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研究生用书:中国古代法制史专题研究》从先秦到两汉,再到隋唐到宋元明再到前清的中国法律的重要流传以及中国法律的特点和中国法律的特点等内容,按照重点进行了深入的介绍,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深入进行法制史研究有重要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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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研究生用书:中国古代法制史专题研究》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事法律史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儒学与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
目录
第一章先秦智慧:儒法融合及其影响1
第一节仁:儒家思想的内核及本质3
第二节兵与礼:儒法融合的思想渊源15
第三节荀子的贡献:儒法融合的实现逻辑23
第二章以法为教:秦帝国的法制实践37
第一节兴盛与式微:法家的专制主义38
第二节法制与法治:秦王朝的法制体系47
第三节皇帝:华夏文明新秩序的开端63
第三章文景仲舒:汉代的儒术治理71
第一节关键人物:儒法合流的发展与定型73
第二节哀矜与轻刑:文景时期的法律改革86
第三节儒师与儒术:董仲舒的春秋决狱99
第四章融合嬗变:魏晋以来的法制格局117
第一节精神的融合:引礼入律与法律儒家化120
第二节形式的嬗变:律学与律令法体系135
第五章古今之平:唐律下的规则体系160
第一节律令制度中的唐朝国法161
第二节律令制度外的民间规则190
第六章义利新解:两宋的法制发明207
第一节官商经济的法律规制209
第二节财产法制的形态与特点226
第三节两宋司法的三权架构243
第七章革故鼎新:宋明儒学的哲学转变257
第一节宋明儒学思想的哲理化259
第二节升华与转型:宋明理学的兴起与“明刑弼教”的确立263
第三节巩固与发展: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继承和演化276
第四节革新与冲击:反理学思潮及其对法律的影响287
第八章重典治吏:明代的吏治与监察297
第一节明代监察式政府的崛起300
第二节影子政府的运作——从技术的角度325
第三节监察力量在实践中的表现330
小结339
第九章依法而治:清代的司法裁判与律例关系342
第一节清代的司法新举措344
第二节清代的裁断依据365
第三节清代的诉讼风气374
文摘
版权页:
观点各异的学术著作进行解释,必然会导致司法上的冲突与紊乱,进而导致整个法律体系的混乱。由于君主专制体制固有的种种缺点,又会将这种混乱所带来的消极作用进一步放大。如汉武帝一般,君主为了种种目的,不免容忍乃至鼓励奸佞狱吏在司法活动中上下其手、任情枉法的行为。相较而言,秦代的“事事皆有法式”虽不免严苛过甚,但毕竟在法律制度上是圆通一致、严丝合缝的。而汉代春秋决狱所引发的种种弊端,却将帝国的法制钻凿得千疮百孔,导致整个汉帝国的法制,从原则到规则为此等君臣一体破坏,从而给整个王朝的法制建设带来种种不可否认的消极影响。对这种消极影响,汉代人自己就看得非常清楚,《汉书·刑法志》称:
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宄不胜。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成冤伤之。
这种弊端重重的经传决狱方式带来的法律体系紊乱与司法腐败问题,在整个汉帝国时期始终未能彻底解决。所以,前文中提到的宣帝时路温舒关于刑狱之弊的上书和郑昌奏疏中请求削定律令的建议都是切中时弊的。而对汉代法制的这些问题,后世之人也有非常中肯之言。宋元之际的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对《春秋决事比》一书的介绍下面加了两段篇幅很长的按语,可视为后人对汉代春秋决狱较为公允的批评:
按:此即献帝时应劭所上仲舒《春秋断狱》以为几焚弃拎董卓荡覆王室之时者也。仲舒,通经醇儒,三策中所谓“任德不任刑”之说、“正心”之说皆本《春秋》以为言。至引“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以折江都王,尤为深得圣经贤传之齿趣。独灾异之对,引两观、桓、僖、亳社火灾,妄释经意,而导武帝以果拎诛杀,与素论大相反。西山真公论之详矣。《决事比》之书,与张汤相授受,度亦灾异对之类耳。帝之驭下以深刻为明,汤之决狱以惨酷为忠,而仲舒乃以经术附会之。王、何以老、j|壬宗古释经,昔人犹谓其罪深拎桀、纣,况以圣经为绿饰谣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杀乎?其罪又深拎、王何矣!
ISBN | 7300188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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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作者 | 赵晓耕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