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欣赏流行音乐 978753169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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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欣赏流行音乐》让我们将沉睡许久的音乐唤醒,将禁锢的灵魂解救,你是否听到迷雾之中有风在响?摇滚不是一种音乐,而是一种态度,让我们像书中的音乐家们有“态度”地活着,因为生命本该如此绽放。
本书不光助你了解流行音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还包含了无数尚不为世人所共知,已经沉睡许久的经典歌曲和优秀的音乐人等你来了解!
流行音乐一直有自己独特的标签。你所喜欢的音乐为你...,代表了你是谁,你所相信的是什么。流行音乐带给你的不光是一纸唱片,还赋予你独特的个人风格。所以无需研究他们的播放列表,只要看一眼本人就能大概知晓哪些小孩喜欢的是嘻哈,谁喜欢死亡摇滚,谁在玩独立摇滚。人与人之间互相评判对方的音乐品位,就如同检视他们的道德标准。
本书作者分享了众多有关流行音乐的小趣闻,带你打破时间的次元壁,颠覆被时代局限的音乐观念。
摇滚不会嫁给任何一位艺术家,它会让艺术家穷极一生来追求。有人为它笑,有人为它哭,有人为它死,这也是它之所以永恒的魅力所在,也是它存在的意义。

名人推荐

一个真正懂音乐的人——聪明、有趣、机智……这本书比尼克·宏比的《31首歌》更优秀。
——格兰特?史密斯,《星期天明星时报》

即使是短暂喜欢过现代流行音乐的人,也会觉得这本书有趣、内容丰富且充满怀旧情怀。
——《格雷茅斯明星晚报》

博林杰的音乐人生有如不断沿着新兴音乐向前跃动的舞步,之所以能不断发现新的音乐,是因为他对音乐热情的持续燃烧。时至今日,他仍然能够有精彩的发现。
——格雷厄姆?里德,《星期日先驱报》

如果你喜欢《高保真》(HighFidelity)那本书,那么你一定也会喜欢这本书。——汤姆·斯科特

每一个热爱音乐的人都应该拥有这本书。
——《静态杂志》

博林杰是一位被埋没的优秀乐评人,他的极度优雅体现在:他是出于对音乐的热爱才像教徒般去写作,而不像是大马路上的布道者。对每一个曾深深地热爱和沉醉于音乐的人来说,(本书)一定会让你回忆起自己当初为何曾如此沉迷于音乐。”
——夏洛特·耶茨,《新西兰书评》

阅读本书你将重新找回自己听音乐的乐趣。
——西蒙?斯威特曼,《清醒》

一本很棒的小书——能带给你绝佳的阅读体验。
——肖恩·霍金斯,《旺格努伊纪事报》

博林杰比宏比更有灵气,思维也更开放。
——菲利普·马修斯,《新西兰听众》

如果你收藏的专辑超过了100张,《如何听流行音乐》这本书绝对值得你一看。
——迈克·马瑟,《每日邮报》

作者简介

尼克?博林杰(Nick Bollinger)出生于新西兰首都惠灵顿,并先后求学于克利夫顿特勒斯小学和奥斯陆中学。他是惠灵顿偶像级乐队“风城斗士乐队”的一员。 他也是摇滚乐评论家,唱片乐评人,曾为英国音乐杂志《魔咒》写文章,并定期为《新西兰听众》写专栏,同时在新西兰国家广播电台的《样本》栏目中,负责编辑、制作、主持每周音乐回顾的环节。他还是《音效设计——新西兰风情》展览会的馆长,该展览主要展示新西兰的唱片封面,自2002年至2004年间在新西兰全国进行巡展。

目录

contents
什么是流行音乐? 001
墙纸 009
做笔记 017
年幼时开始对音乐痴迷 027
默默成熟的听歌曲风 043
一个假内行摇滚少年的自白 049
让我措手不及的唱片 065
那些我能够欣赏的唱片 077
流行音乐战争 087
45场音乐革命简史 097
歌手和歌曲 119
看不见的线 131
对地点的感受 143
缅怀过去 155
新古典音乐 163
听起来有家的感觉 173
流行音乐谱系 185
流行音乐的未来 203
结尾 215
术语表 223
致谢 227

