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要学习一些文化史知识
“文化”之义大矣哉!大至人类、社会,小到个人的衣、食、住、行,莫不与“文化”有关。唯其如此,故而才有名目繁多的各种“文化”。往大处说,有所谓东方文化、西方文化、中华文化、古希腊罗马文化等;往小处说,则有“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旅游文化”等等。现如今,“文化”一词更是用得滥了,什么“茶文化”、“酒文化”、“烟文化”、“火锅文化”……不一而足。总之可以这么说吧,凡是人所创造的,莫不可以谓之“文化”。但是,“文化”也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乘坐的公共汽车,更不是“五毒俱全”的大杂烩,尽管我们很难对“文化”一词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认为还是有必要对“文化”的内涵进行一些廓清。
在我们中国古代,最早把“文”与“化”联系在一起使用的典籍,当数《易经·贲卦》:“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意思是说,统治者通过观察天象,可以了解时序的变化;通过观察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可以用教育感化的手段来治理天下。从字源来分析,《说文解字》说:“文,错画也。象交文。”朱芳圃《殷周文字释笺》谓:“文即文身之文,象人正立形……即刻画之文饰也。”可见“文”字的本义,即在肌肤上刺画花纹,引申之遂有“花纹”、“纹理”之义。“人文”之“文”,即由“纹理”义引申而来,指人类社会中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如夫妇、父子、兄弟、朋友、君臣、上下、邻里等等,所谓“人文”,即指人伦的序列。至于“化”字,则有改变、变化、化生等意思。所谓“人文化成天下”,即通过人伦教化使人们自觉行动。唐孔颖达《周易正义》解释说:“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可见,中国古代的“文化”一词,即“以文教化”之意,也就是以诗书礼乐、道德伦理教化世人,由此引申为封建统治者文治教化的总和。因此顾炎武在其《日知录》中说:“自身而至于家国天下,制之为度数,发之为音容,莫非文也。”即人自身的行为表现和国家的各种典章制度,都属于“文化”的范畴。古人对“文化”的这种理解一直保持到19世纪末。
现在通用的“文化”一词,是近代通过日文转译从西方引进的。而西方的所谓“文化”,则来源于拉丁文“Cultura”,其本义为耕种、居住、练习、留心或注意、拜神等。19世纪中叶,一些新的人文学科如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在西方兴起,文化的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开始具有现代的意义,成为这些新兴学科的重要术语。最先把“文化”作为专门术语来使用的是被誉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学者泰勒(1832—1917)。他在1871年发表的《原始文化》一书中说:(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获得的一切能力与习惯。”这一观点影响巨大,在文化史的研究中具有开先河的意义。直到现在,还可以作为我们了解和认识“文化”的参考。后来,人们纷纷以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来对“文化”进行界定,有的侧重于历史性,有的侧重于规范性,有的侧重于心理性,有的侧重于结构性,有的侧重于遗传性,等等。迄今为止,对“文化”的定义有数百种之多,许多定义洋洋数千言,很难用一句话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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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 | 巴蜀书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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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刘洪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