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实务与技巧》内容简介:从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到2009年5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上海的产权交易市场经历了由小变大、规范运行的发展历程,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不断提升,市场规则体系日趋完善,各种类别的产权交易规模和交易金额持续增长。作为上海建设金融中心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产权交易市场已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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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实务与技巧》: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简介: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国资委予以资质认定的专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咨询、投融资服务、资产重组策划等业务,并提供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企业登记一条龙服务的新型现代服务业公司,属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最早资深执业会员单位(席位号0160)。
公司成立十年来,传承儒商之道,以谦谨、真诚、人为为人的经营管理思想,坚持以为顾客创造价值、提供满意的服务作为公司一贯的使命。公司实力雄厚,拥有一支专业团队。公司毗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与联交所、各工商局、政府各委办均建立起良好的信誉关系。2001-2011年多次荣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授予的“金质奖”、“十佳优秀会员”和“最佳市场开拓奖”。
近年来,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上海烟草集团、上海国际集团、中金投资集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单位的股权和资产转让项目提供了经纪服务。
公司将一如既往,竭诚为全国中央企业和各类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股权调整中进行的产权交易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并为在不远的将来打造成上海现代金融服务业集团而努力。 作者简介
汪伟农,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复旦大学EMBA,工学硕士,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4年东北大学本科毕业,1997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秋上海复旦大学EMBA。长期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经营管理工作,致力于企业资产重组及产权交易的创新和科学管理的研究,曾参与上海市委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研究,主编出版《期股(权)激励方案策划与设计》等书,在国内外各类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目录
第一章 基础理论篇
第一节 产权的概念
第二节 产权交易的相关概念
第三节 产权交易的形式
第四节 产权交易的要素
第五节 产权交易的信息
第六节 产权交易的特殊事项
第二章 实务须知篇
第一节 出让方产权交易前履行的程序
第二节 产权交易中的资产评估
第三节 产权转让的信息发布
第四节 受让方如何参与产权交易
第五节 产权交易的实施
第三章 技巧探索篇
第一节 出让方如何设置产权交易保证金?
第二节 出让方如何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
第三节 出让方如何处置转让债权债务?
第四节 意向受让方如何开展尽职调查?
第五节 意向受让方购买股权如何防控或有负债?
第六节 房地产项目产权交易的选择
第四章 操作流程篇
第一节 产权交易总操作流程
第二节 出让方产权挂牌交易操作流程
第三节 受让方举牌受让产权交易操作流程
第四节 网络电子竞价操作流程
第五节 网络一次报价操作流程
第六节 拍卖操作流程
第七节 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操作流程
第八节 产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流程
第五章 税务筹划篇
第一节 企业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税收分析
第二节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筹划
第三节 企业房地产转让的税务筹划
第四节 企业无形资产转让的税务筹划
第六章 案例分析篇
第一节 企业股权与债权捆绑转让案例
第二节 企业房地产转让案例
第三节 企业金融证券股权转让案例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附录二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三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附录四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附录五 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附录六 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录七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附录八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附录九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附录十 上海市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参考文献
致谢 文摘
版权页:
插图:
一、意向受让方开展尽职调查的三种方式
(一)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在股权收购过程中,法律尽职调查是律师的重要业务,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附属文件、财产状况、员工情况、经营状况、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等。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收购目的的不同,调查范围各有侧重,但对于可能引发或有负债的事项均不可忽视,注意审查董事会会议记录等文件,力求发现担保、抵押等线索;向目标公司的法律顾问询证,了解有无法律纠纷或者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向管理当局了解目标公司的产品市场状况、环保等情况,了解有无被投诉的产品责任、环保违法等事项。
(二)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财务尽职调查
财务尽职调查一般由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师、审计师承担。为尽力发现或有负债,应当关注目标公司及其关联方(特别是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融资情况,关注是否由目标公司提供了债务担保或者资产抵押;关注基准日后的有关事项的发展和结果,合理预计或有负债发生的概率;检查目标公司的收入记录和税款申报、缴纳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税收法律的规定。
财务尽职调查中要特别关注表外信息。由于财务报表受相关性、可靠性、重要性等财务具体原则的影响,财务报告的充分性往往难以实现。如上财务报表格式固定,以数字为主,难以充分传递投资价值信息。财务报表附注则可以弥补上述缺陷,揭示财务报表难以反映的或有负债信息。
法律尽职调查与财务尽职调查应当互相协同,不能“各自为战”,仅仅将两个报告进行简单合并也不能满足收购决策要求。尽职调查中经常遇到需要财务咨询的法律问题和需要法律咨询的财务问题,需要多个方面的专业人员进行会诊,会诊过程中还可以通过交流发现新的线索,进一步发现或有负债的线索。
(三)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人力资源尽职调查
公司的或有负债信息一般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掌管公司公章的人员掌握,这些管理人员的人品、素质、阅历、经验、技术、财务状况等因素对或有负债的形成均有一定影响。
ISBN | 9787309085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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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