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推荐
《国际视域下网络洗钱犯罪防控策略研究》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兰立宏,男,1979年3月生,河南南阳人。2013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法学院从事公派访学研究。现为公安部铁道警察学院副教授,跨国犯罪与恐怖主义研究中心(现代交通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河南省国际法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反洗钱、反人口贩运对策及现代交通反恐对策方面的研究。在《刑事法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公安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浙江金融》等核心期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20余篇,已出版专著《拐卖犯罪防治对策比较研究:以《联合国反人口贩运议定书>实施为视角》,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获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师秀霞,女,1979年10月生,河南沈丘人。铁道警察学院治安系讲师,硕士,跨国犯罪与恐怖主义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涉外警务及跨国犯罪对策方面的研究。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方金融》、《青少年犯罪问题》、《公安教育》等期刊上发表论文近20篇,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
目录
第一章洗钱犯罪概述
第一节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洗钱相关概念的界定
二、网络洗钱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二节洗钱的过程、特点及方法
一、洗钱的过程
二、洗钱的特征
三、洗钱的方法
第三节洗钱的危害
一、一般洗钱的危害
二、网络洗钱的危害
第二章网络洗钱风险与方法
第一节互联网支付系统的洗钱风险
一、在洗钱不同阶段所具有的风险
二、风险为本方法视角下所具有的风险
第二节预付卡的洗钱风险
一、非面对面关系与匿名性
二、地理范围
三、注资方式
四、获取现金可能性
五、服务分割性
第三节虚拟货币的洗钱风险
一、非面对面关系与匿名性
二、地理范围
三、注资方式
四、获取现金可能性
五、服务分割性
六、交易的快捷性与不可撤销性
七、交易记录保存的不足
八、识别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难度
九、交易模式的复杂性与混乱性
第三章网络洗钱的方法与模式
第一节利用互联网支付系统洗钱的模式
一、利用第三方(包括稻草人)为互联网支付服务
账户提供资金
二、利用互联网支付服务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
三、与互联网支付服务提供者或其雇员共谋洗钱
四、综合案例研究
第二节利用预付卡洗钱的模式
一、利用第三方(包括稻草人和被提名者)为预付卡充值
二、利用预付卡服务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
三、与预付卡提供商或其雇员共谋洗钱
第三节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模式
一、使用虚拟货币洗钱
一、利用管理商和交易商洗钱
三、利用第三方注资
四、利用虚拟货币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
五、与其他洗钱方式结合洗钱
第四章网络洗钱风险的防范
第一节国际组织的规制
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规制
一、欧盟的规制
三、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规制
四、沃尔夫斯堡集团的规制
第二节外国的规制
一、对一般洗钱的规制
二、对网络洗钱的规制
第三节我国的规制
一、对一般洗钱的规制
二、对网络洗钱的规制
三、完善我国反网络洗钱立法之建议
四、网络洗钱犯罪预防策略之完善
第五章网络洗钱犯罪的惩处
第一节网络洗钱犯罪的刑法规制
一、联合国的规制
二、外国的规制
三、我国的规制
第二节网络洗钱犯罪的监测与调查
一、监测和调查网络洗钱所面临的挑战
二、网络洗钱犯罪的调查
三、网络洗钱监测与调查策略的完善
第三节网络洗钱犯罪收益与工具的扣押
一、相关定义的界定
二、法律要求与程序
三、扣押的程序与工具
第四节网络洗钱犯罪的技术应对
一、利用互联网支付系统洗钱的技术应对
二、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技术应对
参考文献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5.新加坡
在新加坡电子货币在广义上是指储值设备。根据新加坡法律,储值设备是一种可以在储值设备发行者的系统内使用的预付电子现金或预付电子卡。储值设备发行者也称储值设备所有者。储值设备发行行为和管理行为受2006年《支付系统法案》及相关法规的规制。任何实体均可发行储值设备,拥有其中存储的价值。然而,发行总储蓄值超过3,000万新加坡元需要取得新加坡货币署的批准,需要一家由新加坡货币署颁发执照的银行为其储蓄值承担全部责任。总价值低于规定的3,000万新加坡元的储值设备无需新加坡货币署的批准即可使用,但需要告知潜在的使用者此种储值设备未经过新加坡货币署的批准。除了要遵守2006年《支付系统法案》的要求,任何发行储值量超过1,000新加坡元的储值设备所有者还必须遵守《新加坡货币署关于反洗钱/反恐融资的通知》,而且将该通知告知储值设备持有者使其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
