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推荐
《高等院校"十三五"规划教材·财会专业系列:会计准则专题》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会计准则的定义和性质
第二节会计准则的制定
第三节会计准则的分类
第四节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
第五节会计准则的功能
本章小结
第二章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节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第二节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
第三节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
本章小结
第三章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第一节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概述
第二节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
第三节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应用
本章小结
第四章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第二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
第三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
本章小结
第五章会计准则比较
第一节会计准则比较概述
第二节企业会计准则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第三节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四节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文摘
版权页:
1.资产类
(1)“累计折旧”科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由于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预期实现方式发生重大改变而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2)“文物文化资产”科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文物文化资产项目的金额。《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不必计提折旧。
《高等院校"十三五"规划教材·财会专业系列:会计准则专题》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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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会计准则的定义和性质
第二节会计准则的制定
第三节会计准则的分类
第四节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
第五节会计准则的功能
本章小结
第二章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节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第二节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
第三节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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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概述
第二节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
第三节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应用
本章小结
第四章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第二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
第三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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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会计准则比较概述
第二节企业会计准则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第三节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四节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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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类
(1)“累计折旧”科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由于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预期实现方式发生重大改变而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2)“文物文化资产”科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文物文化资产项目的金额。《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不必计提折旧。
| ISBN | |
|---|---|
| 出版社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 作者 | 陈明坤 |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