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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二五"研究生精品教材:海关行政法理论与实践》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
目录
第一章 海关行政法基本理论问题
第一节海关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海关行政法基本原则
第三节海关行政法渊源
第二章海关行政主体论
第一节海关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海关行政主体地位及其组织制度
第三节 海关权力及其适用要求
第四节海关关员的法律地位及其衔级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行政立法及其相关行为研究
第一节海关行政立法概述
第二节海关行政立法基本原则
第三节海关行政立法程序
第四节海关行政裁定行为研究
第四章 海关行政执法行为研究
第一节海关行政执法概述
第二节海关监管执法及法律规制
第三节 海关行政许可及法律规制
第四节海关行政征收及法律规制
第五节 知识产权海关行政保护及法律规制
第六节海关事务行政担保及法律规制
第七节 海关行政稽查及法律规制
第八节 海关行政强制及法律规制
第九节 海关行政处罚及法律规制
第五章 海关行政责任制度
第一节海关行政责任概述
第二节海关行政违法行为
第三节海关行政责任
第六章 海关行政执法监督
第一节海关行政执法监督概述
第二节行政法制监督体系
第三节 海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和体系
第七章 海关行政纠纷内部裁决机制
第一节 海关行政复议与申诉概述
第二节海关行政复议
第三节海关行政申诉
第八章 海关行政诉讼若干问题
第一节海关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 海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节 海关行政诉讼的管辖与期间
第四节海关行政诉讼的证据
第九章 海关赔偿救济机制
第一节海关赔偿概述
第二节海关行政赔偿
第三节海关查验赔偿
参考文献
文摘
版权页:
有关海关行政立法中规定的,当事人对海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制度;海关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采取保全措施不当,违法扣留海关管理的相对人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以及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时,损坏被查验货物、物品的,应当赔偿损失的损害赔偿制度;对海关关员在执行监管职责时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的制度等,都具体体现了海关法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六、从严治关原则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其监督管理活动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职权。海关监督管理职能的实现要依靠每一个海关关员执行职务的活动,因此关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海关法律制度的实施,影响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从严治关表现在既要明确关员在执行职务时的职责权限,严格依法行政;又要对违法的官员进行严肃的查处,以保证海关各项法律制度顺利实施。
2000年修订的《海关法》不仅进一步明确了海关的职责权限及其划分,并设专章规定了执法监督。将扣留权行使中的关长批准程序,进一步明确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规定了海关执法中的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监督制约机制;规定了海关公务员的招收考核和关长的定期交流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等。上述法律规定,体现了海关法从严治关的基本原则,对于促进海关关员遵纪守法,加强海关队伍的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第三节 海关行政法潮派
一、海关行政法渊源的含义及其形式
法律渊源指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海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海关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其表现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法律渊源,同样也是海关行政法的最高层次法律渊源。《宪法》中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路线和维护国家主权与利益的规定;关于发展科学、文化、教育的规定;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的规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等,都是海关行政立法的基本法律依据。有关海关的行政立法,不得作出违背我国《宪法》的规定。
| ISBN | 9787566311603 |
|---|---|
| 出版社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 作者 | 张红 |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