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推荐
《法学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系列教材:信息网络法教程》的目的是为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讲授一些有关信息网络法的基本原理与制度,拓展他们的专业知识面,以适应信息时代对法学人才的需要。
目录
绪论
第一编网络法特有制度
第一章域名制度
第一节域名概述
第二节域名的法律属性
第三节域名权法律关系
第四节域名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五节域名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第二章网站设立与运营管理
第一节网站概述
第二节网站的设立法律制度
第三节网站运营法律管制制度
第四节网站运营法律制度
第三章电子签名与认证法律制度
第一节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第二节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四章网络服务商的责任
第一节网络服务商责任制度概论
第二节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第三节网络服务商的违约责任
第五章网络安全法
第一节网络安全与网络安全法概述
第二节网络安全战略、规划、标准、促进及其保障体制
第三节网络运行安全
第四节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节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二编网络私法制度
第六章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
第一节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
第二节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权
第三节网络环境下数据库的保护
第四节网络环境下的公平竞争问题
第七章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
第一节网络个人信息概述
第二节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采集、处理、利用与保管
第三节电子政务活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第四节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节移动用户位置信息的法律问题
第八章电子商务法
第一节电子商务法概述
第二节电子商务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电子商务主体
第五节电子要约
第六节电子承诺
第七节电子合同的效力
第八节电子支付法
第三编网络公法制度
第九章网络非法有害信息的管控
第一节网络非法有害信息概述
第二节国外关于网络非法有害信息的管控
第三节我国对网络非法有害信息的管控
第十章电子政务及其法律规范
第一节电子政务概述
第二节国外电子政务发展及其立法状况
第三节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及立法状况
第四节我国电子政务法的基本法律规范
第五节电子行政行为与网络行政执法
第十一章网络环境下的反垄断问题
第一节互联网对反垄断法适用的影响
第二节互联网行业的相关市场界定
第三节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
第四节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行为的控制
第十二章网络犯罪
第一节网络犯罪及刑事立法概述
第二节网络对象犯罪及其刑事立法
第三节网络工具犯罪及其刑事立法
第四节刑法修正案(七)(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网络犯罪立法的补充
第十三章网络电子证据
第一节电子证据概述
第二节电子证据的国内外立法现状
第三节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与认定
第十四章网络纠纷的解决
第一节网络纠纷的司法管辖
第二节网络纠纷的在线争端解决机制
第三节网络纠纷的法律适用
参考文献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原始数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和原始出处的证据。所谓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指证据是在案件事实的直接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所谓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是指证据直接来源于证据生成的原始环境;传来证据,是指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传来证据不是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经过了中间环节的转手,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但是,电子证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呢?例如买方通过E—mail方式向卖方发出了一份要约,此时这样的一份E—mail将至少在买方的计算机、买方的网络服务商的计算机系统中及卖方的计算机、卖方网络服务商的计算机系统中有备份或留存。那么,究竟是哪一方的数据备份或留存是电子证据的原件呢?如果是买方或卖方的计算机数据备份或留存,则存在电子证据的原件是显示形式的问题。如果是网络服务商的计算机数据备份或留存,则存在网络服务商的选择问题。显而易见,按照传统方式来区分原始电子证据与传来电子证据,都将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但这种区分又是各国现行法律的基本要求。因此,必须寻求新的方法来解决电子证据原始性质的判断问题。
《法学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系列教材:信息网络法教程》的目的是为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讲授一些有关信息网络法的基本原理与制度,拓展他们的专业知识面,以适应信息时代对法学人才的需要。
目录
绪论
第一编网络法特有制度
第一章域名制度
第一节域名概述
第二节域名的法律属性
第三节域名权法律关系
第四节域名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五节域名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第二章网站设立与运营管理
第一节网站概述
第二节网站的设立法律制度
第三节网站运营法律管制制度
第四节网站运营法律制度
第三章电子签名与认证法律制度
第一节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第二节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四章网络服务商的责任
第一节网络服务商责任制度概论
第二节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第三节网络服务商的违约责任
第五章网络安全法
第一节网络安全与网络安全法概述
第二节网络安全战略、规划、标准、促进及其保障体制
第三节网络运行安全
第四节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节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二编网络私法制度
第六章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
第一节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
第二节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权
第三节网络环境下数据库的保护
第四节网络环境下的公平竞争问题
第七章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
第一节网络个人信息概述
第二节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采集、处理、利用与保管
第三节电子政务活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第四节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节移动用户位置信息的法律问题
第八章电子商务法
第一节电子商务法概述
第二节电子商务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电子商务主体
第五节电子要约
第六节电子承诺
第七节电子合同的效力
第八节电子支付法
第三编网络公法制度
第九章网络非法有害信息的管控
第一节网络非法有害信息概述
第二节国外关于网络非法有害信息的管控
第三节我国对网络非法有害信息的管控
第十章电子政务及其法律规范
第一节电子政务概述
第二节国外电子政务发展及其立法状况
第三节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及立法状况
第四节我国电子政务法的基本法律规范
第五节电子行政行为与网络行政执法
第十一章网络环境下的反垄断问题
第一节互联网对反垄断法适用的影响
第二节互联网行业的相关市场界定
第三节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
第四节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行为的控制
第十二章网络犯罪
第一节网络犯罪及刑事立法概述
第二节网络对象犯罪及其刑事立法
第三节网络工具犯罪及其刑事立法
第四节刑法修正案(七)(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网络犯罪立法的补充
第十三章网络电子证据
第一节电子证据概述
第二节电子证据的国内外立法现状
第三节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与认定
第十四章网络纠纷的解决
第一节网络纠纷的司法管辖
第二节网络纠纷的在线争端解决机制
第三节网络纠纷的法律适用
参考文献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原始数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和原始出处的证据。所谓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指证据是在案件事实的直接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所谓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是指证据直接来源于证据生成的原始环境;传来证据,是指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传来证据不是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经过了中间环节的转手,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但是,电子证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呢?例如买方通过E—mail方式向卖方发出了一份要约,此时这样的一份E—mail将至少在买方的计算机、买方的网络服务商的计算机系统中及卖方的计算机、卖方网络服务商的计算机系统中有备份或留存。那么,究竟是哪一方的数据备份或留存是电子证据的原件呢?如果是买方或卖方的计算机数据备份或留存,则存在电子证据的原件是显示形式的问题。如果是网络服务商的计算机数据备份或留存,则存在网络服务商的选择问题。显而易见,按照传统方式来区分原始电子证据与传来电子证据,都将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但这种区分又是各国现行法律的基本要求。因此,必须寻求新的方法来解决电子证据原始性质的判断问题。
ISBN | 9787040474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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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作者 | 张楚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