文摘

什么是流行音乐?
流行音乐是一个人人都可以参与讨论的话题。
—美国著名乐评家马尔库斯

这本书的本来打算定名为《如何听摇滚乐》,但总感觉这个有点名不符实。说起摇滚,在这本书中您将读到的大部分与音乐相关的内容都属于摇滚乐。我从1988年开始为《新西兰听众》杂志写专栏,并在之后的很多年中,专栏的标题就是简单的“摇滚”二字(直到几年前才改成了概念更为模糊的“音乐”)。而我所写的内容一直被称作摇滚乐评论。
这种类型的音乐评论,以评论慢速密纹唱片为主,摇滚乐评论的出现和“摇滚乐”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大致相同。实际上“摇滚乐”一词的英文表达也经历了一些变化(从rock “n” roll或pop到现如今的rock),几乎可以确定的是,这个词是由音乐评论家和创作摇滚乐的音乐人共同创造的,是为了凸显摇滚乐独成一派的气势。摇滚乐以其更为新颖、更加深刻和自省的音乐风格,将自身同以往肤浅的音乐割裂开来,仅仅在两分半钟的单曲和青少年杂志的海报上体现那些音乐的价值。
摇滚乐随后衍生出的流派不计其数—民谣摇滚、朋克摇滚、车库摇滚、放克摇滚、爵士摇滚、酸性摇滚、黑色摇滚、白色摇滚、雄性摇滚,等等—并一直延续着其极高的音乐地位。
摇滚乐无论在遭到排挤时还是后来华丽的回归,传达更多的是一种态度,而非一种音乐流派。当你听到一个人的行为被称作非常“摇滚”的时候,很可能仅仅因为他或她刚刚吐在别人的地毯上了。
还有很多类型的音乐同样受到大家喜爱,却不愿被归类为摇滚乐。首当其冲的就是美国黑人音乐。公认的是摇滚乐最初的灵感和音乐冲动就是来源于此。多年以来,美国黑人音乐拥有无数的标签,有些是自身衍生出来的,其他的是因为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种族因素、节奏蓝调、灵魂乐、放克音乐、的士高、嘻哈音乐。将自己定义为摇滚乐的黑人乐队也是有的,如:坏脑壳乐队(Bad Brains)、鲜艳色彩乐队(Living Colour)、电台中的电视乐队(TV On The Radio),但这些仅是特例而绝非常态。
世界各地更是有着许多迷人的音乐,例如:牙买加的雷鬼音乐、毛利的瓦苏卢音乐、巴西的全域音乐、葡萄牙的法多音乐,等等。如果非要在流行音乐和摇滚乐之间画上等号,无异于将这些优秀的音乐类型都排除在外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流行音乐包含了所有的音乐类型。因为“流行音乐”的英文单词(Pop)是“流行”这是英文单词popular的简写。“流行”一词产生于19世纪,当时收藏的乐谱被兜售给在会客厅为演唱伴奏的钢琴师。会客厅中传出的歌曲介于简化版的咏叹调和修饰版的民歌之间,经专业人士编曲以适于业余表演者演唱。
流行音乐真正流行起来源于唱片的出现。正是唱片的出现,几乎让所有人能够第一时间听到专业音乐。可以说在那时候,不论何种音乐,只要一被灌成唱片,面向大众发行,都能被定义为流行音乐。
20世纪20年代,流行音乐明星们的蓝调唱片都符合我的定义,这些明星包括:勒罗伊·卡尔、朗尼·约翰逊和贝茜·史密斯。其中还包括路易斯·阿姆特朗的第一张伟大唱片,他不仅是一位流行音乐巨星,还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爵士乐天才。还有杜克·埃林顿,他的音乐作品可以称得上是美国20世纪作曲家中最伟大的,经典作品有:《丝绸人偶》《蓝色的情绪》和《这并不意味着什么》。流行音乐应该还包括那些在音乐上独树一帜的音乐人,如:平·克劳斯贝、弗兰克·辛纳屈、艾拉·菲兹杰拉德和比莉·荷莉戴的音乐,同时也应向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披头士乐队、鲍勃·迪伦、黑色安息日乐队、涅槃乐队、埃米纳姆、山姆·库克、 轮船乐队、柯蒂斯·麦菲尔德、思莱和斯通一家乐队、公敌乐队和蜜茜·埃利奥特的音乐敞开怀抱,更应该欢迎马克斯·梅里特、达桑氏乐队、萨姆·迈特帕里和三体之根这类新兴音乐。
虽然古典音乐更多地被应用于教堂、宫廷或音乐厅,而非为了登上音乐排行榜的榜单,但是如果将其成功地应用于电影、电视或广告中,那么古典音乐也能成为流行音乐。还有其他大量的音乐也被称为流行音乐,但我选择将其忽略。因为这些音乐不咸不淡,不足以让我写点什么,或者仅仅因为本书篇幅不够,写不下了。比如说麦当娜、困境乐队、真命天女组合—这是我在本书中最后一次提及这几个名字,当然原因各不相同,就不多赘述了。
我在这本书中主要想谈一些自己喜欢的音乐以及我是如何听音乐的。这些音乐的全部魅力是我即使用尽全力书写,也只是管中窥豹,但是所有我提到的这些方法、记忆、思索和对音乐的狂热中,有任何一点对大家听音乐有所帮助,我都会感到十分欣慰。
墙纸
一个真正懂音乐的人—聪明,有趣,机智……这本书和尼克·宏比的《31首歌》相比较的话要更优秀一些。
—格兰特·史密斯,
《星期天明星时报》

