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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廉政制度与文化研究》在写作安排和分册内容设计上,以“全面”“深入”“点面结合”为思路,既有对该地区廉政制度的框架式介绍,也有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全面展现北欧地区廉政制度和文化,可为各级政府和中央反腐倡廉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目录
序言
导言
第一章 日本廉政制度发展史
第一节 古代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二节 中世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三节 近世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四节 近代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五节 现代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二章 当代日本廉政制度
第一节 当代日本廉政法律法规
第二节 当代日本廉政机制
第三章 日本廉政文化
第一节 国民性
第二节 耻感文化
第三节 教育体制
第四节 官僚体制、社会结构和等级制度
第五节 健全的法律和完备的监督监管
第六节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章 当代日本廉政建设及实践
第一节 当代日本廉政建设的时代背景
第二节 日本廉政建设道路上的经典案例
第三节 走在实践道路上的廉政制度
第五章 日本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的影响因素
第一节 日本廉政制度体系的文化根源
第二节 日本廉政制度体系的社会历史渊源
第三节 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对日本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的影响
第四节 重大腐败事件对日本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的推动
第五节 社会舆论监督对日本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的影响
第六章 日本廉政制度的特点
第一节 民主意识觉醒的作用
第二节 体制的作用
第三节 法律相对健全
第四节 监督到位
第七章 日本廉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节 对我国廉政监督机制和人才选拔的启示
第二节 对我国行政伦理的启示
第三节 对我国公务员薪金制度的启示
第四节 对我国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制度的启示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惩戒规则》等法律法规确立了公务员的一般行为准则,对公务员日常行为包括兼职和离职后再就业等都做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并提出了相应的惩戒措施。为了使伦理约束刚性化,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还先后通过了《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和《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对公务员违反职业伦理的9种行为及其惩戒处分措施作了非常翔实具体的规定。如规定对公务员从利害关系人那里接受金钱或物品、接受不动产、接受未公开发行的股票转让、接受游玩或打高尔夫球的招待以及接受利害关系人请求做有报酬的演讲等违反职业伦理的行为给予免职、停职、降薪或警告等处分。日本政府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退休后的生活保障等都给予了比较优厚的待遇,使他们能够过上一种比较优越的生活。这增加了政府工作对有才华的青年人的吸引力,同时减少了公务员从事腐败的动机。
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于1999年8月经国会通过,2000年4月正式实施。该法具体由“总则”、“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赠与等的报告及其公开”、“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伦理监督官”、“杂则”和“附则”等部分构成。
关于立法目的,《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第1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是全体国民的服务者,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是受到国民的嘱托。为了使国家公务员切实履行职务伦理,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公务员执行职务的公正性,避免国民对公务员的不信赖,增强国民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信赖感。”
《日本廉政制度与文化研究》在写作安排和分册内容设计上,以“全面”“深入”“点面结合”为思路,既有对该地区廉政制度的框架式介绍,也有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全面展现北欧地区廉政制度和文化,可为各级政府和中央反腐倡廉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目录
序言
导言
第一章 日本廉政制度发展史
第一节 古代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二节 中世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三节 近世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四节 近代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五节 现代日本的廉政制度
第二章 当代日本廉政制度
第一节 当代日本廉政法律法规
第二节 当代日本廉政机制
第三章 日本廉政文化
第一节 国民性
第二节 耻感文化
第三节 教育体制
第四节 官僚体制、社会结构和等级制度
第五节 健全的法律和完备的监督监管
第六节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章 当代日本廉政建设及实践
第一节 当代日本廉政建设的时代背景
第二节 日本廉政建设道路上的经典案例
第三节 走在实践道路上的廉政制度
第五章 日本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的影响因素
第一节 日本廉政制度体系的文化根源
第二节 日本廉政制度体系的社会历史渊源
第三节 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对日本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的影响
第四节 重大腐败事件对日本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的推动
第五节 社会舆论监督对日本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的影响
第六章 日本廉政制度的特点
第一节 民主意识觉醒的作用
第二节 体制的作用
第三节 法律相对健全
第四节 监督到位
第七章 日本廉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节 对我国廉政监督机制和人才选拔的启示
第二节 对我国行政伦理的启示
第三节 对我国公务员薪金制度的启示
第四节 对我国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制度的启示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惩戒规则》等法律法规确立了公务员的一般行为准则,对公务员日常行为包括兼职和离职后再就业等都做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并提出了相应的惩戒措施。为了使伦理约束刚性化,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还先后通过了《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和《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对公务员违反职业伦理的9种行为及其惩戒处分措施作了非常翔实具体的规定。如规定对公务员从利害关系人那里接受金钱或物品、接受不动产、接受未公开发行的股票转让、接受游玩或打高尔夫球的招待以及接受利害关系人请求做有报酬的演讲等违反职业伦理的行为给予免职、停职、降薪或警告等处分。日本政府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退休后的生活保障等都给予了比较优厚的待遇,使他们能够过上一种比较优越的生活。这增加了政府工作对有才华的青年人的吸引力,同时减少了公务员从事腐败的动机。
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于1999年8月经国会通过,2000年4月正式实施。该法具体由“总则”、“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赠与等的报告及其公开”、“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伦理监督官”、“杂则”和“附则”等部分构成。
关于立法目的,《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第1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是全体国民的服务者,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是受到国民的嘱托。为了使国家公务员切实履行职务伦理,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公务员执行职务的公正性,避免国民对公务员的不信赖,增强国民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信赖感。”
ISBN | 9787509378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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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作者 | 申险峰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