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 气体燃料分类、组分及处理技术要求(NB/T42011-2013)》 国家能源局 155123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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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 气体燃料分类、组分及处理技术要求(NB/T42011-2013)》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准状况
5气体燃料分类
6气体燃料的处理要求
7气体燃料的组分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常见气体物理化学性质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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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



3.6
炼化尾气refining gas
原油炼制过程中,成分以烃类和氢气为主的可燃混合气。
3.7
焦炉煤气coke oven gas
用几种烟煤配成炼焦用煤,在炼焦炉中经高温干馏后,在产出焦炭和焦油产品的同时所得到的可燃气体。
3.8
油母页岩气oil shale gas
用油母页岩矿石经过干馏加工,炼制页岩油的同时所得到的可燃气体。
3.9
发生炉煤气produced coal gas
将煤在发生炉中燃烧后,将炉底的空气加以限制,使煤不能完全燃烧而产生的煤气。
3.10
秸秆气straw gas
秸秆在受控贫氧条件下,发生热、裂解反应产生的可燃气体。
4基准状况
为确定气体燃料的物理、化学性质,应采用下列基准状况:
a) 压力:101.3kPa。
b)温度:20℃。
5气体燃料分类
根据不同来源、工艺等情况,用于燃气发动机的可燃气体主要有:天然气、沼气、煤层气、瓦斯、炼化尾气、焦炉煤气、油母页岩气、发生炉煤气、秸秆气等。
6气体燃料的处理要求
气体燃料进入燃气发动机前,应进行适当预处理。如进行净化处理,以除去气体中的腐蚀性气体、水分和杂质,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压。
6.1 压力要求
气体燃料的压力要求应符合发动机制造厂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ISBN1551231972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作者国家能源局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