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士昏礼》的文化学研究》 雷铭 978751085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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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是著名的儒家经典“三礼”之一,成书于战国时期,以 17 个篇目记录了中国先秦士人一生经历的冠、婚、丧、祭等重要礼仪,是研究中国古代礼乐文化的珍贵文献。
作者遵循人类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基于前人对儒家典籍《仪礼》的探究成果,努力推陈出新、寻求突破。向读者展示了枯燥单调的礼学文献所蕴含的别开生面且生动鲜活的社会史场景,彰显出文化理论的强大力量。

作者简介

雷铭,1982 年生,汉族,河南信阳人,2011 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硕士。现为贵州省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广东科技学院莞邑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专业在读博士。主要从事秦汉史、中国文化史研究,已发表学术论文、小说、散文数十篇,完成长篇小说和散文集各一部,主持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课题和贵州省教育厅课题各一项。

目录

目录
第一章绪论………………………………………………………1
一、选题的缘由和研究价值………………………………………………………1
二、研究的历史和现状……………………………………………………………13
三、研究的意义和方法……………………………………………………………18
第二章历史时期《仪礼·士昏礼》的研究探讨………………21
第一节先秦至今的研究成果述论…………………………………………21
一、先秦的《士昏礼》研究………………………………………………………22
二、秦至清的《士昏礼》研究成果………………………………………………28
三、近现代及今人的研究成果……………………………………………………33
第二节前人《士昏礼》研究存在的问题…………………………………38
一、偏叙事、重考证………………………………………………………………38
二、轻文化功能的探究……………………………………………………………40
第三章文化学视野下的礼制研究………………………………43
第一节“文化”的词义演变与梳理………………………………………43
一、西方视野下的文化发展与演变………………………………………………43
二、汉语体系中“文化”的内涵与学者们的阐释………………………………45
第二节文化人类学与文化功能主义………………………………………48
一、文化人类学……………………………………………………………………48
二、文化功能主义…………………………………………………………………49
三、《文化论》……………………………………………………………………50
四、文化人类学在中国学界的运用——以《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为例
……………………………………………………………………………………53
第三节文化学的研究范围试探……………………………………………59
第四章《仪礼·士昏礼》的文献研究…………………………61
第一节《士昏礼》的理论界定……………………………………………61
一、婚礼与礼………………………………………………………………………62
二、“昏”与“婚”………………………………………………………………65
三、《士昏礼》的起源……………………………………………………………66
四、《士昏礼》的流变……………………………………………………………68
第二节《士昏礼》中的“六礼”…………………………………………75
第三节汉儒注经方法窥探——以郑玄为例………………………………81
一、纲举目张,兼采今、古………………………………………………………83
二、名物训诂与章句释义兼重……………………………………………………85
三、长于直训和义界………………………………………………………………86
四、余论……………………………………………………………………………88
第四节传统注疏的纠偏——以“妇顺”之“顺”为例…………………89
第五章《仪礼·士昏礼》的名物研究…………………………96
第一节礼物类………………………………………………………………97
第二节礼器类………………………………………………………………108
第三节服饰类………………………………………………………………126
第四节婚宴食品类…………………………………………………………135
第六章《仪礼·士昏礼》的文化要素研究……………………143
第一节《士昏礼》的仪式、习俗研究……………………………………144
一、馂余……………………………………………………………………………145
二、合卺……………………………………………………………………………147
三、摄盛……………………………………………………………………………149
第二节《士昏礼》的史前文化因素研究…………………………………151