行音乐永不休眠。它唤醒了我们生命中每一个沉寂的角落。对于听流行音乐的时间和地点,我们似乎并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广播电台一天24小时滚动播放。电视节目中则把音乐融入视频、广告、肥皂剧、喜剧和新闻栏目,甚至在等待电话接通时,听筒中也会传出音乐。手机也能播放音乐—虽然是单频的。橄榄球比赛中迸发出的巨大声响与摇滚演唱会上通过音响系统发出的巨大声音无异。音乐无处不在,浅吟低唱声也不绝于耳,无论是在咖啡馆还是旅店、酒吧、商场、电梯、超市、书店和艺廊中,音乐从未停歇。
有一次,我去牙科诊所做根管治疗,我向后仰靠着准备接受接下来牙钻治疗,目光所及之处有一个屏幕。突然!伴着高亢的吉他声和尖厉的嗓音,流行摇滚乐队“毒药乐队”—所有乐队成员的造型都是波浪头并且噘着嘴—就这样出现在我上方几米处。在接下来至少20分钟里,电视中不断传出嘶吼咆哮声,让我觉得牙科手术似乎还不够疼,不足以让我忽略这种折磨。但是当时的我只能平躺在椅子上,双唇麻木,满嘴是血,无法抗议这一切。
我从20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听流行音乐了,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在那个年代,周围几乎没有人会像我一样听流行音乐。每天只能听1个小时的音乐,能欣赏到的是“披头士乐队”“至上女生组合”的美妙歌声,还有黛娜·李的《随着斯卡舞曲唱歌》。而在其他时间段,收音机里会放弗兰克·查克斯菲尔德管弦乐团的演奏。在学校里,我们会学唱《祖国,我向您立誓》。然而,并不是每个人在购物的时候都喜欢听节奏鲜明的舞曲,也不是所有人在镶牙的时候都喜欢听刺耳的电吉他声。
鉴于如今流行音乐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无处不在的现状,讨论如何听流行音乐似乎有些繁复。有的朋友甚至向我建议,也许写一本《如何不受流行音乐打扰》的书才是更为实用。再说了,谁需要收到听音乐方面的指导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流行音乐乐评人。无论是广播还是电视中播放的音乐,大部分人都能自信地给出自己的看法。无论喜欢与否,人们通常都能说出一些评语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即使评语只是简单如“我不喜欢说唱音乐”或者“我爱罗比·威廉姆斯”。
我们中有多少人能自信地说出自己对勃拉姆斯的交响曲或者对约翰·柯川的萨克斯风独奏的见解呢?人们普遍认为欣赏这类音乐需要对其有深刻的见解。想要听到这类音乐也比较困难,需要有特定的场合,如音乐厅、艺术节、古典音乐电台,需要如此大费周章才能听到的音乐一定是很特别的。并且我们相信来自专业人士的讲解,能够增强鉴赏水平。他们所讲解的知识甚至能够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就连在图书馆中,那些教你如何欣赏古典音乐或爵士乐方法的书籍也不计其数,这些书看起来庄严又高贵。
反观流行音乐,似乎并不需要讲解。我们都有反复单曲循环听一首歌的经历。在你回过神思考这首歌到底怎么回事之前,早就能随歌哼唱起副歌部分或者吉他和弦了,满足感即刻爆棚。如果这首歌的旋律朗朗上口,大部分人会马上就去买专辑。
然而,问题在于有太多的流行音乐能让你沉醉其中了。据统计,在美国每周能发行1 000张新专辑。包括通过网络销售的独立制作音乐和只有夜店的唱片骑师才会播放的自制混音音乐,还有演唱会上兜售的用来宣传和纪念专辑,以及更多其他形式。
“声同而音不同/你永远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 。”是我的朋友比尔·莱克在他的歌《蓝图》(The Big Picture)中所写的。我和比尔一起做音乐已将近30年了,我俩都是“鹈鹕乐队”和“风城斗士乐队”的成员。我认为比尔这句歌词是在阐述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哲学观点,但他也有可能写的只是流行音乐。将流行音乐比作一条快速流动的河,你立定在河中的一点,而在你身边流过的音乐每天都不同。音乐类型也会不断更新,因为总会发现新的声音,发明出新的乐器。即使是已有的音乐风格,在不同的环境下,也会散发出不同的意义和魅力。
