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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总第31辑)(2015.2)》刊登了《合同约定“送达条款”的理解及司法适用》,就合同约定“送达条款”的效力瑕疵进行了分析论证,并就在坚守司法程序正义之前提下有效解决合同约定“送达条款”的效力瑕疵提出了立法及司法建议。
目录
(领导讲话)
建设一流智库提升涉外审判水平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7月8日)
在“一带一路”的司法服务与保障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2015年7月8日)
在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暨“国家法官学院青岛海事分院”揭牌仪式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6日)—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就涉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原分会等仲裁机构所作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请示问题的批复(2015年6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同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具有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的批复(2015年8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标准的批复(2015年9月17日)
(请示与答复)
(一)关于仲裁条款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总承包分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15年8月17日)
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总承包分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的请示(2015年6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豪美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请示的复函(2015年9月24日)
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豪美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国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一案的请示(2015年7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梓贝克股份公司、联合王国船东互保协会(欧洲)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复函(2015年10月23日)
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梓贝克股份公司、联合王国船东互保协会(欧洲)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请示(2015年9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宁波市联凯化学有限公司与FPG船舶控股巴拿马公司、化路翼航海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复函(2015年11月24日)
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宁波市联凯化学有限公司诉FPG船舶控股巴拿马公司、化路翼航海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请示报告(2015年10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福州特威化工有限公司诉FPG船舶控股巴拿马公司、化路翼航海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仲裁条款效力问题请示的复函(2015年11月24日)
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福州特威化工有限公司诉FPG船舶控股巴拿马公司、化路翼航海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请示报告(2015年10月8日)
(二)关于域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ECOM AGROINDUSTRIAL ASIA PTE LTD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棉花协会仲裁裁决案的请示的复函(2015年9月24日)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ECOM AGROINDUSTRIAL ASIA PTE LTD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棉花协会仲裁裁决案的请示(2015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申请人丰岛股份公司与被申请人高密鲁源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请示的复函(2015年9月24日)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丰岛股份公司与被申请人高密鲁源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审理报告(2015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丰岛株式会社与山东省昌邑琨福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15年9月24日)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丰岛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昌邑琨福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报告(2015年7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西门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15年10月10日)
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西门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黄金置地有限公司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2014年12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人翠丽提散货航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华美船业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伦敦仲裁裁决一案请示的复函(2015年11月27日)
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翠丽提散货航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华美船业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伦敦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2015年7月29日)
……
(三)关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
(四)关于国内仲裁裁决的撤销
(裁判文书选登)
(案例评析)
(调查与研究)
(学术交流)
(信息与资料)
文摘
版权页:
按照《股权购买合同》的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并不是中国贸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是上海市政府与中国贸促会商定,报国务院同意后,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隶属于上海市贸促会管理的独立民间仲裁机构。2011年12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规定,上海市司法局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了登记。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通过《仲裁规则》。2013年3月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2013年4月上海市司法局批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将名称变更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自设立以来,没有任何文件可以证明该仲裁机构已经撤销或注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是《股权购买合同》仲裁条款选定的唯 一且合法的仲裁机构,对《股权购买合同》的争议享有仲裁权。
(2)中国贸仲无视和非法干涉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选择权,越权仲裁。
中国贸仲的裁决书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约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的案件的管理公告》(以下简称《管理公告》)作为受理本案的依据。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中国贸仲作为仲裁机构,无权撤销或限制其他合法登记的仲裁机构的仲裁权,更无权变更当事人仲裁条款选定的仲裁机构。在倪来宝、刘冬莲不同意中国贸仲作为《股权购买合同》仲裁机构的情形之下,中国贸仲越权仲裁严重侵害了倪来宝、刘冬莲的合法权利,严重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总第31辑)(2015.2)》刊登了《合同约定“送达条款”的理解及司法适用》,就合同约定“送达条款”的效力瑕疵进行了分析论证,并就在坚守司法程序正义之前提下有效解决合同约定“送达条款”的效力瑕疵提出了立法及司法建议。
目录
(领导讲话)
建设一流智库提升涉外审判水平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7月8日)
在“一带一路”的司法服务与保障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2015年7月8日)
在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暨“国家法官学院青岛海事分院”揭牌仪式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6日)—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就涉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原分会等仲裁机构所作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请示问题的批复(2015年6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同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具有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的批复(2015年8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标准的批复(2015年9月17日)
(请示与答复)
(一)关于仲裁条款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总承包分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15年8月17日)
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总承包分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的请示(2015年6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豪美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请示的复函(2015年9月24日)
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豪美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国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一案的请示(2015年7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梓贝克股份公司、联合王国船东互保协会(欧洲)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复函(2015年10月23日)
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梓贝克股份公司、联合王国船东互保协会(欧洲)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请示(2015年9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宁波市联凯化学有限公司与FPG船舶控股巴拿马公司、化路翼航海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复函(2015年11月24日)
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宁波市联凯化学有限公司诉FPG船舶控股巴拿马公司、化路翼航海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请示报告(2015年10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福州特威化工有限公司诉FPG船舶控股巴拿马公司、化路翼航海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仲裁条款效力问题请示的复函(2015年11月24日)
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福州特威化工有限公司诉FPG船舶控股巴拿马公司、化路翼航海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请示报告(2015年10月8日)
(二)关于域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ECOM AGROINDUSTRIAL ASIA PTE LTD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棉花协会仲裁裁决案的请示的复函(2015年9月24日)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ECOM AGROINDUSTRIAL ASIA PTE LTD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棉花协会仲裁裁决案的请示(2015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申请人丰岛股份公司与被申请人高密鲁源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请示的复函(2015年9月24日)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丰岛股份公司与被申请人高密鲁源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审理报告(2015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丰岛株式会社与山东省昌邑琨福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15年9月24日)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丰岛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昌邑琨福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报告(2015年7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西门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15年10月10日)
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西门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黄金置地有限公司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2014年12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人翠丽提散货航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华美船业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伦敦仲裁裁决一案请示的复函(2015年11月27日)
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翠丽提散货航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华美船业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伦敦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2015年7月29日)
……
(三)关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
(四)关于国内仲裁裁决的撤销
(裁判文书选登)
(案例评析)
(调查与研究)
(学术交流)
(信息与资料)
文摘
版权页:
按照《股权购买合同》的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并不是中国贸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是上海市政府与中国贸促会商定,报国务院同意后,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隶属于上海市贸促会管理的独立民间仲裁机构。2011年12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规定,上海市司法局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了登记。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通过《仲裁规则》。2013年3月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2013年4月上海市司法局批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将名称变更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自设立以来,没有任何文件可以证明该仲裁机构已经撤销或注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是《股权购买合同》仲裁条款选定的唯 一且合法的仲裁机构,对《股权购买合同》的争议享有仲裁权。
(2)中国贸仲无视和非法干涉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选择权,越权仲裁。
中国贸仲的裁决书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约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的案件的管理公告》(以下简称《管理公告》)作为受理本案的依据。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中国贸仲作为仲裁机构,无权撤销或限制其他合法登记的仲裁机构的仲裁权,更无权变更当事人仲裁条款选定的仲裁机构。在倪来宝、刘冬莲不同意中国贸仲作为《股权购买合同》仲裁机构的情形之下,中国贸仲越权仲裁严重侵害了倪来宝、刘冬莲的合法权利,严重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
| ISBN | 9787510915956 |
|---|---|
| 出版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 作者 | 贺荣 |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