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诉讼案例解析》 李袁婕 7501051186,978750105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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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3855591 类别: 图书 法律 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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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诉讼案例解析》由文物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李袁婕,女,北京市人,法学博士。1999年获得律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政法工作,现供职于故宫博物院。先后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多项课题。科研成果先后获得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全国文化系统党建研究会2015年度论文二等奖和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2015年度课题研究成果i等奖。近年来先后在《故宫博物院院刊》《中国文化报》《中国文物报》发表多篇文博法治文章。2017年,其主编的《文化产业诉讼案例解析》由故宫出版社出版。

目录

民事诉讼篇
汇编作品著作权
——某考古学会与金报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时著作权的归属
——张某、董甲、董乙、董丙与广元公司、工美公司、某博物馆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剪纸的著作权
——徐某与某民俗博物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侵犯著作权
——名城研究会与某电视台、某市广播电视艺术培训中心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侵犯改编权的责任
——薛某与燕某、某拍卖公司侵吾著作权纠纷案
侵犯著作权而非姓名权
——吴某与上海某拍卖公司、香港某古玩公司出售假冒其署名的美术作品纠纷案
博物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华盖公司与某博物馆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公司股东知情权
——某博物馆与某文化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
——某博物馆与某文化公司解散公司纠纷案
行为保全
——杨某与某公司、李某诉前禁令案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梁某与某拍卖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某拍卖有限公司诉曹某、周某拍卖合同纠纷案
拍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符某与某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顾某与某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拍卖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兰某与某拍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拍卖合同纠纷的管辖
——潘某与某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拍卖合同无效
——吴某与某拍卖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案
民事执行和解协议诉讼
——潘某与某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雍
单位公章的法律效力
——王某与某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对性
——何某与某文物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某公司与某文物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某材料公司与某文物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合同纠纷的适格原告
——隆部公司与某世界文化遗产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合同履行的证明责任
——王某与某市营造文物古建筑工程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及赔偿数额
——某观光公司与某博物馆旅游观光合同纠纷案
违约金
——某文物管理所与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司纠纷案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某文物中心与某交通厅文物钻探工程结算纠纷案
租赁合同中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处理
——李某与某县文物旅游局租赁合同纠纷案
重大误解
——路某与胡某特定物古董买卖合同纠纷案
文物购销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
——范某与某省文物总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
——某展览馆与某博物馆房屋侵权纠纷案
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蒋甲某等与甚园林文物名胜区管理处等一般人格权纠纷案
雇佣活动中的人身损害侵权
——孔某与某考古研究所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棠
文博单位经营活动安全保障义务产生的责任
——马某与某县文物旅游管理局、某县文物旅游管理局云梦山管理处、呼某、郭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损害赔偿
——张某与某公司、某博物馆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文物捐赠的证据
——杨甲等与某市文物馆返还原物纠纷案
公民个人收藏文物的所有权归属
——李某与某文管所退还从其家带走的文物纠纷案
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林某与某文物公司等返还原物纠纷案
民事举证责任及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
——罗某与某市图书馆返还原物纠纷案
捐赠文物的所有权认定
——褚某甲、诸某乙与某市文物局、某市博物馆、某市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返还原物纠纷案
民事诉讼中的优势证据规则
——汪某等六人诉某币博物馆返还祖宅埋藏文物纠纷案
动产的所有权转移
——王某与某拍卖有限公司返还厚物纠纷案
发现权
——要某与某币文物管理局发现权纠纷案
劳动合同
——王某与某考古所劳动争议纠纷案
劳动仲裁时效
——陶某与某文物复制厂劳动争议纠纷案
劳动争议的赔偿范围
——万某与某考古研究所劳动争议纠纷案
劳动关系的认定及第三人侵权时单位的赔偿责任
——张某与某市营造文物古建筑工程处劳动争议纠纷案
刑事诉讼篇
倒卖文物罪
——陈某倒卖文物案
倒卖文物罪的犯罪对象
——唐某倒卖文物案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
——刁某某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
——刘一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既遂
——杨某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案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罪数形态
——杨某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
——董某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转移赃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刘某等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转侈赃物案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倒卖文物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罪
——刘某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非法特有枪支、卖文物、故意伤害、包庇案
盗掘古文化遗址、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
——周某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到卖文物案
盗窃罪,倒卖文物罪
——章某等盗窃、倒卖文物案
盗窃罪
——陈某某等人盗窃珍贵文物案
诈骗罪
——刘某纠卖假文物诈骗案
故意损毁文物罪
——钱某故意损毁文物案
过失损毁文物罪
——靳某过失损毁文物案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罪
——朱某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案
走私文物罪
——蓑某走私文物案
……
行政诉讼篇
后记

文摘

版权页:

笔者认为,需要厘清著作权保护与合理借鉴的关系,在文学、艺术领域,任何一部作品的创作都离不开对前人成果或已有素材的使用,法律并不禁止创作者对前人作品的合理借鉴,但是,这种借鉴不能与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相冲突。就本案而言,关键在于确定是否使用作品的独创性表达。作品中所表现的人物、场景仅为创作的题材,作品所呈现的画画形象才属于该作品具有的独创性表达,包括构图、光线对比、人物细微的姿势、神态、服饰以及物品摆放的状态等。正是因为人、物、场景的画面形象基本相同,所以认定被告使用了原告摄影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即侵权的例外。本案中被告将其绘制的涉案油画用于出版、展览和拍卖,进行了商业性使用,不属于上述合理使用的情形。
还有观点认为,被告将摄影作品绘制为油画的行为属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ISBN7501051186,9787501051182
出版社文物出版社
作者李袁婕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