有一类人听音乐只听主流音乐,而另一类人则听得很杂,有如将自己置身于音乐洪流中去寻找自己的所爱,还有一类人则偏爱音乐大河中的池塘或水流和缓的支流,对于他们来说音乐的传统性还是完好的。在音乐河流中的某处总会存在着某个声音是为你而唱的。如果我们自己不去搜寻,就等于把选择音乐的权利交给了其他人—如广播编辑、影像骑师、唱片骑师、餐馆老板和牙医们—让他们决定我们应该听什么音乐。正如古老的福音歌曲所唱的,你只有涉入水中才有机会听到改变一生的声音。
做笔记
博林杰的音乐人生有如不断沿着新兴音乐向前舞动的舞步,之所以能不断发现新的音乐,是因为他对音乐的热情持续燃烧,时至今日,他仍然能够有精彩的发现。
—格雷厄姆·里德,
《星期日先驱报》
今天并不是圣诞节,可早上却发现邮箱里竟有6个包裹。其中3个是某著名唱片公司发给我的,1个里面装的是我迫不及待想听的、喜欢的乐队的新专辑,其他的则是别的组合的专辑,虽然他们组合的名字我还从来没听过,但令人欣慰的是,在唱片业辉煌不再的大环境下,大唱片公司还是愿意支持一些音乐新势力。可是这些乐队成员长的真的越看越像《路面杂志》中走出的模特啊。咦?这是谁?专辑护封上称她为“小诺拉·琼斯”。这已经是我本周第5次听到有人被称为小诺拉了。还有几张精选辑和……我的天,竟然还有“烛光”唱片公司出的雷鬼音乐专辑,他们还曾因此威胁过我。我一眼就认出了可再生包装上潦草的签名,这是来自岛屿湾的唱作歌手,一年内写了几首双碟专辑水准的歌,用立体音响录完后,烧了半打碟,寄出后希望能引发全国轰动。看起来这次他真的全力以赴地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未来的我是否也能找个地方,拥有大把的时间做这些呢?
以往,一拆开样碟包装首先要寄给音乐评论家,这几乎是惯例,即使接近20年后的今天,我还是会激动不已,期待着我将要拆开的专辑可能是我听过的最棒的音乐。
就像与音乐有关的其他事一样,在我决定以做音乐为职业前,很早就开始做音乐评论了。9岁的时候,我创办了《儿童每周新闻》,每周日晚上我都会在蜡纸上打出8页的内容,然后再用生日时收到的手动印刷机打印20份,并于第2天在学校操场上分发。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其他孩子撰写的,如:诗歌、花边新闻、寻宠物启事等。我除了负责编辑、打字、校对和印刷,最主要负责的也是我喜欢的部分,就是选出十佳唱片,这部分的内容常常需要在报纸的最后一页进行整版报道。我会力劝同学们帮我投票,但最终还是由我来决定。对我来说这件事一点也不枯燥。
当我在许多年之后和一位学生报纸的编辑合租的时候,意识到投身公路乐队的生活方式并不适合我,于是我成了一名邮递员,同时也是兼职音乐人。我用自己仅有的一点闲钱买了密纹唱片,它们大部分来自二手商店或促销车上的品,买的大多是听说过的古典音乐或最近很想听而又足够便宜的唱片。
最初只是单纯地抱着分享的目的,写一些自己对所买唱片的看法。我认为,如果觉得一首歌很棒,那其他人肯定也想知道这首歌。而且我喜欢在纸上激扬文字,仿佛文字在跳舞的感觉。我评论的第一张唱片是大西洋唱片公司早期出的节奏蓝调单曲的精选辑。评论起来并不困难—因为好多歌我很早就听过。之后评论的是“小成就乐队”的精选辑。其实我并没有买他们的精选辑,也没有听过。但我有他们早期的几张专辑,而且一直就预感罗威尔·乔治是位天才。所以我在商店研究了他们精选集的歌单,写了一段推荐语,认为这张专辑是开始听“小成就乐队”的一个完美起点。
沉迷于个人爱好和成为一个评论家是不同的。为《新西兰听众》杂志写的为期两个星期的摇滚评论专栏是我第一个得到报酬的正规写作工作。用副总编辑亚历山大·弗赖伊的话来说,是一个 “对摇滚一窍不通”的人,之所以给我这份工作,是因为看了我写作的一些片段。他只给了一条建议:“永远不要在杂志上写一些无法当面对所写之人说出来的话。”
