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 9787511870889

配送至
$ $ USD 美元

这本《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以札记形式生动叙述4个故事,这是一本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写给家长的书,饱含了上海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真情,凝聚了上海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心血。
编辑推荐
《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 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故事性。本书结合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所长,将真实真实的案例如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语言朴实、通俗易懂,很容易引起读者共鸣。 二是注重专业性。本书案例中既具有涉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起到很好的法制宣传作用;又富有很多心理学知识,很好地传授父母如何把握未成年人心理特征。 三是注重指导性。本书从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角度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告诉您您的孩子需要什么,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家庭家长该如何关心、教育、培养好自己的孩子。
作者简介
王秋良,1958年出生,籍贯上海,曾任任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目录
第一部分刑事篇 1花样美男的空姐梦乐宇歆 2离家出走的少年姚海华 3唤起天使的重生万秀华夏艳 4风雨之后又见彩虹陈丹丹 5与父母的争斗栾晓航章玮 6走出困惑的青春少年章玮栾晓航 7花儿重新绽放胡佩佩孙宏伟 8都是玩笑惹的祸胡佩佩孙宏伟 9血浓于水的父子情郭蕾 10姐弟情深董翠 11贩毒女孩的回归路张骋姣王列宾 12永不凋零的花朵计晓晴蒋红玮 13为了那一抹清澈眼神李振武 14阳光天使金小燕乐宇歆 第二部分民事篇 15被父母遗弃的孩子顾薛磊 16夺女大战,输否?赢否?王苑李欣姚海华 17一记耳光触发的恩怨奚少君 18两个再婚家庭的夺女悲喜李群纪岳峻栾晓航 19我就是想要回孩子程梦洁黄蕾 20我要和女儿一起生活张妍刘瑶 21向左走,向右走张妍刘瑶 22谁都不要的孩子张骋姣蒋红玮 23渴望平静生活的孩子计晓晴陈淳 24孩子,你是好样的陆晓波 后记
序言
前言:您的孩子需要什么? “孩子需要什么?”作为父母,您能回答这样的问题吗?或者您会说:“他要什么,我都已经买给他了,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也陪他了,他还能需要什么?”……很显然,物质上的满足是远远不够的。 作为一种生物体,人活着就会有需要,随着个体自主活动能力的增强,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寻找目标,选择相应的方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孩子也一样,他们的精神世界里有很多渴望,很多需求。然而,很多时候,家长们并没觉察到孩子们真正的需要,因此,也就不了解如何帮助孩子们满足自己的需要,无法理解孩子的一些行为。 管理心理学之父马斯洛曾提出需要层次理论,每个人都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需要、尊重需要、认知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呈金字塔形阶梯上升的7个层次的需要。其中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需要和尊重需要是缺失性需要。换句话说,这些层次的需要不可或缺。生理需要包括了人类对呼吸、水、食物、睡眠、生理平衡、分泌、性等,每个个体生理机能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需要。繁衍作为人类这一生物群体存在与发展的必需,构成了人类青春期后对生育(性行为)的需要。人们的生理需要是生物体的本能反应。在需要未得到满足时,身体会呈现焦虑、紧张,并伴随一些适应性行为,通常是主动的行为,存在一定的攻击性和对环境的破坏性。安全需要是人类为了确保自身生存条件的长期适宜性,而产生的内在体验感受。比如对生活环境的避险需要、受到攻击、面对疾病等寻求庇护、规避危险的需要等。例如,当孩子面对陌生环境,或者受到突发的异常刺激或惊吓,会自然地寻求父母的保护,孩子能体会到紧张、害怕、恐慌。在安全需要的支配下,人们将调动一切潜能和力量来应对可能的危险,此时的身体会产生心跳加快、肌肉紧张等应激生理反应,倾向于做出逃避或攻击行为,容易导致与他人或社会的冲突行为,呈现暴力倾向。爱与归属需要指的是每个人都期待和他人交往,融入到接纳自己的圈子中,得到关心、接纳、认可等,获得人际支持。这种需要没有满足会产生孤独感,孤独会引发恐惧,也会导致社会化发展的障碍。而这种需要一旦得到满足,个体便会产生自尊、自信、安全感,从而表现出仁慈、慷慨、宽容、沉着等行为。尊重需要包括了自尊和他尊。自尊即自己对自己的尊重;他尊指希望得到别人对自己的尊重,有被他人重视的感觉。人都希望自己被他人认可和得到积极评价。