一、聘财的史前文化因素…………………………………………………………151
二、哭与婚礼不举乐………………………………………………………………156
三、抢婚与昏时成婚………………………………………………………………158
第七章《仪礼·士昏礼》的文化功能研究……………………161
第一节人类学家视野中的婚礼……………………………………………162
一、以马林诺夫斯基为代表的对婚礼的研究……………………………………162
二、以拉德克利夫·布朗为代表的对婚礼的研究………………………………165
第二节《士昏礼》的文化功能……………………………………………168
一、婚礼的象征功能………………………………………………………………169
二、婚礼的政治组织协调功能……………………………………………………173
三、婚礼的社会教化功能…………………………………………………………175
四、婚礼维护女子社会地位的功能………………………………………………177
第八章婚礼、婚俗、婚律的互动变迁研究……………………180
第一节礼俗法互动变迁的过程和原因……………………………………181
一、礼俗法互动变迁的过程述论…………………………………………………181
二、礼俗法互动变迁的原因探析…………………………………………………182
第二节同姓不婚……………………………………………………………185
一、同姓不婚的解释………………………………………………………………186
二、礼俗法的互动:同姓不婚的演变……………………………………………190
第三节七出…………………………………………………………………194
一、“七出”的文献分析…………………………………………………………195
二、“七出”是封建家长制的体现………………………………………………199
三、“七出”由礼入法的演变……………………………………………………204
第四节招赘婚………………………………………………………………205
一、称谓与起源……………………………………………………………………206
二、战国秦汉所见招赘婚的文献与赘婿的地位…………………………………208
三、招赘婚的特殊形式——寡妇招赘……………………………………………210
四、余论……………………………………………………………………………213
结语………………………………………………………………214
参考文献……………………………………………………………217
一、传世文献、简牍及整理书目…………………………………………………217
二、今人著作………………………………………………………………………221
三、学术论文………………………………………………………………………226
后记………………………………………………………………230

序言

序 言
《仪礼》是著名的儒家经典“三礼”之一,成书于战国时期,以17个篇目记录了中国先秦士人一生经历的冠、婚、丧、祭等重要礼仪,是研究中国古代礼乐文化的珍贵文献。其中《士昏礼》详细叙述了婚礼的完整过程,最为儒家珍视。《史记·外戚世家》:“《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釐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a古人早就认识到夫妇之道的婚姻价值。《诗经·大雅·大明》赞美周文王“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b《春秋谷梁传序》曰:“夫妇之道绝,则《谷风》之篇奏。”c《诗经》中很多诗篇揭示了婚姻不幸的人道之苦。“王者之化,由内而外”,所以历代封建帝王十分重视婚姻礼仪的实行。明清故宫建筑中设置“乾清宫”和“坤宁宫”就本着这个教化目的,历代法典也把婚姻纳入国家干预的重要内容,以期家庭和谐社会安宁。
《仪礼·士昏礼》作为儒家学者编订的婚礼文献,研究者代不乏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对它的研究一直停留在“述而不作”的注疏考证水平。直到20世纪初西学传入,尤其是人类学理论的传播才改变了这种学风,学者们得以在巫术、神话等领域相继展开别开生面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作为西方显学的文化人类学重新受到国人重视,被自觉运用到先秦礼学的研究中,常金仓先生的《周代礼俗研究》结合人类学研究周代礼俗,开启了儒家“三礼之学”研究的新风气,而雷铭同学的《〈仪礼·士昏礼〉的文化学研究》
a 《史记》卷四十九《外戚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967页。
b 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卷十六《大雅·大明》(《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70页。
c (晋)范宁撰:《春秋谷梁传序》,见李学勤主编:《春秋谷梁传注疏·春秋谷梁传序》(《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页。