我在早期写专栏时,出发点总徘徊于音乐爱好者和评论文章之间,对于自己所写的音乐可以说非常了解,即便如此,还是遇到了令我绝望的事情,因为对音乐背景不了解而产生的代沟。罗比·罗伯逊的第一张个人专辑似乎不难评论。我一直是他所在乐队的粉丝,对他们的专辑目录了如指掌,并且对于乐队发展历程的起起伏伏也形成了自己一套完整的观点。但是10年之后的罗比,他的第1张专辑在1987年末的流行音乐大洪潮中该如何解读呢?如果我早知道他的制作人丹尼尔·拉诺斯同U2乐队和彼得·盖布瑞尔之间的密切合作,那么我就能更自信地说他是在试图尝试一些表现形式没那么积极的音乐,所以才用自己堪称天籁、艺术般的嗓音把它唱得那么颓废。
随着时光流逝,对于走出自己的舒适圈子更为坚定了。在写常规乐评的前两年,两股新的势力将会主导接下来几十年流行乐坛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一个是嘻哈音乐,另一个则是垃圾摇滚。可是我对这两种音乐类型都不熟悉,如果我对新的主流音乐都不了解,那怎么能做好一个流行音乐的评论者呢?
每一次进步对我来说都是一次挑战。我喜欢的灵魂乐队是有鼓机和打碟机的,嘻哈音乐则取代了乐队中的人员构成,将歌手的角色抽象化,几乎没有可识别的旋律。垃圾摇滚同样毁掉了摇滚表面的破碎,只留下其燃烧熔化的内核。将列侬在最后衰落的酒吧中唱《母亲》时的嘶吼,作为垃圾摇滚的歌唱风格和起始点。此外,他们痛恨朋克有力的和弦以及重金属的鼓点。
每一种音乐类型的出现都想要让听众叹为观止,感到震撼,颠覆他们的旧观点,挑战美的定义。“涅槃乐队”的科特·柯本和“公敌乐队”的查克的个性具有相同的爆发力,都是受所处的时代和环境影响。他们不想泯于众人,或者走一个讨巧的音乐路线。他们的出现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与众不同,理直气壮且充满野性。
对于我来说,能真正了解他们音乐的桥梁,恰恰是因为我之前喜欢的那些音乐。当“公敌乐队”从我喜欢的詹姆斯·布朗的《来电噪音》中借了一段旋律用到自己的音乐中时,我怎能不动容。“涅槃乐队”的《少年心气》和披头士乐队的《扭曲和呐喊》差别不大,几乎处于同一水准,流行音乐中的吉他和弦,可追溯到墨西哥民歌中的和弦变化。
我后来如果没有做音乐评论的话,应该还是会听到这些唱片,甚至可能会在它们成为热门唱片时把专辑买回家。但只有出其不意、不加预告地听到,只凭借你瞬间的反应,看你到底喜不喜欢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种震撼和激动。如果你是音乐迷,那当然希望买的每一张专辑都能物有所值,谁希望在离开音像店的时候,总想着包里的唱片会在几周后就会散发完所有的音乐魅力,然后被束之高阁,被发配到专辑收藏柜的最里面呢?身为一名乐评人,总会有从未听过名字的乐队把自己的歌曲免费发到你的邮箱里。你也有机会从中找到真正的艺术,那时他们于我就不只是一些陌生的名字那么简单了。
这份工作拥有特权,同时也带来挑战,它要求你不断地质疑自己,问自己很多问题。我是否真的喜欢听到的这首歌?我怎么能确定这首歌不是抄袭某个我从未听过的原创歌手的?我是否应该听听这个音乐人以前的歌曲,来确定这首歌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如果我不喜欢一首歌,是因为这首歌真的糟糕,还是因为我没有理解他?这首歌会让我念念不忘吗?要是所有人都出去了,我把音响开大,这首歌会不会听起来好一些?等等各种问题。
如果是喜爱音乐的人,或者是你对他音乐作品比较熟悉的制作人、是你衷心欣赏的音乐类型,抑或是一个曾孕育出你最喜爱乐队的城市。如果这些你都了解了,你也可以成为一名专家,会有很多想法想要表达。但是以为足够了解就可以止步不前,你将发现音乐大潮只会更加汹涌、激荡、裹挟向前,唯你一人独留原地。
年幼时开始对音乐痴迷
我并不知道流行音乐有哪些规则,也不知道披头士是在打破并重新定义规则。他们的唱片在我还是一个孤单的音乐探索者时,为我创造了整个音乐世界。
—尼克·博林杰

