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本国子目注释(2010年版)》主要内容简介:《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是一部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目前已有超过200个国家(地区)以此为基础制定本国(地区)的进出口税则和国际贸易统计目录,应用于关税及进出口税的征收、国际贸易的统计以及进出口贸易政策、原产地、进出口货物等方面的管理。我国自1992年起,成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缔约国,同年起采用《协调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简称《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简称《海关统计目录》)的基础目录。我国《税则》在《协调制度》的基础上增列了第7位、第8位子目,称为“本国子目”,形成我国《税则》的税则号列。自2003年起,海关总署陆续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一统计目录本国子目注释》(简称《本国子目注释》,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5号、2005年第30号、2006年第51号、2009年第86号),对本国增列的子目范围予以明确,作为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及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上述公告对于海关执法、政府管理及进出口企业正确归类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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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本国子目注释(2010年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目录
改良种用绵羊
食用其他哺乳动物
改良种用鳄鱼苗
改良种用蛙苗
乳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
鳟鱼鱼苗
鳗鱼鱼苗
鲤鱼鱼苗
龙虾种苗
大螯虾种苗
小虾及对虾种苗
中华绒毛蟹
牡蛎(蚝)种苗
扇贝种苗
贻贝种苗
墨鱼及鱿鱼种苗
其他,包括适合供人食用的水生无脊椎动物
(甲壳动物除外)的种苗
种用蛋
黄药
种用休眠的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
食用水果或食用坚果的树、灌木的种用苗木
蒜头
红小豆
干紫菜
棕榈液油(熔点19度-24度)
棕榈硬脂液油(熔点44度-56度)
起酥油
鸡的罐头
调味紫菜
椰子汁
制成的饲料添加剂
鳞片天然石墨
球化石墨
未碾磨磷灰石
矿物性药材
硅灰石
冶炼钢铁所产生的主要含锰的粒状熔渣(熔渣砂)
炼焦煤
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
石脑油
橡胶溶剂油、油漆溶剂油、抽提溶剂油
航空煤油(喷气燃料)
灯用煤油(煤油、灯油)
轻柴油
5-7号燃料油
润滑油
润滑脂
润滑油基础油
乳化沥青
饲料级的正磷酸氢钙
食品级的正磷酸氢钙
食品级的三磷酸钠(三聚磷酸钠)
食品级的六偏磷酸钠
木糖醇
二苯乙醇酸-3-奎宁环酯
重组人胰岛素及其盐
钛白粉
……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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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
子目8705.1021所列起重车,是一种不适用于运货的、由一个驾驶室及一个旋转起重机固定在一个机动车底盘上组成的特种车。适用于在通行条件极差的油田、公路、铁路、建设工地等起吊重物。全路面起重车由上车和下车两大部分组成:下车是依靠自身动力实现行驶的底盘装置;上车部分包括起升、变幅、回转等机构及臂架、回转平台、平衡重等装置,操作及控制部分通常安装在专门的司机室内。这种车结构上通常有支腿,可装有为上车单独提供动力的发动机。全路面起重车的重心较低;两轴底盘、三轴底盘均是全轮转向,全轮驱动,多轴时,大部分轴是转向和驱动轴;悬架采用油气弹性悬架或单论独立油气悬架,轮胎全部是单胎,采用工程机械用宽轮胎。表征起重机械性能的额定起重重量,是指允许吊起的最大物料质量和吊具质量的总和。对于全路面起重车,额定起重重量包括固定在起重机上的吊具和从臂架头部到吊钩滑轮组的起重钢丝绳的质量。对于变幅起重机械,最小幅度时的额定起重重量为最大,称为最大额定起重重量。归人本子目的起重车是最大起重重量不超过50吨的全路面起重车。
ISBN | 9787801657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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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海关出版社 |
作者 |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