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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黄老学派法哲学研究》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关志国,黑龙江海伦人,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著有《清代官箴理念对州县司法的影响》,参与整理《历代珍稀司法文献》《大清会典》等法律典籍,现任职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目录
绪论
一选题的缘由
二相关研究综述
三本书考辨针对的主要问题
四本书研究的视角和方法
五论证的层次及学术见解
第一章黄老学派法哲学产生的时代背景及文献
第一节黄老学派的源流
一道家流变
二百家言黄帝
三黄老学派的形成及传播
四黄老学派的性质
第二节黄老学派法哲学产生的时代背景
一在政治体制大变革中应运而生
二在“礼治”与“法治”的争鸣中走向成熟
三在百家“相反相成”中趋于完善
第三节黄老学派法哲学文献
第二章黄老学派以道论法的宗旨
第一节黄老学派的道论溯源
一老子以前的“道”论
二老子的“道”论
三黄老学派的“道”论
四黄老学派“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维方式
五黄老学派以道论法的倾向
第二节“道生法”的法哲学内涵
一道法结合的历史契机
二道为法之体
三法为道之用
四执道生法
第三章黄老学派法哲学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一与法
一“一”的内涵
二“一”与“法”
三君主执“一”生“法”
四“法”是实现“一”的途径
五“一”体现了“法”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道、德与法
一黄老学派的“道”与“德”
二“道生法”中的“德”
三“德”与“法”互为表里
四“法”因“德”而区别于“刑”
五“法”“德”以“道”为终极目的
第三节圣、王与法
一内圣外王
二圣人生法
三王术与法
第四节形名、因循、无为与法
一刑名与法
二因循与法
三无为与法
第五节正与法
一“正”与“奇”
二“正”与“静”
三“正”是治国的根本
四“名法”为“正”
五“以正治国”的目的是“正天下”
第四章黄老学派的法治理论
一案法而治
二以法禁君
三以道变法
四礼法相济
五道治之境
第五章黄老学派法哲学与西方自然法哲学的区别
一“自然”的内涵
二理性与自然法的认知
三“法律自然主义”不是自然法的特征
第六章黄老学派法哲学与诸子
第一节黄老学派法哲学与申不害、韩非
一申不害对黄老学派法哲学的发挥
二韩非对黄老学派法哲学的汲取
三韩非对黄老学派法哲学的背离
第二节黄老学派法哲学与荀子、董仲舒
一黄老学派与儒家
二黄老学派法哲学对荀子的影响
三董仲舒对黄老学派法哲学的继承
第七章黄老学派法哲学在汉初的兴衰
第一节黄老学派法哲学与汉初的法治实践
一黄老学派法哲学与汉初法制改革
二黄老学派法哲学与汉初的司法实践
第二节汉武帝时期黄老学派法哲学的衰落
一儒道互绌
二《淮南子》与淮南狱
三汉武帝时期的酷吏苛法
余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可以说黄老学派是在道德理论的背景下论述法的,德是道的显现,也是制定法的现实依据,在道的原则下,德与法是互为表里的。
在“道生法”思想中,“法”与“德”是相互依存的,德是法的依据,法必须以德为内涵,以辅助德的实现。在“道生法”的理论框架中,黄老学派主张“以道统法”,强调法必须在道的统摄下运行,这样才能实现法的目的。法不必过于繁杂、琐碎,法能辅助德的实现,这就避免了老子所说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状态。
黄老学派还从道德的角度讨论人性,从德、性的关系来看,性是德的具体内容。《淮南子·缪称训》云:“道者,物之所导也;德者,性之所扶也。”人的自然本性就是德,遵循自然本性而行为就是道。黄老学派认为法是出于自然的,如《淮南子·主术训》云:“进退应时,动静循理,不为丑美好憎,不为赏罚喜怒,名各自名,类各自类,事犹自然,莫出于己。”《淮南子·主术训》又云:“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法者,非天堕,非地生,发于人间而反以自正。”正是因为法合于人的自然本性,通过这样的法人们才可以达到“自正”的效果。
德与法相互作用,法可以成就德,德又可以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鹗冠子·兵政》云:“法者,天地之正器也,用法不正,玄德不成。”德也是法的依据,法是德的保障,法与德是互为表里的,如《淮南子·泰族训》云:“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故因则大,化则细矣。……故先王之制法也,因民之所好而为之节文者也。……故因其性则天下听从,拂其性则法悬而不用。”执政者应该因循人的本性而立法,而不是用先定的主观标准去改变人的本性。法由人的本性而来,也必须尊重人的本性,这样的法才能得到有效的实行。
