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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主要国家油气资源监管体制研究》由地质出版社出版。
目录
前言
第1章全球油气资源监管概况
1.1全球油气资源分布概况
1.2全球油气资源监管体制概况
美州篇
第2章美国
2.1美国油气资源管理机制简介
2.1.1油气所有权与管理层级
2.1.2陆上石油和天然气
2.1.3近海土地石油和天然气
2.2美国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2.2.1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2.2.2行政监管的流程关系
2.3美国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2.3.1法律监管机构及职能
2.3.2油气资源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2.4美国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2.4.1美国石油协会(API)
2.4.2美国天然气协会(AGA)
2.4.3美国天然气基金会(AGF)
2.5美国油气资源储量管理
2.5.1油气资源储量的管理机构
2.5.2未发现的油气资源
2.5.3预计最终采收率增长(储量增长)
2.5.4已探明储量
2.6美国油气资源矿业权管理
2.6.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6.2矿区标界及租赁销售
2.6.3租赁合约运行
2.7美国油气资源监管督察
2.7.1油气资源督察和执法的战略目标
2.7.2美国土地管理局的油气督察
2.7.3部分州油气运营督察
2.8美国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2.8.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2.8.2法律监管特点
2.8.3自律监管特点
2.8.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2.8.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2.8.6其他特点
第3章加拿大
3.1加拿大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3.1.1油气资源行政监管层级体系
3.1.2联邦政府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3.1.3省(区)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3.2加拿大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3.2.1加拿大油气资源法律监管综述
3.2.2加拿大油气资源监管主要法律法规
3.3加拿大油气资源监管流程(以安大略省为例)
3.4加拿大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3.4.1行业协会
3.4.2信用机制
3.5加拿大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3.5.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3.5.2法律监管特点
3.5.3自律监管特点
3.5.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3.5.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3.5.6其他特点
第4章墨西哥
4.1墨西哥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4.2墨西哥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4.2.1墨西哥油气法律基本框架
4.2.2墨西哥油气相关法律法规
4.2.3墨西哥有关油气勘探和开采的主要法律规定
4.3墨西哥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4.3.1墨西哥石油协会(IMP)
4.3.2墨西哥石油行业服务企业协会(AMESPAC)
4.3.3墨西哥石油行业协会(AMIPE)
4.3.4墨西哥石油行业工程师协会(AIPM)
4.4墨西哥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4.4.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4.4.2法律监管特点
4.4.3自律监管特点
4.4.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4.4.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第5章委内瑞拉
5.1委内瑞拉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5.2委内瑞拉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5.2.1委内瑞拉油气相关法律法规
5.2.2税费制度
5.3委内瑞拉油气资源监管具体事项和流程
5.3.1矿业权管理
5.3.2国际合作模式
5.4委内瑞拉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5.4.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5.4.2法律监管特点
5.4.3自律监管特点
5.4.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5.4.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欧州篇
第6章俄罗斯
6.1俄罗斯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6.1.1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
6.1.2独立监管机构
6.1.3国家能源公司
6.2俄罗斯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6.2.1俄罗斯法律体系概述
6.2.2与油气相关的法律法规
6.2.3税费制度
6.3俄罗斯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6.4俄罗斯油气资源监管具体事项和流程
6.4.1俄罗斯油气资源矿权管理
6.4.2申请许可证(探矿权证、采矿权证)的具体程序
6.4.3外资参与
6.4.4俄罗斯油气监管流程
6.5俄罗斯油气监管特点
6.5.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6.5.2法律监管特点
6.5.3自律监管特点
6.5.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6.5.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第7章挪威
7.1挪威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7.1.1油气资源行政监管制度概况
7.1.2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7.2挪威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7.2.1挪威法律体系概述