我对于音乐最初的记忆始于3岁,那时的我坐在父亲的膝盖上,他则在一旁看《火边的民谣书》,或者称为“黄色的大歌本”,这是妹妹托马辛在她18个月的时候给这本书起的新名字。这是一本很重的精装书,用文字和音乐记载了数百首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早期淳朴的自由主义者们喜欢唱的歌—有贸易协会的歌、爱尔兰挽歌、水手之歌、牛仔之歌、圣诞颂歌、俄罗斯国歌—这本书中还有生动的像是民间绘画的图画作为插图。
我会把父亲当成点唱机,手指到哪个图片就让他唱哪首歌。他似乎会唱里面所有的歌,一边叼着烟斗,一边还能用男中音将歌曲以无伴奏的形式唱出来。一些特定的歌曲—《小甜橘》《水手谣》《莫莉·马隆》《乔·希尔》—这些歌将永远地留在我的记忆中,伴随着插画上跳舞的农民和辛苦打拼的商人,这些记忆中的种种对于我来说,比今时今日看到的任何音乐影片都要生动。这些永恒的旋律,在民间经年累月不断地吟唱下,逐渐被打磨成形,形成了我最初的音乐审美。
我家那时还有一个单声道的留声机,一直放在餐具柜里,每次放音乐的时候我都会偷偷看里面发光的唱针。我喜欢的唱片是一张乔什·怀特的10英寸的细碟,其中几首“民谣书”里面的歌,例如:《给我爱人一颗樱桃》和《约翰·亨利》。当我几十年后再次遇到这张专辑的时候,我发现里面的歌全是优美的吉他蓝调。
还有半打慢速密纹唱片,父亲偶尔也会播放。我喜欢的是斯特拉文斯基的《彼得鲁什卡》和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我小时候并不知道这些歌的确切名字,但我知道的是它们的旋律都非常美妙,播放时还夹杂着令人兴奋的小噪音。我会用图片来区分歌曲,封面油画上画的是绵羊在吃草的就是贝多芬的唱片,所以这张唱片也叫“咩咩叫唱片”。
当我母亲太忙,无暇当DJ放音乐的时候,我就会即兴发挥。每当我看着唱针臂缓缓落下,落在充满光泽的黑色乙烯基塑料上时,总感觉音乐让两个没有生命的物体发生了充满仪式感的接触。我会从父亲书架上抽本书出来,当成唱片,再把椅子的一条腿放到书上,模仿唱针晃来晃去,然后自己大声号叫。这一行为在家里来客人的时候,会让我父母有些尴尬,但这一定解释了我体内与生俱来地存在着一种深沉的冲动。之后等我长大些,人也成熟点,就开始用蜡笔沿着厨房盘子的形状先画一个圆,再剪下来做成纸唱片,并在上面写上厂牌,每一张代表一首歌,通常都是我爱的歌曲,也有一些是自己编的歌名。我会好几个小时趴在家具旁,伴着纸唱片,忘情而迷醉地唱歌给自己听。
最后,父母受够了我不断从书架上抽书以及家具下的报纸碎片,终于给我买了一台留声机。那时78转的老虫胶唱片被45转和33转的黑胶唱片取代了,而用来播放78转虫胶唱片的机器也就被淘汰了。我的留声机就是一部精美且性能良好的播放78转唱片的留声机,于是就变成了家具,被安置在精致的木橱柜里,它年代也不够久,不能称为古董,只能算作废物了。父母买留声机的时候,顺便买了一堆78转的唱片,是在《新西兰晚报》的“待售”专栏上,以1英镑的价格买到的。唱片包括铜管乐队的,还有约德尔调,宾·克罗斯比的几首歌和黛比·雷诺斯唱的《恋爱中的塔米》。
回顾往昔,我意识到自己4岁时出于本能所做的事,和我现在收到唱片后要评论时所做的事一样:先把每张唱片都听一遍,分辨出喜欢哪张上的音乐,然后把喜欢的唱片放在一摞,再仔细地听,尝试去理解。通过这种方式,我觉得克罗斯的音乐还不错,但我更喜欢黛比的,不太能理解约德尔调的内涵,而铜管乐队在我这里则直接出局。
我用每周1先令的零花钱去买唱片,然后收藏起来。镇上有一家电器行,除了卖冰箱、收音机和无线电设备外,还卖一些最新出的唱片。我当然买不起那些最新的唱片,但是店铺后面有一条走廊,有几架子因为过时而未售出的78转唱片,空留此处堆灰。母亲和店铺经理商量,允许我每周可以从布满灰尘的唱片中选一张并把它买下来。经理还亲切地给我一个折梯,这样我就能够到架子了。母亲会把我留在商店里,自己去买家用,之后就只见我站在梯子上,开始在昏暗的灯光下研究唱片厂牌。
这些唱片是我好的朋友—直到1963年的圣诞节。我家会在每个圣诞季挤进一辆福特牌普力菲克特汽车开往蒂塔希湾,去和麦克斯舅舅和凯舅妈吃午餐,凯舅妈做的百露华蛋糕非常好吃。在父亲和麦克斯舅舅还有马丁舅舅一边开酒一边唱《红旗》的时候,我会在一旁乖乖喂鸡。每年的这一天都如此美好。
但这一次不一样。麦克斯舅舅和凯舅妈有3个孩子,他们个子都很高,已经是青少年了,分别叫卡尔、阿伦和苏。阿伦和苏为圣诞节准备了几张唱片,就在午饭前,他们播放了一张。“当当当当!”一声电吉他的和弦让我的世界都为之震动,从来没有音乐像这首歌一样让我感觉那么棒,无论是节奏、和声还是响弦,在一起是那么和谐、美妙。我想要问她,这到底是什么?我努力让苏注意到我。然而,在喧闹声中我并没有听清她咕哝的是什么,她比我高好几尺。
午饭之后我缠着表亲们,“再放一次那个嘛”“披塔士[?因为作者当时年纪小,将Beatles念成Beat-ees。
]乐队的唱片”,苏一边笑一边纠正我,是“披头士乐队”。我记住了这个名字。再放一遍的时候我还记住了几句歌词:“来吧宝贝,我们一起摇摆/一边扭动一边呐喊/来吧,来吧,宝贝,就是现在/来吧……”我连旋律都记住了,一回到家我就抓了本书放在厨房椅子的一条腿下面,用我最大的肺活量唱出自己版本的《扭曲与呐喊》。
