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分析 7504943517/97875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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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选择的不同理论基础入手,对不同的回答分别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接着本书论述了商业银行跨业兼营非银行金融业务的总风险、系统性风险及路径选择问题;最后提及金融混业经营的监管问题。全书共分八章,第一章是中外资商业银行竞争能力比较研究。第二章是混业经营及分业经营选择的理论基础研究。第三章和第四章是中国商业银行混经营的总风险研究。第五章实证研究中国商业银行跨业兼营非银行金融业务的系统性风险问题。第六章分析了中国商业银行跨业兼营非银行金融业务的利弊。第七章分析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及实施步骤。第八章是中国商业银行混业过渡期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安排。本书提出了适合未来我国混业经营的监管模式,对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实践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前言 从全球范围来看,随着国际金融竞争的加剧以及金融一体化的深化,最近二十年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之间的协议合作、相互渗透的趋势日益明显,各国金融都由传统的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金融业的基本格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出现了两个比较明显的趋势:一是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出现业务综合化与全能化现象,金融机构之间的传统业务分工界限日益模糊;二是各国都不同程度地改变了金融业监管体系和监管理念,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发展,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 这两种变化趋势对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在中国加 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更成为业界、学术界以及政界十分关心的一个现实问题。对于中国来说,各种金融机构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本身就有突破分业经营制度束缚的内在动力,不管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还是保险公司,都存在对混业经营制度的需求。其次,入世协议的达成促使中国必须将经济金融问题放到世界整体经济中去考虑,从金融全球化及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来看,中国必须顺应世界金融混业经营潮流,进一步加大金融混业经营制度供给,尽快推进中国金融体系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轨,以迎接国外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挑战。 虽然中国目前法律规定的仍然是分业经营模式,但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中国目前已在政策层面上打破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业四业之间的资金壁垒,金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已经在政策层面出现了比较大的松动(这些政策有: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8月19日颁布《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允许证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1999年10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同意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2001年10月8日开始实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可以受理开放式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业务;2003年修订后的《保险法》,允许保险兼业代理实行“多+多”模式;2004年2月1日,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开始实施,为商业银行正式混业经营预留了一定的空间;2005年1月l日起,允许外资银行从事代理保险业务;2005年2月16日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直接入市;2005年4月6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获准试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规范的混业经营指日可待,但目前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而这些问题是各国金融业经营机构以及决策监管机构都需要认真研究并确定对策的大事。 首先,涉及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理论层面问题,即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选择的理论基础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将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关于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选择的主要理论有:风险效率假说(Kaufman,1995;王学武,2000;陶耿,2002)、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假说(Saunder and Walter,1997;Panzar and Willing,1997;Mertens and Urga,2001)、行业兴衰假说(Adizes,1989)、资产专用性假说(Williamson 1958,2002)、制度变迁供求假说(Davis and North,1971;North,1990;桥恩,2001)等。一些学者据此认为混业经营主要出于三种因素,即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因素、竞争因素和分散风险因素,对这种可能全面而广泛影响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观点,必须具备严谨的理论基础,否则,一般金融机构如果按照这种观点进行盲目扩张,其不利后果将难以预料。事实上,这些理论在解释现代金融业经营体制选择问题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探索新的理论。 其次,涉及商业银行跨业兼营非银行金融业务,如保险、证券、基金等的总风险、系统性风险以及路径选择问题。商业银行在做出决策跨业某种或某几种非银行金融业务之前,必须对扩张后的总风险以及收益、系统性风险有全面的认识,监管者在制定混业经营政策之前,也必须对相应的风险和收益有充分的了解。而目前国外大量研究混业经营总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文献大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原因在于混业经营总风险、系统性风险的实证结果和风险衡量指标以及使用数据类型之间密切相关,不同的风险衡量指标或数据类型将导致不同结论(Allen and Jagtiani,2000;Tsai and Wang,2001)。而关于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总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实证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作者查阅大量文献资料,还没有发现实证研究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总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文献资料。)。