正是遵循人类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在儒家典籍《仪礼》研究方面承前启后努力推陈出新,取得了多方面的进步。雷铭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馂余”、“合卺”、“摄盛”等婚姻仪式和习俗做了新的探索;结合丰富的人类学知识,探讨了婚礼中“聘财”、“哭与不举乐”及“抢婚与昏时成婚”的史前文化因素;运用文化功能主义理论,归纳了古代婚礼的象征功能、政治组织协调功能、社会教化功能和维护女子社会地位的功能;同时采用文化整合理论探讨了婚礼、婚俗与婚律的互动变迁过程,另外结合战国秦汉时期特殊的婚姻形式招赘婚的研究,在厘清其礼、俗、法互动演变的过程中,探讨了赘婿的社会地位和招赘婚形成的文化机制,等等。这一研究成果再次彰显出文化理论的强大力量,它让我们看到枯燥单调的礼学文献所蕴含的别开生面且生动鲜活的社会史场景,在克服沉湎于考证叙事的儒家礼学研究方法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雷铭同学2008年考入陕西师范大学师从我,攻读中国文化史专业硕士学位,在校期间沉思好学,加之本科主修中文专业,具有良好的写作才能,当年的硕士论文就受到答辩委员会的一致好评,毕业多年,学术之情痴心不改,现又在东北师范大学师从王彦辉教授攻读秦汉史博士学位,我期待他在学术上取得更大进步。
张文安
2017年4月26日于陕西师范大学

文摘

第一章绪论
一、选题的缘由和研究价值
作为人类传统文化中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同时具备稳定性和传承性的特点,婚姻礼俗是世界各民族、各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尽管在不同民族、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历史时期,其表现形式千差万别,意义内涵或一成不变,或少有改变,或变动不居,可对婚姻礼俗的认识,既是深入了解社会族群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分析文化构成和影响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在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中,姻缘与血缘的结合,构成了姻亲与血亲的家庭关系延伸与扩展的主脉和网络。”a而“宗族制度在中国古代文明社会里面,是阶级分化和财富集中的一个重要基础”。b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婚姻礼俗是特定社会关系、社会组织和特定社会观念最集中、最生动的反映。
中华民族乃礼仪之邦,礼仪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显著标志。自周公制礼作乐以来,礼仪制度之于社会群体抑或个人,有着规范秩序调节关系非此不可的功能。孔子曾责备意欲贪玩的儿子“不学礼,无以立”。c传释《春秋》的《左传》动辄就以合不合“礼”来评价历史人物的举止言行,其中多不乏“礼也”、“非礼也”的道德评判。《礼记·昏义》:“夫礼始于冠,本于昏,
a 王启发:《礼学思想体系探源》,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7页。
b 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474页。
c 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78页。
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a昏礼、冠礼、丧祭、朝聘、射乡,是构成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主要内容。在流传至今的有关周代礼仪文献的反复申述中,我们可知,传统中国特别是西周礼仪,非常重视婚姻礼乐。《周易大传·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b《礼记·中庸》云:“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c无怪乎,《礼记·昏义》有云“昏礼者,礼之本也。”d而且该文献首先即开宗明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e以至于有学者旁敲侧击,认为“周公制礼作乐以‘二南’为《诗经》之首,很可能考虑的正是这一治国之基的根本问题。季札称颂‘二南’也许正是发现了西周文治的这一伦理根基”。f其所谓“根本问题”、“伦理根基”,无不说明了婚姻礼乐在中国古代礼制中所处的重要地位。
毫无疑问,传统中国是为礼俗社会,“礼与俗,……分处于国家与民间的不同层次。……俗先于礼,礼本于俗。俗一旦形成为礼,上升为典章制度道德准则,就具有规范化的功能和强制性的力量,要求对俗进行教化和整合”。而“礼俗整合的效果,使得礼中有俗,俗中有礼,礼和俗相互依存、胶着,双向地增强了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的渗透”。g礼与俗,
a 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620页。注:本书中引用李学勤主编的《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如没特别注明是整理本,就一定是标点本。下同,不再赘述。
b 李学勤主编:《周易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36—337页。