《道家黄老学派法哲学研究》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关志国,黑龙江海伦人,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著有《清代官箴理念对州县司法的影响》,参与整理《历代珍稀司法文献》《大清会典》等法律典籍,现任职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目录
绪论
一选题的缘由
二相关研究综述
三本书考辨针对的主要问题
四本书研究的视角和方法
五论证的层次及学术见解
第一章黄老学派法哲学产生的时代背景及文献
第一节黄老学派的源流
一道家流变
二百家言黄帝
三黄老学派的形成及传播
四黄老学派的性质
第二节黄老学派法哲学产生的时代背景
一在政治体制大变革中应运而生
二在“礼治”与“法治”的争鸣中走向成熟
三在百家“相反相成”中趋于完善
第三节黄老学派法哲学文献
第二章黄老学派以道论法的宗旨
第一节黄老学派的道论溯源
一老子以前的“道”论
二老子的“道”论
三黄老学派的“道”论
四黄老学派“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维方式
五黄老学派以道论法的倾向
第二节“道生法”的法哲学内涵
一道法结合的历史契机
二道为法之体
三法为道之用
四执道生法
第三章黄老学派法哲学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一与法
一“一”的内涵
二“一”与“法”
三君主执“一”生“法”
四“法”是实现“一”的途径
五“一”体现了“法”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道、德与法
一黄老学派的“道”与“德”
二“道生法”中的“德”
三“德”与“法”互为表里
四“法”因“德”而区别于“刑”
五“法”“德”以“道”为终极目的
第三节圣、王与法
一内圣外王
二圣人生法
三王术与法
第四节形名、因循、无为与法
一刑名与法
二因循与法
三无为与法
第五节正与法
一“正”与“奇”
二“正”与“静”
三“正”是治国的根本
四“名法”为“正”
五“以正治国”的目的是“正天下”
第四章黄老学派的法治理论
一案法而治
二以法禁君
三以道变法
四礼法相济
五道治之境
第五章黄老学派法哲学与西方自然法哲学的区别
一“自然”的内涵
二理性与自然法的认知
三“法律自然主义”不是自然法的特征
第六章黄老学派法哲学与诸子
第一节黄老学派法哲学与申不害、韩非
一申不害对黄老学派法哲学的发挥
二韩非对黄老学派法哲学的汲取
三韩非对黄老学派法哲学的背离
第二节黄老学派法哲学与荀子、董仲舒
一黄老学派与儒家
二黄老学派法哲学对荀子的影响
三董仲舒对黄老学派法哲学的继承
第七章黄老学派法哲学在汉初的兴衰
第一节黄老学派法哲学与汉初的法治实践
一黄老学派法哲学与汉初法制改革
二黄老学派法哲学与汉初的司法实践
第二节汉武帝时期黄老学派法哲学的衰落
一儒道互绌
二《淮南子》与淮南狱
三汉武帝时期的酷吏苛法
余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可以说黄老学派是在道德理论的背景下论述法的,德是道的显现,也是制定法的现实依据,在道的原则下,德与法是互为表里的。
在“道生法”思想中,“法”与“德”是相互依存的,德是法的依据,法必须以德为内涵,以辅助德的实现。在“道生法”的理论框架中,黄老学派主张“以道统法”,强调法必须在道的统摄下运行,这样才能实现法的目的。法不必过于繁杂、琐碎,法能辅助德的实现,这就避免了老子所说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状态。
黄老学派还从道德的角度讨论人性,从德、性的关系来看,性是德的具体内容。《淮南子·缪称训》云:“道者,物之所导也;德者,性之所扶也。”人的自然本性就是德,遵循自然本性而行为就是道。黄老学派认为法是出于自然的,如《淮南子·主术训》云:“进退应时,动静循理,不为丑美好憎,不为赏罚喜怒,名各自名,类各自类,事犹自然,莫出于己。”《淮南子·主术训》又云:“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法者,非天堕,非地生,发于人间而反以自正。”正是因为法合于人的自然本性,通过这样的法人们才可以达到“自正”的效果。
德与法相互作用,法可以成就德,德又可以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鹗冠子·兵政》云:“法者,天地之正器也,用法不正,玄德不成。”德也是法的依据,法是德的保障,法与德是互为表里的,如《淮南子·泰族训》云:“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故因则大,化则细矣。……故先王之制法也,因民之所好而为之节文者也。……故因其性则天下听从,拂其性则法悬而不用。”执政者应该因循人的本性而立法,而不是用先定的主观标准去改变人的本性。法由人的本性而来,也必须尊重人的本性,这样的法才能得到有效的实行。
ISBN | 7516189081,9787516189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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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作者 | 关志国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