尊重需要得不到满足,个体便会失去自信,产生自卑、沮丧、无能等感觉,在群体中一旦有被排斥的感觉,他的归属感也一定受影响,内在的焦虑、恐惧伴随着归属感的缺失,会引发个体的自我保护行为,一旦过当,便成为指向他人或自己的攻击行为。 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不被满足,人就无法生存,这很容易理解。而爱与归属需要、尊重需要则容易被人们忽视。在本书收集的案例中,一些家长完全漠视自己的监护责任,不给孩子提供相应的物质条件,甚至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一些家长虽然提供相应的物质条件,但是家庭成员之间生活中充斥着冷暴力、语言歧视等。这些都造成未成年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得不到尊重,缺少社会生活中的归属感,缺少被爱的感觉。他们内心的孤独、不被理解带来的焦虑和不安得不到释放,心理能量便积压下来,当有一天控制不住的时候,就会爆发出来,成为具有破坏力的攻击行为,针对他人或者针对自己,最终影响个体基本的生存。本书民事案件中的多名未成年人甚至成为了离异或存在严重矛盾的双方家长宣泄自身消极情绪的对象,长期生活在低自尊、缺乏关爱的环境中,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化发展障碍。一些父母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他们对孩子的忽视、不接纳、排斥,以及他们在家庭中监护责任的缺失,可能引发孩子强烈的悲伤和愤怒等消极情绪。本书刑事案件中多名失足未成年人,由于长期缺少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同伴的接纳,便通过攻击伤害他人或归属于不良团体来宣泄心中的焦虑和愤怒情绪。个别未成年人更是由于长期的孤独、被抛弃感,甚至发展形成反社会人格,把违法犯罪行为当成了表达对社会不满的一种方式。一些家长常常把亲子关系商品化和物化,用物质的奖励来兑换孩子在学业或自己期望的方面的成绩,亲情被商品物化了。当自己工作繁忙的时候,用礼物来替代陪伴孩子的时间,用金钱来表达对孩子的情感。久而久之,亲子关系也变成了商品的交换。当孩子成长起来后,不重亲情,只有物质和利益,也就不难理解,甚至为了物质,不惜通过违法犯罪途径来伤害他人。 父母亲是孩子成长的模仿对象,一些父母家长自己存在着对生活的困惑和各类问题,当他们未能处理好这些问题时,孩子便无法从他们身上学习到有用的生活经验,当他们抱怨社会和他人的时候,孩子同样会无助,失去生活的信念,孩子们的社会化进程就会变得混乱。通常,处于生活问题中的家长很难意识到自己的状态对孩子的影响,尤其是那些把孩子当成自身消极情绪宣泄渠道的家长。一旦夫妻双方的情感走向破裂,家庭关系的解体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将达到极致,很多父母离婚前的争吵,离婚过程和离婚以后以对孩子的争夺或遗弃为筹码,都给孩子的心理发展带来莫大伤害。孩子面对父母的离异和矛盾,有的感觉到强烈的无助感,有的体验深深的被抛弃感,有的归因于自我的罪责感,有的则体验无处发泄的被伤害后的愤怒……有些孩子或许为了挽救父母的婚姻,或许为了惩罚父母,不惜采用犯罪、自毁等方式,把这些强烈的负面情绪发泄在自己或者其他人身上,引发恶性的事件。 众多案例显示,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父母等监护人除了要充分了解孩子的各种需求,用恰当的方式满足未成年人的需求以外,还应该在平时的生活中了解一些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特征,学习一些沟通交流的方法,形成与未成年人的有效沟通。 我们在了解了人类缺失性需要不被满足带来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后,还需要进一步认识一下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对人生心理成长阶段的划分,未成年人到达青春期的十多年时间里要经历5个人生发展阶段: 年龄 (岁)发展关键发展顺利发展障碍关键的影响者心理方式 (内在语言) 0~1信赖感建立对人信赖,有安全感与人交往,焦虑不安母亲“要”与“给” 2~3行为的自发能自我控制,行动有信心自我怀疑,行动畏首畏尾父母亲(养育者)“抓住”与“放开” 3~6行为的主动与进取有目的方向,能独立进取畏惧退缩,无自我价值感基本家庭“追逐”与“模仿” 6~12行动的合作与勤奋具有求学、做事、待人的基本能力缺乏生活基本能力,充满失败感学校与社区邻里“完成”与“合作” 12~18自我身份的同一性自我观念明确,追寻方向肯定生活缺乏目标,时感彷徨迷失同伴与“生命师傅”“成为我自己” 第一年,孩子通过母亲的喂养,建立起最基本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所以,我们特别强调母乳喂养,不只是营养的问题,更是孩子建立与人的健康依恋关系的问题。得到充分母乳喂养的孩子,更容易形成与抚养者、其他成人的健康关系;反之,容易导致与人的疏离和对他人的不信任,且通常是无意识的。例如,一些留守儿童家庭中,这一阶段母亲的缺失和对孩子疏于照顾,常常让孩子长大后在亲子关系中呈现莫名的焦虑不安,父母常常拿孩子不知道如何是好。 接着的两年是孩子喜爱学习、乐于尝试的关键期,孩子在行动中受到的约束少,更能享受学习的自主与快乐;反之,如果父母或养育者对孩子管得多、管得细,过度保护,不让孩子犯错、受伤害,孩子缺少自己游戏的机会,反而让孩子形成缩手缩脚的行为特质,很多事想做又不敢做,性格变得被动,逐渐发展成日后的缺乏自主和自信。很多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低龄幼儿安排了所谓的各项技能学习幼教班,其实对孩子的自主性有很大的伤害。 在3~6岁的年龄阶段,如果之前发展顺利进行的话,孩子开始主动模仿学习成年人的行为,家庭中主要的监护人就成为孩子学习的榜样,关系越密切的监护人的为人处世对孩子的影响越大,这期间家庭中的各种冲突行为都可能消极地影响儿童的基本行为方式。