之后我的话题总也离不开披头士,这一事迹甚至成了家族传奇。最终母亲在一个周五晚上购物回来的时候带回了属于我的披头士乐队的唱片。现在我还保留着:厂牌名字是红色的,银色的字,绿色的唱片纸套,“帕洛风”3个字是用白色的字写的。两首歌:一面是《扭动和呐喊》另一面是《男孩们》。
也许母亲认为这会平息我的痴迷。但是我并不满足。“如果你要给我更多的爱/请给我更多的爱/嗨!嗨!嗨!给我更多的爱!”最终我们达成了一个协议。如果我可以把两周的零花钱存下来(她也确实看到我做到了),我就可以用7.6便士买一张45转的唱片和一张单曲。《爱是非卖品》《艰难时光的夜》《我感觉很好》—这些歌我将它们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直到唱针开始在磨损的唱片槽上滑过,无法识别。
我很快意识到,披头士乐队还会出现在一个地方。有一天,我摆弄着阀门收音机上的刻度盘,我发现了皮特·辛克莱的《日落秀》,节目频道是2ZB,播出时间是每天晚上5点。皮特说起话来像个少年,同时会播放披头士的歌。他也会播放其他带点披头士风格的音乐—搜索者乐队、动物乐队、冬青树乐队、曼弗雷德·曼恩的音乐。
说到底,还是母亲告诉我《日落秀》是在哪里进行广播的,她后来对此后悔不已。我的家位于索尔顿的一个旧住宅区,离广播大楼10分钟步行距离,骑三轮车5分钟就可到达。一天晚上我趁着母亲在做晚餐,父亲还没下班回家的时候,偷跑了出来。我不敢一个人去广播大楼,幸运的是,要说服弟弟和妹妹和我一起悄悄溜出去并不费什么力气。我还记得当时帮他们穿好衣服和我一起去探险的情景。蒂姆当时才两岁,穿着一件粗呢外套还裹着尿布。
在被母亲发现之前,我们已经出了门,走到了路口。后来父亲回到家,发现母亲正沿着马路来来回回地叫着我们的名字。邻居们也帮着一起找,还有人报了警。一位正在听《日落秀》的妇人听见了屋外的吵闹声,探着身体望向窗外说:“如果你们想要找着孩子,现在先打开收音机,”我的父母震惊不已。“他们正在直播秀上。”
从此,我只能满足于在家听音乐了,幸亏后来我及时说服了父母允许我再去次广播电台。我会站在隔音玻璃外面的公共区域看着皮特·辛克莱旋转着唱片,等待他放完最后一首披头士的歌。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是谁制作了这些音乐,音乐是从哪里来的,或者音乐是如何从黑色唱片的纹路中发出声音来的这些问题。我脑海中有这样一幅画面:在我表亲拥有的《扭曲和呐喊》这张唱片的封面上,4个几乎一模一样的男人,在一片类似城市废墟上方奋力跳起的样子。
披头士的电影《一夜狂欢》上映的那天恰好是我6岁生日,我求父亲带我去电影院。剧场只来了一半的人,还有人因为父亲没有在播放歌曲《天佑女王》时起立致意而轻拍父亲提醒他。事实上,这部电影里拍摄的披头士仅仅是黑白投影下的平面影像,但这也没有阻止坐我前面几排的两个少女全程尖叫和啜泣。
当得知披头士短期内不会再发新歌时,我会带着零花钱去曼那氏街上一家名叫“灯箱”的五金店,那里有一大箱廉价的单曲唱片卖。通过翻找这些淘汰的唱片我学会了“捡漏”。正如我之后发现的那些在美国或者英国没有大火起来的唱片,往往在新西兰的广播放送中也会被忽略掉,并从此石沉大海。厂牌名和它推出的歌曲一样令人费解,诸如:开缪·帕克维唱片公司、美国本土唱片公司、切丝唱片,远不及我的爱帕洛风唱片公司那么知名。令人惊讶的是,我常常能从中淘到精品。“鲍勃拜慈乐队”的《我枪杀了李先生》就是一首用明快节奏来讲述谋杀的歌曲,和声听起来像是3位女学生的尖叫三重唱。“多威尔斯乐队”用男性低沉震颤的嗓音唱出了节奏极强的《彷徨徘徊》,有一点像“四季乐队”或者“海滩男孩乐队”,这些乐队的歌我都是从《日落秀》上听到的。
如果发现了鲍勃拜慈乐队或者多威尔斯乐队又出了新唱片的话,我还会买,但他们出好唱片的机会就好似昙花,而披头士乐队则是永恒的。只要听着《日落秀》,就能知道披头士什么时候出新单曲,然后开始存零花钱。《车票之旅》《帮助》《我们可以解决的》《平装书作家》,每一首的出现都像魔法一样横空出世,遂成永恒。
渐渐地我发现披头士乐队的新唱片总是适逢圣诞节的时候发行。这时期发的歌曲有很多可形容的,比如带有神秘忧郁色彩的《你要隐藏你的爱》和《我会回来的》,带有爆炸般兴奋的《我刚刚看见一张脸》和《莉齐小姐有点晕》,还有给你异国风情心灵之旅的《拥有你没有你》和《生命中的一天》。
我是一个忠实的听众,披头士乐队也从未让我失望过,所以我愿意接受他们呈现给我的任何音乐组合。即使是象音乐实验性的歌曲《革命9》—大部分人认为这张唱片更像是水泥而非音乐—但在我10岁的心灵里,这首歌和《性感的萨迪》或者《当我的吉他轻声哭泣》一样会令哀伤萦绕心头。那首持续9分钟的歌曲正是《白色专辑》内在的一部分,就如同多重纹理的被子上有一块彩色的补丁。现在回想起来,这为我以后听公敌乐队和因素青年乐队的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那时我并不知道流行音乐有哪些规则,也不知道披头士是在打破并重新定义规则。他们的唱片在我还是一个孤单的音乐探索者时,为我创造了整个音乐世界。
默默成熟的听歌曲风
在我年轻的时候读到了一篇关于胖子多米诺的文章,深深地影响了我。他说永远不要把歌词清楚地唱出来。
——米克·贾格尔,滚石乐队,1968年