7.2.2油气相关法律法规
7.2.3石油税费体系
7.3挪威行业协会及自律监管
7.3.1挪威油气行业协会
7.3.2信息管理与数据银行
7.4挪威油气资源监管流程
7.4.1前期基础管理
7.4.2中期许可证管理
7.4.3后期生产与停产管理
7.4.4石油基金管理
7.5挪威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7.5.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7.5.2法律监管特点
7.5.3自律监管特点
7.5.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7.5.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7.5.6其他特点
第8章英国
8.1英国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8.1.1油气资源行政监管制度概况
8.1.2油气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8.2英国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8.2.1英国法律制度及法治概况
8.2.2天然气资源监管相关法律
8.2.3石油监管法律
8.2.4税费制度
8.3英国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8.3.1英国油气行业协会
8.3.2信用机制
8.4英国油气资源监管具体事项与流程
8.4.1油气领域的权利制度
8.4.2管道运输监管
8.4.3健康和安全监管
8.4.4环境监管
8.5英国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8.5.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8.5.2法律监管特点
8.5.3自律监管特点
8.5.4信息透明度和公众监督特点
8.5.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8.5.6其他特点
……
中东篇
第9章沙特阿拉伯
第10章科威特
第11章伊朗
第12章各国油气资源监管体制对比分析、启示和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主要参考网页
文摘
版权页:
插图:
作为支付款项中唯独的经济变量,按一定比率运营利润支付的费用对合同判归有重大意义。
产量合同和利润共享合同的共山点是:两者都有权收回成本并从剩余利润中抽取一定量作为报酬。不同的是产量合山承包商是以实物形式按油气合约产品的报酬获得;而利润共享承包商要先将全部生产所得上交给国家,再由国家石油基金按商品化所得分配一定的报酬给承包商。
(2)许可合同
勘探阶段合约费:同“利润共享合同和产量合同”规定。
特许权使用费:同“利润共享合同和产量合同”规定。
签约奖金:也称为“现金红利”,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一笔金额,也可理解为金额足由财政部决定的并在发放许可证公示前、勘探和开采活动之前由承包商支付的一种准人权。
作为支付款项中唯独的经济变量,按一定比率运营利润支付的费用对合同判归有重大意义。
(3)服务合同
对于服务合同来说,承包商完成合同的作业后将全部生产所得上交给国家,再由国家石油基金按商品化所得分配一定的报酬给承包商,但没有义务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勘探阶段合约费;如果服务承包商没能完成合同规定产量,则无权索还预付款项和要求赔偿。
以上4种模式中,服务合同最为简单,投资者提供服务,获得报酬,但无权获得油气产品,许可合同也相对简单,国家仅根据产量收取许可费,投资者依法纳税即可。监管部门只审查工作汁划和最低投资额,企业负责项上的运营。利润共享合同和产量合同则相对复杂。对此,一方面,国家是项目的所有者,投资者仅受聘进行勘探和生产,运营由抹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CNH)代表国家进行。另一方面,成本回收等方面也相对复杂:投资者会尽可能地收回投资和运营费用,而政府监管部门则更关注运营成本结构等事宜。
《全球主要国家油气资源监管体制研究》由地质出版社出版。
目录
前言
第1章全球油气资源监管概况
1.1全球油气资源分布概况
1.2全球油气资源监管体制概况
美州篇
第2章美国
2.1美国油气资源管理机制简介
2.1.1油气所有权与管理层级
2.1.2陆上石油和天然气
2.1.3近海土地石油和天然气
2.2美国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2.2.1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2.2.2行政监管的流程关系
2.3美国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2.3.1法律监管机构及职能
2.3.2油气资源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2.4美国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2.4.1美国石油协会(API)
2.4.2美国天然气协会(AGA)
2.4.3美国天然气基金会(AGF)
2.5美国油气资源储量管理
2.5.1油气资源储量的管理机构
2.5.2未发现的油气资源
2.5.3预计最终采收率增长(储量增长)
2.5.4已探明储量
2.6美国油气资源矿业权管理
2.6.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6.2矿区标界及租赁销售
2.6.3租赁合约运行
2.7美国油气资源监管督察
2.7.1油气资源督察和执法的战略目标
2.7.2美国土地管理局的油气督察
2.7.3部分州油气运营督察
2.8美国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2.8.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2.8.2法律监管特点
2.8.3自律监管特点
2.8.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2.8.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2.8.6其他特点
第3章加拿大
3.1加拿大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3.1.1油气资源行政监管层级体系
3.1.2联邦政府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3.1.3省(区)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3.2加拿大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3.2.1加拿大油气资源法律监管综述
3.2.2加拿大油气资源监管主要法律法规
3.3加拿大油气资源监管流程(以安大略省为例)
3.4加拿大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3.4.1行业协会
3.4.2信用机制
3.5加拿大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3.5.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3.5.2法律监管特点
3.5.3自律监管特点
3.5.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3.5.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3.5.6其他特点