尤其在情绪处理方面,孩子第一次表现出与某些成年监护人之间的冲突,他们亲近平日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监护人,而对平时较少接触又让自己情感上不舒服的父母长辈,表现出叛逆、抵触。一些家庭中,亲子关系的恶化就是从这个年龄阶段开始,通常,如果父母之前与孩子关系疏远,而开始接触的时候,就会经常批评指责孩子,如果还带上一些父母个人在家庭中的消极情绪的话,孩子表现出的冲突就越发明显。 在这之后的差不多六年里,孩子开始进入学校学习,开始更多的和小伙伴相处了,此时,他们在与同伴的游戏合作中,学习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同时也开始学习生活的各项技能,与同龄孩子比较解决生活学习问题的能力,其间更多的肯定可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反之,挫败的体验会让孩子自卑、放弃努力,拒绝参与某些活动,并由此为了保护自己,与同伴开始疏离,越是这样,他们在群体生活中的适应能力越是得不到发展,从而进入恶性循环。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家长、教师越是批评、辱骂、惩罚孩子,孩子越是不成器,问题行为越来越多,家长因此觉得没有脸面,更生气,更没有好脸色给孩子,以致亲子关系不断恶化。一些孩子就此走上了反叛的道路,早期的违纪违法也就从无意识变成了故意的行为。 12岁之后,孩子进入了青春期,这个年龄段在一生中极为关键,可能就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这个时期孩子生理上迅猛成长,心理上自我意识也越来越强,希望赶上父母、超越父母,众所周知的叛逆期、第二反抗期到来了。他们感觉自己已经成为“成年人”,渴望得到父母的认可,试图以平等的身份重建与成年人的关系,要求独立,得到尊重。他们开始怀疑父母的权威,反抗父母的权威,对事物开始表达不同于父母的自己的态度、情感。 然而,虽然生理成熟发展迅速,但他们的社会认知尚达不到成年人的水平,尤其缺乏社会经验,对事物的认识偏激,所以,学习、生活、交往中常常受挫,此时,他们又需要得到父母的支持和帮助,跟父母的关系,既依赖又抵触,孩子自己内心陷入矛盾。同时,父母、养育者因为不了解孩子青春期的这种矛盾,所以跟孩子相处时也非常受挫,加上社会对家长教育管教的要求,家长、老师都非常容易产生负面情绪,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变得矛盾突出,甚至到了敌对的地步。 青春期的青少年自尊心特别强,这是他们成长的必须,他们需要强烈的存在感。他们追求与众不同,反叛权威,这份存在感是他们日后自我发展的基础。当他们的行为得到成年人积极的回应和反馈,他们就会在正确的方向上继续努力,而且越做越好,为自己定下发展的目标;反之,得到的是负面的反馈,他们会抗争。如果跟成人的关系积极,他们会接受成人的帮助,调整自己;如果跟成人的关系抵触,他们就变本加厉地坚持不当的行为,来显示和感受自己的力量;如果得不到回应,他们便会焦虑,甚至会不惜做出离经叛道的行为来引起关注,哪怕是负面的关注,总比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要强,更有一些青少年则选择自伤行为,通过肉体的疼痛来感觉自己的存在。 部分未成年人面对学业的失败,网络和游戏便成为他们获得成就感的途径,他们躲进网吧,他们在网络的虚拟空间里寻找自我,创造出一个与现实完全不同的自我,而且不必承担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责任。一些未成年人长时期沉浸在网络游戏中,完全丧失了正常的社会交往能力和社会交往关系;一些未成年人因沉溺游戏,运用游戏中的暴力方式解决现实问题,走上犯罪道路。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未成年人成长的这十多年中,将经历复杂的社会化进程和心理发展过程,家庭作为养育的主要环境,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大。家长应该学习什么时候需要陪伴、呵护,什么时候需要放手、鼓励,如何给予支持,如何让孩子体验挫败,在生活中认识自己、认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的是孩子们表现出来的各种不被接纳的问题行为,比如:沉迷网络游戏、逃夜、欺侮、偷盗等,但更应该去认识的是这些行为背后孩子心理发展历程中的困境,简单地用压制和惩罚的方式,不能真正满足孩子成长的需要,管教的效果也不会理想。 在本书收集的众多案例中,有些家长完全忽视了孩子的需求,甚至漠视自己的监护责任,抛弃、遗弃未成年人;有些家长则用物质满足来替代心理呵护,导致未成年人出现社会化发展的障碍,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我们在此强烈呼吁,家长们除了给予孩子足够的物质满足以外,更要关心孩子心理健康的状况,温暖的家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沃土,也是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父母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孩子是独立的个体,需要平等地同孩子进行互动,尤其在孩子步入青春期后,宽严有度,奖惩并施。惩罚不是报复或者自己情绪的发泄,奖励也不是过度予以物质满足。父母应通过学习一些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自身修养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能力,在未成年人成长的关键时期给予足够的心理呵护,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参与本书案例裁决的上海法院的法官们,主动同华东师范大学等心理学专业人士联手,在法律框架内,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当事人开展了细致有效的心理咨询和干预工作,有些心理咨询干预工作直接针对未成年人,有些针对未成年人的家长,为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发展撑起了法律、心理双重的“保护伞”,也为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麒刘亚菁张婉婷
