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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标准(DBJ51/T071-2017)》由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规模与类型
5选址与设置
5.1选址
5.2设置
6收集容器与建构筑物
6.1收集容器
6.2建构筑物
6.3 配套设施设备
附录A收集点设计规模计算方法
附录B高峰时段垃圾排出体积及收集容器数量计算方法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文摘
版权页:
6.1.1垃圾收集容器应包括垃圾桶(箱)和垃圾专用集装箱。
6.1.2垃圾收集容器应防腐、阻燃、耐磨、抗老化、便于移动和清洗,并不易变形和毁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6.1.3Ⅰ类收集点单个收集容器有效容积不宜超过9m3,Ⅱ类收集点单个收集容器有效容积不宜超过5m3,Ⅲ类收集点单个收集容器有效容积不宜超过0.2m3。
6.1.4根据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范围内高峰时段生活垃圾排出体积及收集容器有效容积计算收集容器数量。高峰时段垃圾排出体积及收集容器数量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6.1.5分类收集点应根据收集垃圾的性质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的色彩及分类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要求。混合垃圾收集容器宜使用其他垃圾的色彩及分类标识。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标准(DBJ51/T071-2017)》由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规模与类型
5选址与设置
5.1选址
5.2设置
6收集容器与建构筑物
6.1收集容器
6.2建构筑物
6.3 配套设施设备
附录A收集点设计规模计算方法
附录B高峰时段垃圾排出体积及收集容器数量计算方法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文摘
版权页:
6.1.1垃圾收集容器应包括垃圾桶(箱)和垃圾专用集装箱。
6.1.2垃圾收集容器应防腐、阻燃、耐磨、抗老化、便于移动和清洗,并不易变形和毁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6.1.3Ⅰ类收集点单个收集容器有效容积不宜超过9m3,Ⅱ类收集点单个收集容器有效容积不宜超过5m3,Ⅲ类收集点单个收集容器有效容积不宜超过0.2m3。
6.1.4根据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范围内高峰时段生活垃圾排出体积及收集容器有效容积计算收集容器数量。高峰时段垃圾排出体积及收集容器数量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6.1.5分类收集点应根据收集垃圾的性质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的色彩及分类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要求。混合垃圾收集容器宜使用其他垃圾的色彩及分类标识。
ISBN | 9787564354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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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
作者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尺寸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