所以,有必要就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总风险以及系统性风险进行研究,为中国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服务,降低中国金融混业经营路径选择的风险性和盲目性。 最后,则涉及金融混业监管问题。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Greenspan(1991)曾经说过,监管体系应适应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而不能以不变应万变。由于中国还是比较典型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如何根据混业发展的程度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监管体系和监管理念,是对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挑战。 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正是本书的主要研究对象,鉴于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占总金融资产的90%(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截至2003年1月的最新统计数据,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27.9万亿元,而金融业总资产已达31万亿元,银行资产总额占总金融资产的90%。),而银行又是金融混业经营的主要推动力量。因此,中国的金融混业经营问题,其实最主要的就是银行混业经营问题,银行是混业经营的主导力量,本书中主要分析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问题以及路径选择问题。 目前涉及商业银行跨业兼营非银行金融业务总风险问题的文献,主要包括两个角度四种方法。第一个角度是直接观察银行跨业兼营非银行金融业务对银行的影响,主要包括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分析欧洲或其他国家全能银行和专业银行的风险收益差异(Fields and Fraser,2004;Vennet,2002;Benston,1994;Wall,1986;Kwast 1989;Chong,Liu and Altunbas,1996);另一种是考察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非银行业务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影响(Dvid and Paul,2004;Carow,2001;Delong,2001;Saunders and Walter,1994,1996;Apilado,Gallo and Lockwood,1993;Bhargava and Fraser 1998;Brewer 1990,1989;Mishkin,1999)。第二个角度则是进行实证分析,也包括两种方法,一种是利用资产组合原理,通过实证分析金融业之间的收益相关性来考察风险和收益(Estrella,2001;Wall,Reichert and Mohanty,1993;Stover,1982;Rose,1989;Litan,1985;Brewer,Fortier and Pavel,1988);另一种是利用模拟合并的方法,将银行和非银行作假想式的模拟合并,然后分析跨业合并对风险和收益的影响(Tsai and Wang,2001;Allen and Jagtiani,2000;Boyd,Graham and Hewitt,1993;Christiansen and Pace,1994;Boyd and Graham,1988)。 但是,关于第一个角度的两种方法,要么研究重点与本书不同,要么就是未能采用严谨的计量方法。而且由于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同欧洲、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在金融体系上存在较大的区别,所以从这些国家得到的经验不一定适用于中国。对于第二个角度的投资组合方法。由于其隐含了产业同质性(Homogeneous Industry)以及产业获利性的分配有时间平稳性(Time Stationary)并且是联合常态分配(Joint Normal)的假设(大多数产业的研究显示由于偏度(Skewness)或峰度(Kurtosis)的作用(或二者的共同作用)使得收入正态分布假设并不成立(Boyd,Graham and Hewitt 1993)。)。而银行和保险业的市场资料和会计资料并不一定满足这些假设,用资产组合方法可能会带来研究偏差。对于模拟合并的方法,倒不失为一种可以考虑的方法,可以通过模拟中国的银行与其他非银行金融业的合并,将合并后的混业经营集团和合并前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公司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对比分析,以判断中国的银行跨业兼营非银行业务的风险和收益变化情况。 本研究采用Boyd,Graham and Hewitt(1993),Tsai and Wang(2001)的方法将中国的银行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模拟合并,因为他们的方法避免了投资组合方法中不适合的假设,而且采用一个因子来膨胀或缩小非银行金融公司的大小,使模拟合并后的假想公司在一开始时能具有多种不同的非银行业务比例。 关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系统性风险的文献,主要包括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依据事实判断(Fields,Fraser and Kolari,2005;Mishkin,1999;Benston,1990,1994);第二种方法是采用两因素市场模型(A Two-Factor Market Model)实证分析银行混业系统性风险(Draft,2005;Allen and Jagtiani,2000;Gallo,Apilado and Kolari,1996);第三种方法是通过大的银行混业经营集团的动态股票回报相关系数来考察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变化情况(Nicolo and Kwast,2002;Schroder and Schuler,2003)。 在以上三种方法中,可以看到由于第一种方法主要依靠历史经验来判断,没有进行严格的实证,因此缺乏说服力,并且欧洲或美国的经验并不一定适用于中国。而第三种方法则必须基于本国已经有金融混业经营机构,而且还必须是已经上市的金融机构,具有一段时间的股票回报率,这明显与中国的现实情况不符。至于Allen and Jagtiani(2000)和Draft(2005)的两因素市场模型法,其采用的两因素是股市的加权平均指数以及利率指数,比较符合中国现实,便于实证。 本书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将 Allen and Jagtiani和Draft的两因素市场模型中加权CRSP指数和美国3个月期国库券利率,换成沪深两市的流通A股市值加权平均指数(由于本文所采用的样本都是在沪深两市上市的A股股票,所以使用沪深两市的流通A股市值加权指数作为市场因素。)和中国3年期凭证式国债利率(由于1年期和2年期国债在一些年份没有发行,所以无法准确判断实际的利率情况,而3年期国债利率则存在时间延续性。实际上作者也采用2年期国债利率进行过计算,发现结果差别不大。),以分析中国商业银行跨业经营非银行金融业务的系统性风险问题。 关于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路径选择问题,则运用威廉姆森(2001)组织结构理论分析目前各种混业经营模式的利弊和使用条件,在依据总风险以及系统性风险实证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得出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以及实施路径。 全书共分八章,第一章是中外资商业银行竞争能力比较研究。第二章是混业经营及分业经营选择的理论基础研究。第三章和第四章是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总风险研究。其中,第三章研究中国商业银行与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总风险问题,而第四章则分析中国商业银行和多个非银行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总风险情况。第五章实证研究中国商业银行跨业兼营非银行金融业务的系统性风险问题。第六章分析了中国商业银行跨业兼营非银行金融业务的利弊。第七章分析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及实施步骤。第八章是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过渡期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安排。
ISBN7504943517/978750494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作者胡再勇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