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刑事法官——正当性、法院与国家诱导的认罪答辩 978710016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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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刑事司法:制度、程序与合法性

第二章 协助警方的调查
第三章 诱导的被告人认罪答辩及其合法性
第四章 降低律师界的地位
第五章 体制性困境
第六章 制度性困境:辩方
第七章 苏格兰:胁迫与话语
第八章 结论

英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之间存在严重的差距。其中最令人震惊的例子即是本书作者麦高伟和马什指出的所谓“引导下的认罪答辩”程序。根据这一程序,犯有较严重罪行的被告人以主动认罪作为换取被指控较轻罪行和量刑的条件。这种做法在英国的司法实践中早已正常化。本书从实践、传统和文化的多维视角,详细介绍了英国刑事司法制度中辩诉交易的实践。
作者采用伯顿和卡伦·哈贝马斯等人的观点,认为辩诉交易正当性的政治危机与恢复合法性的话语权相抵消。实际上,有关“法治”与“公正审判权”的司法声明在司法现实中只是一种修辞,因为法官们从来没有表现出对陪审团审判或对抗式制度的真正信任。
作者认为,引导下的认罪答辩程序的正常化是英国实现社会控制目的而削弱公民权利的一个实例,而这却是《大宪章》所保护的陪审团审判的权利。第三章以图纳尔案为例,分析了诱导的被告人认罪答辩程序存在的问题。英国鼓励被告人认罪的做法在实践中导致刑事司法中很少会出现由双方当事人和证人等出庭的普通审判程序的案件,而另一方面司法不公案件却成倍增加。于是,本来没有犯罪的被告人承认了自己所谓的犯罪行为;而与此同时,本来犯有严重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因为认罪答辩程序而被指控轻罪并获得较轻的刑期。
第四章进一步讨论了这一程序在图纳尔案中导致冤假错案的根本原因。首先,诱导的认罪答辩程序的正常化的实现主要依赖于招募一些辩护律师作为这一制度的代理人,他们的职责是劝说被告人认罪。其次,“财政危机”被用以证明向被告人施压要求后者认罪这一做法的合理性:节省公共开支、尽量减少被害人和证人的出庭。此外,刑事辩护律师只能收取固定费用的事实也会鼓励他们去劝说当事人尽早认罪。之后,作者详细考察了法官、检察官及辩护律师在这一程序中所起的作用。希望证明自己无辜并获得公开审判的被告人面临重重压力,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屈服认罪。
两章主要记述了苏格兰法庭有关辩诉交易协商的过程以及法庭在使这一程序合法化过程中所做的努力;总结了认罪答辩程序合法化所产生的法律与社会影响。
ISBN9787100161312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
作者麦高伟
尺寸32