c 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429页。
d 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620页。
e 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618页。
f 徐正英:《〈诗经〉“二南”对西周礼乐精神的传达——以出土文献为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第114页。
g 刘志琴:《礼俗互动是中国思想史的本土特色》,《东方论坛》2008年第3期,第5、7页。
实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事实上,传世文献记载中,在处理二者关系时,也往往礼俗并用。《周礼·天官·大宰》:“……礼俗,以驭其民。”a“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b孔子的“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c以及明代碑刻的直接标明:“劝善惩恶,兴礼恤患,以厚风俗。”d钟敬文先生也认为:“先秦时期礼与俗关系特别密切,以至于礼俗连称,礼俗无别。”e可见,礼与俗彼此互动,二者相辅相成,应是无疑。自然而然,对婚礼的考察,必然也缺少不了对婚俗的研究。
有关婚礼研究,主要是以自周公制礼作乐所形成,至汉代基本定型的“三礼”文献为基础。尤其是其中直接记载婚礼仪式、阐发其重大意义、对其进行规范管理的三篇文献——《仪礼·士昏礼》、《礼记·昏义》和《周礼·媒氏》。而众所周知,《仪礼》在“三礼”中位置甚为重要,所以才有朱熹以经与传来比较它与《礼记》的关系,谓“《仪礼》是经,《礼记》是解《仪礼》。如《仪礼》有《冠礼》,《礼记》便有《冠义》;《仪礼》有《昏礼》,《礼记》便有《昏义》;以至燕射之类,莫不皆然”。(《朱子语类·卷八十五》)所以,本课题拟以《仪礼·士昏礼》为切入点。
本课题虽以《仪礼·士昏礼》为研究对象,但唯有穷究相关文献记载,方能做一全面考察。而如前所述,礼与俗之间彼此难分的关系,甚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礼与法的结合是不言而喻的事情”,f礼、俗、法三者之间的互动演变,则又为更全面彻底地研究婚礼的来龙去脉,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故而,总体而言,本课题主要由《仪礼·士昏礼》的相关文献与注疏研究、《仪
a 李学勤主编:《周礼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8页。
b 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4页。
c 李学勤主编:《孝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2页。
d 苏州碑刻博物馆藏嘉靖时期的长洲县九都二十图里社碑。
e 钟敬文:《中国民俗史》(先秦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页。
f 曾宪义、马小红:《中国传统法的结构与其基本概念辩证——兼论古代礼与法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第67页。
礼·士昏礼》的史前文化因素和文化功能研究、《仪礼·士昏礼》的变迁研究等部分构成。
中国的婚姻礼仪起源甚早。今所见最早的传世文献,当为《仪礼·士昏礼》,其成书年代,学者们一般认为“当在春秋战国时期(东周)”。a但“由孔子编定的《礼》,经其弟子和后学者递相传授,经战国、秦,至汉,已非其原貌”。b也就是说,今本《仪礼》,其形成过程,在后世学者手中,“每每有所改易”,“既可改其文字、仪节,连篇目也可能有所删并或析分”。为此,杨天宇先生还列举大量的例证以说明问题,并特别分析了《士丧礼》四篇的删并或析分情况,且以“无从考知”为憾。c那么,《士昏礼》作为《仪礼》中极为重要的一篇,其被后世学者“每每有所改易”的情况,当可想见。
对《士昏礼》的解说,诸如《礼记·昏义》等,沈文倬先生认为,其成书年代可能略晚,但应当在孟子之前,即战国中期之作。d王锷的《〈礼记〉成书考》认为该篇的第一部分,即主体(原文)“当成篇于战国中晚期”,而第二部分“应该是后人补充的文字,或他篇烂简于此”,至有汉人所作e。也无怪乎,清人孙希旦以其为汉人所作。但今“四十九篇之《礼记》”,其整理定型,出于汉人之手,“当无可疑”。f甚至出自于《礼记》中的另一篇文献《郊特牲》,亦是如此。g既然如此,就不可避免汉儒对文献的篡改。
《礼记·郊特牲》:“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
a 顾涛:《论古典婚礼根植于人之情性》,《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第87页。
b 杨天宇:《仪礼译注·前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0页。
c 杨天宇:《仪礼译注·前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0—11页。
d.沈文倬:《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见氏著:《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3—54页。