披头士乐队解散的时间刚刚好,当然他们自己并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么认为。他们不仅经历了自身乐队难堪的解体,也和我决裂了。那时我12岁,如果他们那时没有离开我,我也绝对会不再追随他们了。
这么多年来我还是时不时地会听到,在披头士之外还存在着一个世界—那里更刺激也更成熟。对他们的初探是滚石乐队的《杰克闪跳》,里面有我爱的金属敲击声,但是比披头士的音乐更尖厉、更不顾一切。吉他声时而轰隆,充满力量,时而呢喃,娓娓道来,并没有固定的调式,听了却让人通体舒畅。而歌手哼唱的歌词我更是闻所未闻。
我几乎从未注意过披头士乐队唱的歌词是什么,我喜欢的是他们的声音—那种音调以及迷人的高音和声—让人飘然而愉悦。《我想牵你的手》也许是一首带有色彩的战斗宣言。《你说你想要一场革命》也许有性爱的隐喻,但这些我从未在意过。而《杰克闪跳》不一样,我虽然不能把全部歌词都背出来,但我知道米克·贾格尔唱的是什么。他的声音中带着冷笑和呐喊的意味,他似乎极度愤怒,充满着讽刺和反抗,但又很敏捷。有个朋友给了我一张他们的45转唱片,我马上放来听。
我在有些听起来像是描述“青少年不良行为”的歌词中,似乎能获得一种刺激的代理满足感。这是我在温馨惬意而且自由的童年时代从未感受过的,是与之完全相反的一种感受。几年后我在《卫报》的一篇采访基思·理查兹的报道中看到,当他被问到作为滚石乐队最伟大的吉他手,同时也是《杰克闪跳》中重复乐段的创造者,他对这首歌有何感受时,对于一个在大部分时间都不善言辞的男人来说,此时的他却对答如流。“我一拿起吉他开始即兴发挥的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你好像被这段节奏附身了,是节奏在控制你。事实上是吉他掌控了你。那是一种神奇的、超乎常人的体验。最合适的描述大概是感受到了体内的某种爆发。也许这也正是整个一代人所感受到的。”
之后我开始听其他唱片,它们一个个就像成人世界给我发来的一条条讯息,这个世界更加复杂也更吵闹,令人困惑而且让人有些恐惧,但又觉得它神奇无比。有一次深夜听广播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首歌名字叫作《跳舞时把衣服脱掉》,这句话别说唱出来,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这一版本是由本地一个叫作“失败者乐队”唱的,但是根据DJ所说,作曲者是弗兰克·扎帕(Frank Zappa)。
我爱的乐队和歌手从此变成了“奶油乐队”“吉米·亨德里克斯”“杰思罗·塔尔乐队”“自由乐队”和 “齐柏林飞艇乐队”。他们在抓耳的合唱上虽有不足,但都用声音的冲击力弥补了。我对埃里克·克莱普顿能让吉他的咆哮声响彻白宫感到不可思议,感叹吉米·亨德里克斯能像变戏法一般,用一首《沿着瞭望塔》引发电子乐风暴,还有杰思罗·塔尔乐队的《活在过去》也让我感叹不已。后来我知道这些乐队演奏的这类音乐被称为“地下音乐”,但小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听起来像政治用语,仿佛他们是一个只有仰慕者才会赞同的神秘团体。我想说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团体的话,我也想加入。只要我有机会看到其他跟我志同道合的人。
ISBN9787531693178
出版社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作者尼克·博林杰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