《国际视域下网络洗钱犯罪防控策略研究》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兰立宏,男,1979年3月生,河南南阳人。2013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法学院从事公派访学研究。现为公安部铁道警察学院副教授,跨国犯罪与恐怖主义研究中心(现代交通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河南省国际法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反洗钱、反人口贩运对策及现代交通反恐对策方面的研究。在《刑事法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公安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浙江金融》等核心期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20余篇,已出版专著《拐卖犯罪防治对策比较研究:以《联合国反人口贩运议定书>实施为视角》,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获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师秀霞,女,1979年10月生,河南沈丘人。铁道警察学院治安系讲师,硕士,跨国犯罪与恐怖主义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涉外警务及跨国犯罪对策方面的研究。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方金融》、《青少年犯罪问题》、《公安教育》等期刊上发表论文近20篇,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
目录
第一章洗钱犯罪概述
第一节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洗钱相关概念的界定
二、网络洗钱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二节洗钱的过程、特点及方法
一、洗钱的过程
二、洗钱的特征
三、洗钱的方法
第三节洗钱的危害
一、一般洗钱的危害
二、网络洗钱的危害
第二章网络洗钱风险与方法
第一节互联网支付系统的洗钱风险
一、在洗钱不同阶段所具有的风险
二、风险为本方法视角下所具有的风险
第二节预付卡的洗钱风险
一、非面对面关系与匿名性
二、地理范围
三、注资方式
四、获取现金可能性
五、服务分割性
第三节虚拟货币的洗钱风险
一、非面对面关系与匿名性
二、地理范围
三、注资方式
四、获取现金可能性
五、服务分割性
六、交易的快捷性与不可撤销性
七、交易记录保存的不足
八、识别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难度
九、交易模式的复杂性与混乱性
第三章网络洗钱的方法与模式
第一节利用互联网支付系统洗钱的模式
一、利用第三方(包括稻草人)为互联网支付服务
账户提供资金
二、利用互联网支付服务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
三、与互联网支付服务提供者或其雇员共谋洗钱
四、综合案例研究
第二节利用预付卡洗钱的模式
一、利用第三方(包括稻草人和被提名者)为预付卡充值
二、利用预付卡服务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
三、与预付卡提供商或其雇员共谋洗钱
第三节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模式
一、使用虚拟货币洗钱
一、利用管理商和交易商洗钱
三、利用第三方注资
四、利用虚拟货币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
五、与其他洗钱方式结合洗钱
第四章网络洗钱风险的防范
第一节国际组织的规制
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规制
一、欧盟的规制
三、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规制
四、沃尔夫斯堡集团的规制
第二节外国的规制
一、对一般洗钱的规制
二、对网络洗钱的规制
第三节我国的规制
一、对一般洗钱的规制
二、对网络洗钱的规制
三、完善我国反网络洗钱立法之建议
四、网络洗钱犯罪预防策略之完善
第五章网络洗钱犯罪的惩处
第一节网络洗钱犯罪的刑法规制
一、联合国的规制
二、外国的规制
三、我国的规制
第二节网络洗钱犯罪的监测与调查
一、监测和调查网络洗钱所面临的挑战
二、网络洗钱犯罪的调查
三、网络洗钱监测与调查策略的完善
第三节网络洗钱犯罪收益与工具的扣押
一、相关定义的界定
二、法律要求与程序
三、扣押的程序与工具
第四节网络洗钱犯罪的技术应对
一、利用互联网支付系统洗钱的技术应对
二、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技术应对
参考文献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5.新加坡
在新加坡电子货币在广义上是指储值设备。根据新加坡法律,储值设备是一种可以在储值设备发行者的系统内使用的预付电子现金或预付电子卡。储值设备发行者也称储值设备所有者。储值设备发行行为和管理行为受2006年《支付系统法案》及相关法规的规制。任何实体均可发行储值设备,拥有其中存储的价值。然而,发行总储蓄值超过3,000万新加坡元需要取得新加坡货币署的批准,需要一家由新加坡货币署颁发执照的银行为其储蓄值承担全部责任。总价值低于规定的3,000万新加坡元的储值设备无需新加坡货币署的批准即可使用,但需要告知潜在的使用者此种储值设备未经过新加坡货币署的批准。除了要遵守2006年《支付系统法案》的要求,任何发行储值量超过1,000新加坡元的储值设备所有者还必须遵守《新加坡货币署关于反洗钱/反恐融资的通知》,而且将该通知告知储值设备持有者使其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
ISBN | 9787565326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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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作者 | 兰立宏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