房税费之嫌。
ISBN9787561840825
出版社天津大学出版社
作者丛屹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