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税会计(第2版)》是财政部规划教材,由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并审定,作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
正确的会计核算是依法纳税的基础,依法纳税又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两者之间联系十分密切。对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财经类专业学生——未来的会计工作者而言,除学会正确计算税额、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外,还要学会各种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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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第2版)》是财政部规划教材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之一。 目录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 我国税制结构
第三节 涉税会计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 增值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的征收制度
第三节 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方法
第四节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三章 消费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制度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方法及申报与缴纳
第四章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营业税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营业税的征收制度
第三节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六章 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耕地占用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七章 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房产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二节 契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三节 车船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八章 印花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印花税概述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计税依据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第十章 税收管理
第一节 税务登记管理
第二节 发票管理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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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得扣除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捐赠。(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9)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10)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8.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人资产的税务处理,其目的是要通过对资产的分类,区别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确定准予扣除的项目和不准扣除的项目,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①固定资产的计价,一般应以原值(即:历史成本)为准。
②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③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④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⑤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采取直线折旧法计算。| ISB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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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 作者 | 黄莉 |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