后记
为进一步总结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开展心理干预机制工作的经验,反映少年法庭和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的合作成果,我们组织了全市法院少年审判法官、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及研究生,从工作中提取了鲜活的案例进行编写。本书的撰写经反复修改,三易其稿,于2014年9月完稿。 本书总共汇编了案例24篇,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两个部分进行撰写。2013年11月起,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处牵头,开始启动这本书的编写工作。案例初稿的作者大部分是一线办案法官,一线教学、研究的心理学教授及实习生。这些案例中的“法官心语”部分由法官完成“见习观察”部分由实习生完成,“专家支招”部分由教授完成。本书从资料收集、整理、各案例初稿完成、筛选、到修订、统稿和定稿历时11个月,作者们及编者们为这本书的编撰付出了大量心血。 本书编审委员会主任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担任:副主任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信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立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秋良担任;其他成员由设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院院长组成。本书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秋良担任主编,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处处长朱妙、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刘亚菁(博士、讲师)担任副主编。编者由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张麒(硕士、副教授)、李凌(博士、副教授)、严文华(博士、副教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处张世欣、陈慧、徐晨平法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乐宇歆法官组成。 本书在编辑过程中,得到了华东师范大学有关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上海市长宁区、闵行区、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闸北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王建平、夏盛、乐宇歆、李振武、夏莲翠进行了初次统稿:朱妙、张世欣、刘亚菁、张麒、李凌、严文华、陈慧、徐晨平、乐宇歆分别对案例体例及文字作了再次统稿。之后,朱妙、张世欣又进行了第二次统稿。刘亚菁、乐宇歆还承担了大量的事务工作。朱妙对全书审核定稿。我们谨向关心、支持和参与本书编撰的同志们致以衷心感谢。 限于水平和时间,本书的谬误或不足在所难免,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二○一四年十月
文摘
版权页: 2013年12月12日回访 今天,我和华师大心理学实习生小王对佳佳进行了第一次判后回访。一大早,佳佳及其家长就来到了法院。佳佳穿了件深蓝色运动外套和一条灰色卫裤,运动鞋虽然有些旧,但干净整洁。看到我们,佳佳有些害羞退缩,讲话时会抠手指,但对话时会注视对方的双眼,给人专注礼貌的感觉。佳佳的父母看起来比较质朴,但明显母亲的着装比较用心,而父亲更加随意。 访谈的地点在圆桌法庭,法官和当事人坐在同一张圆桌旁,进入房间后,先询问了佳佳想要坐的位置,让他先选择座位。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选择座椅的权利来暗示他在这个访谈咨询过程中所拥有的自主权利,让他感受到自己是访谈的主人公。 正式访谈之前,为了让他更加熟悉环境,了解将要进行的咨询过程。作为自我介绍的一部分,小王使用了自我表达的方式将一般的心理咨询访谈的流程和环境进行了介绍,这让佳佳对即将要进行的内容充满期待和好奇,同时,对本次咨询的录音征求佳佳的意见并达成协议。完成这个过程,佳佳的状态放松了很多,但依然有些拘谨,对话语速很慢,表达用词有些困难。针对他当下的现状和特点,另外为了了解佳佳的人格状况,小王选择用画“树木人格图”的方式开始咨询。
ISBN9787511870889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王秋良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