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法治论衡(第26辑)·梅因:从身份到契约(下) 978730250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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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治论衡(第25辑)(第26辑)是国内专门研讨梅因法律思想的学术文集,鉴于其关于身份与契约的著名论断深刻地影响了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和法理学等诸多领域,这一文集必将引起相关学术领域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兴趣,并具有填补国内空白的学术价值。在《古代法》这一法学名著中,梅因做出了一个著名论断,即:“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这一论断极富洞见但也广受争议,如1931年为该书写下导言的喀莱顿?垦卜?亚伦即提到,当时就有争论“究竟有没有从契约到身份的相反运动发生过”,进而指出“可能梅因的这个著名原则,将会有一天被简单地认为只是社会史中的一个插曲”。本书旨在在更为广阔、更为现实的视野下重新审视梅因“身份与契约”法律思想及其相关争论,包括从法律思想史、法律史、法律现代化、法律全球化、法律人类学、比较法和部门法等多重、多元视角破题和立新。本书是中国比较法学界头一部专门研讨梅因法律思想的学术文集,“身份”与“契约”的关系与互动在当下的全球法治、国家宪政与公民权利等各个层面仍是核心的法律思想资源之一,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与实践意义。

目录

录卷首语
历史比较法学的重生鲁楠(1)主题文章
历史和理念之间
——梅因的自然法批判再解读叶开儒(5)
法的历史比较方法及其反思: 以梅因为中心
的考察李晓辉(26)
仪式缘何受到如此重视?——以梅因《古代法》
为中心考察赵天宝(55)
论关系契约理论的合理性与潜力陈西西(78)
梅因的法律发展理论及其批评白冉冉(98)
从祝福到“诅咒”?——印度嫁妆制度的
现代变异赵彩凤(118)
从法经到法论: 法律规范的析出与确立陈王龙诗(141)法治纵论
从实践到理论: 诉讼逮捕程序的维度
之辨高峰唐益亮(160)
论刑事诉讼的进程调控机制——关于刑事诉讼时间
问题的一种创新性探索郭晶(190)
农地信托中的监察人于霄(227)
《摩诃婆罗多》中的法律段鹏超(255)读书品茗
中世纪的罗马法文献及罗马法研究苏彦新(267)域外法音
黑色盖尤斯——寻求西方法律传统之多重文化
渊源[意]蒙纳特里著周静译朱景文校(278)
依旧求月?——为印度更好的正义创造机会[英]沃纳·蒙斯基著陈王龙诗译(362)
印度法的现实主义观[美]唐纳德·R. 小戴维斯著鲁楠译(392)编后记袁开宇(429)

文摘

●● 主题文章 · 仪式缘何受到如此重视?——以梅因《古代法》为中心考察 ●仪式缘何受到如此重视?
——以梅因《古代法》为中心考察赵天宝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副教授,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被誉为“十九世纪乃至其他世纪中仅有的法学畅销书”A.B.Simpson,“ContractThe Twitching Corpse”,1 Oxford Journal of Legal Study,1981,p.265.的《古代法》,系1861年出版的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梅因的代表作,至今仍为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和法人类学的经典之作。在《古代法》中,梅因以古罗马法为基准,参酌古印度法的史料,融合东西地探寻了古代法从判决到习惯再到法典的演进历程,这三个法律发展阶段又大致映射个人英雄时代、贵族政治时代和民主政治时代的历时性政治变迁,而法律为了适应社会结构和政治形态的渐次改进方法为法律拟制、衡平和立法。在此基础上,梅因得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研究结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英]梅因: 《古代法》,沈景一译,11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这一结论被认为是对“法理学最杰出的贡献”[美]博登海默: 《法理学: 法律哲学和方法》,邓正来译,9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92。。唯此,关于梅因《古代法》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在中国知网上,以“梅因”为主题词搜索,共搜到309条结果;以“古代法”为主题词搜索,共搜到565条结果。最后访问日期: 20180206。,其中有专门关注“身份与契约”关系的,尽管赞同梅因结论并阐发者居多如梁治平: 《从身份到契约: 社会关系的革命》,载《读书》,1986(2);邱本、董进宇、郑成良: 《从身份到契约》,载《社会科学战线》,1997(5);邱本: 《从契约到人权》,载《法学研究》,1998(6);陈刚: 《从身份社会到契约社会》,载《南京师大学报》,2005(1);唐志荣、苏治: 《“从身份到契约”新读》,载《研究生法学》,2002(2);张保成: 《析梅因的“从身份到契约”》;李丹: 《从身份到契约——读梅因〈古代法〉所感》,载《法制与经济》,2011(5);李朋来: 《浅议梅因之“从身份到契约”》;张丽鲜、郭新杰: 《试论“从身份到契约”》,载《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2(7);等等。,但也有结合现代语境而反思其不足以求完善的成果如董保华、周开畅: 《也谈“从契约到身份”——对第三法域的探索》,载《浙江学刊》,2004(1);蒋先福: 《近代法治国的先声——梅因“从身份到契约”新论》,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2);张金海: 《重思“从身份到契约”命题》,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2);张永和: 《血缘身份与契约身份——梅因“从身份到契约”的现代思考》,载《思想战线》,2005(1);等等。;有着重梅因方法论研究的如韦绍英: 《梅因的历史方法探析》,载《法学评论》,1985(3);胥波: 《梅因——历史法学的集大成者》,《辽宁大学学报》,1996(5);陈颐: 《梅因历史法学方法论简述》,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5);叶秋华、郝刚: 《梅因与〈古代法〉法学历史方法论》,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5(1);谢郁: 《梅因〈古代法〉结论之形成逻辑——兼论梅因方法论的作用与局限》,华南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3;等等。,也有侧重研究《古代法》对现代法治影响的如肖洪泳: 《传统与法治——在梅因〈古代法〉上的展开》,载《湖南社会科学》,2008(5);张秀仕: 《契约文化与中国现代法治建设》,载《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3(7);陈金钊: 《〈古代法〉中的法典运动》,载《史学月刊》,1993(6);王健铭: 《法律进化与法典编纂的心结》,载《法制博览》,2015(7);等等。,还有注重梅因法人类学思想研究的如孟洁: 《法的起源——由梅因的〈古代法〉展开》,载《当代法学论坛》,2011(4);丁文君、王静宜: 《梅因〈古代法〉中的法人类学思想》,载《思想战线》,2013,39卷;余金阳、魏东: 《试论梅因〈古代法〉对法人类学的影响》,载《法制与经济》,2012(1);等等。。综观现有成果,笔者发现专门研究《古代法》中“仪式”的成果尚付诸阙如,是故本文欲弥补这一缺憾。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曾言:“社会科学的使命首先是呈现社会事实,然后以此为据建立理解社会的角度,建立进入社会范畴的思想方式,并在这个过程之中不断磨砺有效呈现社会事实并对其加以解释的方法”。转引自赵天宝: 《景颇族习惯规范研究》,1页,北京,民族出版社,2014。本文即遵循这一研究理路,首先将《古代法》所含“仪式”的内容进行呈现,然后深入揭示“仪式”备受重视的缘由,最后对“仪式”的现实语境及未来发展进一步分析和预测,力求对梅因眼中的“仪式”有一个更为清晰的透视。
ISBN9787302509387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作者高鸿钧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