第4章墨西哥
4.1墨西哥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4.2墨西哥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4.2.1墨西哥油气法律基本框架
4.2.2墨西哥油气相关法律法规
4.2.3墨西哥有关油气勘探和开采的主要法律规定
4.3墨西哥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4.3.1墨西哥石油协会(IMP)
4.3.2墨西哥石油行业服务企业协会(AMESPAC)
4.3.3墨西哥石油行业协会(AMIPE)
4.3.4墨西哥石油行业工程师协会(AIPM)
4.4墨西哥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4.4.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4.4.2法律监管特点
4.4.3自律监管特点
4.4.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4.4.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第5章委内瑞拉
5.1委内瑞拉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5.2委内瑞拉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5.2.1委内瑞拉油气相关法律法规
5.2.2税费制度
5.3委内瑞拉油气资源监管具体事项和流程
5.3.1矿业权管理
5.3.2国际合作模式
5.4委内瑞拉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5.4.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5.4.2法律监管特点
5.4.3自律监管特点
5.4.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5.4.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欧州篇
第6章俄罗斯
6.1俄罗斯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6.1.1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
6.1.2独立监管机构
6.1.3国家能源公司
6.2俄罗斯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6.2.1俄罗斯法律体系概述
6.2.2与油气相关的法律法规
6.2.3税费制度
6.3俄罗斯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6.4俄罗斯油气资源监管具体事项和流程
6.4.1俄罗斯油气资源矿权管理
6.4.2申请许可证(探矿权证、采矿权证)的具体程序
6.4.3外资参与
6.4.4俄罗斯油气监管流程
6.5俄罗斯油气监管特点
6.5.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6.5.2法律监管特点
6.5.3自律监管特点
6.5.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6.5.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第7章挪威
7.1挪威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7.1.1油气资源行政监管制度概况
7.1.2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7.2挪威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7.2.1挪威法律体系概述
7.2.2油气相关法律法规
7.2.3石油税费体系
7.3挪威行业协会及自律监管
7.3.1挪威油气行业协会
7.3.2信息管理与数据银行
7.4挪威油气资源监管流程
7.4.1前期基础管理
7.4.2中期许可证管理
7.4.3后期生产与停产管理
7.4.4石油基金管理
7.5挪威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7.5.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7.5.2法律监管特点
7.5.3自律监管特点
7.5.4信息透明度与公众监督特点
7.5.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7.5.6其他特点
第8章英国
8.1英国油气资源行政监管体系
8.1.1油气资源行政监管制度概况
8.1.2油气行政监管机构及职能
8.2英国油气资源法律监管体系
8.2.1英国法律制度及法治概况
8.2.2天然气资源监管相关法律
8.2.3石油监管法律
8.2.4税费制度
8.3英国油气资源自律监管体系
8.3.1英国油气行业协会
8.3.2信用机制
8.4英国油气资源监管具体事项与流程
8.4.1油气领域的权利制度
8.4.2管道运输监管
8.4.3健康和安全监管
8.4.4环境监管
8.5英国油气资源监管特点
8.5.1政府机构监管特点
8.5.2法律监管特点
8.5.3自律监管特点
8.5.4信息透明度和公众监督特点
8.5.5市场化程度与国家控制力特点
8.5.6其他特点
……
中东篇
第9章沙特阿拉伯
第10章科威特
第11章伊朗
第12章各国油气资源监管体制对比分析、启示和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主要参考网页
文摘
版权页:
插图:
作为支付款项中唯独的经济变量,按一定比率运营利润支付的费用对合同判归有重大意义。
产量合同和利润共享合同的共山点是:两者都有权收回成本并从剩余利润中抽取一定量作为报酬。不同的是产量合山承包商是以实物形式按油气合约产品的报酬获得;而利润共享承包商要先将全部生产所得上交给国家,再由国家石油基金按商品化所得分配一定的报酬给承包商。
(2)许可合同
勘探阶段合约费:同“利润共享合同和产量合同”规定。
特许权使用费:同“利润共享合同和产量合同”规定。
签约奖金:也称为“现金红利”,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一笔金额,也可理解为金额足由财政部决定的并在发放许可证公示前、勘探和开采活动之前由承包商支付的一种准人权。
作为支付款项中唯独的经济变量,按一定比率运营利润支付的费用对合同判归有重大意义。
(3)服务合同
对于服务合同来说,承包商完成合同的作业后将全部生产所得上交给国家,再由国家石油基金按商品化所得分配一定的报酬给承包商,但没有义务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勘探阶段合约费;如果服务承包商没能完成合同规定产量,则无权索还预付款项和要求赔偿。
以上4种模式中,服务合同最为简单,投资者提供服务,获得报酬,但无权获得油气产品,许可合同也相对简单,国家仅根据产量收取许可费,投资者依法纳税即可。监管部门只审查工作汁划和最低投资额,企业负责项上的运营。利润共享合同和产量合同则相对复杂。对此,一方面,国家是项目的所有者,投资者仅受聘进行勘探和生产,运营由抹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CNH)代表国家进行。另一方面,成本回收等方面也相对复杂:投资者会尽可能地收回投资和运营费用,而政府监管部门则更关注运营成本结构等事宜。
ISBN | 9787116100084 |
---|---|
出版社 | 地质出版社 |
作者 | 安海忠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