e 王谔:《〈礼记〉成书考》,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17—219页。
f 杨天宇:《礼记译注·前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6页。
g 王谔:《〈礼记〉成书考》,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46—250页。
故夫死不嫁。”a对此段文献,吕思勉即云:“案作醮与齐意大异,作齐,意谓不得以妻为妾,作醮则谓不得再嫁矣……一与之齐,终身不改,盖本戒男子不得以妻为妾,后乃变为禁女子不得再嫁。意义既变,遂改为醮,并于其下增入‘故夫死不嫁’五字矣。观郑注绝不及夫死不嫁义可知,其所据本犹无此五字,齐虽或改为醮,犹以不改为正也。”b且对于此段下“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等几句关于“三从”的经文,徐复观也认为可能是由汉儒所篡改、增入。c
自东汉郑玄打破古文经、今文经之藩篱,合二家之长注经以来,郑注就被后世学者奉为圭臬。且经唐代,贾公彦的疏证、孔颖达的正义,对传统经学的解读,尤其是“三礼”文献的理解,已基本定型。即使清代经学研究蔚然成风,清代经学研究成果显著,勤奋细心的清儒也只是本着考证的原则,秉承郑注、贾疏、孔正义的解释,非到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不敢越雷池一步。
但细究文献,郑注、贾疏、孔正义也并非完美无缺,更何况时代变迁,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转变,有些字句的解读,在潜移默化中,已不随郑注、贾疏、孔正义的左右,致使对经义的理解出现了误读、偏读。
《礼记·昏义》有关成妇礼的微言大义。兹引录如下:
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d
彭林先生将此段译解为:“婚礼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为家庭选择一位
a 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22页。
b 吕思勉:《先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1982年,第271—272页。
c 徐复观:《中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在历史中的诸问题》,见氏著:《中国思想史论集》,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第166页。
d 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622页。
内主,这一角色,既要相夫教子,又要奉养老人,终日与娣姒妯娌相处,还有丝麻布帛之事,她是否具备‘妇顺’的德行,和顺上下,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兴盛。”a彭林先生对该段的译解,只是顺应意思,进行了大致翻译,加之个人一定的发挥,而且巧妙地回避了“顺”字的深入解读。也许他本不着意于此。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对“顺”字的理解,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理解“妇顺”的真正含义。
查“顺”字,作常人的理解,应为“顺从”、“服从”之意。但在此处,恐非。《荀子·修身》:“以善和人者谓之顺。”《王制》篇:“能以事上谓之顺。”b“顺”是用在“和人”与“事上”方面,侧重人际关系的处理。《礼记·丧服四制》:“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c将“顺”字与“人情”构成动宾结构,再次说明“顺”字重在调理人际关系的意义。而段注《说文解字·页部》“顺,理也”,“顺之所以理之,未有不顺民情而能理者”,d也说明了“顺”字重在调理“民情”的含义。可见,“顺”的对象在于“民情”或“人情”,不管是“事上”,还是“和人”,甚至“顺民情”、“顺人情”,皆重在调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之趋向于“和”或者合理的状态,而非侧重单向服从的意思。意即将其解释成“理顺”的意思应该更为合理。
那么,结合《礼记·昏义》的阐述,作为新妇,首先要“顺于舅姑”,就是要理顺和公婆之间的关系,然后才是“和于室人”,“与娣姒妯娌相处”。也就是说,新妇对公婆,重在孝道,与其夫一起孝敬公婆。又因新妇即将成为家庭的“内主”,与公婆相处的时间肯定多于其夫,所以《礼记·昏义》的这段阐述,其中的“顺”,重在要求新妇理顺和公婆的关系,也就是孝顺公婆。这应该就是“明妇顺”的本义。而人们常将“顺”字妄断为“顺从”、
ISBN9787510854316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作者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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